先说三句:加拿大税务居民在税年内任何一天,海外资产总成本超过 10 万加元,就必须向 CRA 报 T1135(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海外收入核验表)——人住不住加拿大不影响这个义务;漏报的罚则是 25 加元/天累计、最高 2500 加元,重大过失可达 500 加元/月、最高 12000 加元,无视 CRA 书面要求则 1000 加元/月、最高 24000 加元,24 个月后仍不报还要加收成本 5%;国内的非自住房产、银行存款、美股和美元账户都算在内——”人不在加拿大就不用报”是最贵的一个误会。
先讲一个真实案例的套路。2024 年登陆多伦多的小陈,全家在北京还有一套出租的老房子,国内银行里还有几十万元存款和一些美元理财。登陆后他按部就班报了加拿大个税,但会计师问了一句:”你国内的资产超过 10 万加元成本吗?”小陈愣了——房子是父母名下的?存款利息早就报过税了?美股是去年才开始买的?会计师告诉他:出租房的购入成本、银行存款、美股,加总成本大概率超过 10 万加元,不管他人在不在加拿大、钱赚没赚,都得单独填一张 T1135。小陈的反应是很多新移民的典型:表格没听说过,门槛以为是”市值”,还以为”人不在加拿大就不用报”。这篇文章就是给小陈这样的人写的:把 T1135 的门槛、罚则、豁免讲透,尤其讲清”人不在就不报”为什么错得最贵。
T1135 是一张什么样的表
T1135 的全称是 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中文常译为”海外收入核验表”,它是 CRA(Canada Revenue Agency,加拿大税务局)要求税务居民申报海外指定资产的一张信息表。关键要理解两点:第一,它是信息申报表,不是缴税表——填这张表本身不产生一分钱税,税早在你报个税时就处理过了;第二,它是核验工具,CRA 用它掌握你海外资产的全貌,再和你申报的海外利息、股息、资本利得做交叉比对。也就是说,T1135 不多收你的税,但它是 CRA 检查”你有没有少报海外收入”的地图。漏了它,等于告诉 CRA 你海外没资产,而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准则)下中国金融机构每年都在把你的账户信息传给 CRA——谎言和遗漏都藏不久。
10 万门槛:看成本、看任何一天
申报门槛是整篇文章最重要的一个数字:税年内任何一天,指定海外资产的总成本超过 10 万加元,就必须申报。三个字眼要抠准:
- 成本(cost):看的是你当初花的钱,不是现在的市值。你 2015 年花 80 万元人民币买的房子,哪怕现在市值翻了一倍,计算时仍按当时成本折算加元。反过来,资产贬值跌回 10 万以下,也不能免——只要年内任何一天成本超过门槛,义务就触发了。
- 任何一天:年中卖掉的资产也算。比如你 3 月卖掉了国内的基金,年底手里已经没有了,但只要那只基金的成本在 3 月时超过门槛,今年依然要报。
- 总成本:所有海外资产的成本加总。国内房子 40 万元成本+存款 30 万元+美股 20 万元人民币,加总折成加元超过 10 万就达标,不需要单项资产超过 10 万。
币种换算用加元:外币资产按当年汇率折成加元计算,CRA 接受加拿大央行(Bank of Canada)公布的汇率。汇率波动可能让刚好卡线的资产”被动达标”,留点余量。
哪些算海外资产:6 类要报的
法律上叫 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指定海外资产),常见的 6 类是:
- 海外银行账户的存款:国内银行的人民币存款、美元存款都算。注意陷阱:放在加拿大金融机构里的美元账户不算(因为它在加拿大境内),但汇到国内银行的美元存款算。
- 外国公司的股票:美股是最典型的。哪怕股票放在加拿大的券商账户里(比如 Questrade、TD Direct Investing),只要发行人是外国公司,就算海外资产。这是最多人踩的坑。
- 外国上市的 ETF 和基金:在美股市场买的 VOO、QQQ 等算;但在多交所(TSX)上市的 ETF(比如 VFV、XUS),你持有的是加拿大信托的份额,不算海外资产——看的是发行地,不是底层资产。
- 借给外国人的债权:借给国内亲友、公司的借款,海外发行的债券。
- 海外房地产(非自住):国内的出租房、空置房、商铺都算。自住房和度假屋等纯自用房产不算(见下一节)。
- 海外信托、合伙企业的权益:国内家族信托的受益权、在海外合伙企业里的份额。
3 类不算:最容易被误报的豁免
门槛算的是指定海外资产,以下 3 类明确不计入 10 万门槛,也无需在 T1135 上列出:
- 注册账户里的资产:RRSP(注册退休储蓄计划)、TFSA(免税储蓄账户)、RRIF、RESP、FHSA(首次购房储蓄账户)、RDSP 里的资产,无论里面装了多少美股或外国基金,都不计入。注意是”账户”豁免,不是”资产”豁免——同一只美股,放在 TFSA 里不算,放在普通非注册账户里就算。
- 纯自用房产:国内给自己住的房子、度假屋不算。但房子一旦出租(哪怕只租了几个月),就变成要报的资产。
- 用于海外主动经营业务的资产:在海外开公司、经营生意所用的资产不算(那是另一套申报体系)。
还有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豁免: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第一年,当年不需要报 T1135。2026 年登陆的人,2026 税年免报,从 2027 税年开始。但注意:豁免的是第一年,不是”登陆前买的资产”——第二年开始,登陆前就持有的国内资产一样要算进去。
简化版和详细版:10–25 万 vs 25 万+
CRA 把 T1135 分成两档,按海外资产总成本划分:
| 档位 | 成本区间 | 填报方式 |
|---|---|---|
| Part A 简化版 | 10 万–25 万加元 | 按资产类别打勾,列出持有最多的 3 个国家,报总收入和总利得/亏损即可,不用逐项列明细 |
| Part B 详细版 | 25 万加元及以上 | 每项资产单独列:所在国家、年内最高成本、年末成本、产生的收入、处置利得/亏损 |
判定看的是”税年内任何时点的最高成本”。比如你年中一度持有 30 万加元的美股,年底卖到只剩 15 万——按 30 万算,用详细版。大部分”国内有套房+有点存款”的新移民落在简化版,但房子一卖、钱一汇,成本口径很容易冲过 25 万线。
截止日期与”首年豁免”
T1135 的截止日和你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是同一天:普通个人通常是 4 月 30 日(自雇人士为 6 月 15 日,但欠税仍按 4 月 30 日计息,具体以 CRA 官网为准)。它是随个税一起提交的附表,用报税软件(如 Wealthsimple Tax、TurboTax)一般都能顺手填了。
再强调一次首年豁免:登陆当年不用报。但第二年开始,申报的是上一个税年的情况。比如 2025 年登陆,2026 年 4 月 30 日前申报的是 2026 税年的 T1135(覆盖 2026 全年持有情况),这时登陆前就有的国内资产已经要算进去了。很多人把”第一年豁免”误解成”登陆前买的不用报”,这是错的。
罚则一:25 加元/天,最高 2500
这是最基础、也最常见的罚则,载于《所得税法》第 162(7) 条:逾期未报,每天 25 加元,连续计算,最多 100 天,封顶 2500 加元,最低 100 加元。哪怕你一分钱税都不欠、哪怕你是”不知道要报”,罚则照样自动产生——CRA 不需要证明你有主观恶意。
算笔账:4 月 30 日截止,你拖到 8 月 8 日才补报,逾期 100 天,罚则直接拉满 2500 加元。拖 40 天,就是 1000 加元。这个罚则的残酷之处在于它是”按天累计”的——每拖一天,账单就涨 25 加元,而且它和你是否欠税毫无关系。很多小陈这样的人第一次听说 T1135 时,已经逾期了两三个月,账单已经上千。
罚则二:重大过失 500/月,最高 12000
如果 CRA 认定你是故意不报,或者构成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罚则升级到《所得税法》第 162(10) 条:每月 500 加元,最长 24 个月,封顶 12000 加元。什么叫重大过失?CRA 的实务口径包括:连续多年不报、资产规模明显超过门槛却从未申报、被问询后仍不补报。注意”按月”和”按天”的区别:按月罚则的起跳就是每月 500,一年就是 6000,是基础罚则的数倍。
罚则三:收到 CRA 书面要求后仍不报 1000/月,最高 24000
这是很多人没听过的第三档:如果 CRA 已经书面要求你补报(demand to file),你仍然不交,罚则跳到每月 1000 加元,最长 24 个月,封顶 24000 加元。流程通常是:CRA 先通过 CRS 数据或审计发现你有海外资产→发函要求补报 T1135→你置之不理→第三档罚则启动。从 2500 到 24000,中间只隔着一封你没回的信。
罚则四:24 个月后 5%+整个税表重审期延长
第四类是最隐蔽、也最贵的长期代价,有两层:
- 成本 5% 的额外罚则(《所得税法》第 162(10.1) 条):如果 24 个月后你还没报,在 12000/24000 之外,再加收海外资产成本 5% 的罚金。海外资产成本 200 万加元,就是 10 万加元罚金——这已经不是”小罚单”了。
- 整个税表的重审期被延长:正常情况下 CRA 只能重审你过去 3 年的税表;但漏报 T1135 会让 CRA 有权把重审期延长到整个税表,而不只限于海外资产部分。等于你过去几年的所有扣除、抵免都重新暴露在审计之下。
把 4 类罚则排成一张表,一眼看懂代价的 escalating(逐级升级):
| 情形 | 计算方式 | 封顶 |
|---|---|---|
| 逾期未报(无主观恶意) | 25 加元/天 | 2500 加元 |
| 故意或重大过失 | 500 加元/月 × 最多 24 个月 | 12000 加元 |
| 收到 CRA 书面要求后仍不报 | 1000 加元/月 × 最多 24 个月 | 24000 加元 |
| 24 个月后仍未报 | 上述罚则之外,再加资产成本 5% | 无固定上限 |
关键数字一览
- 申报门槛:税年内任何一天,指定海外资产总成本 > 10 万加元(成本口径,非市值)
- 简化版 / 详细版分界:总成本 25 万加元
- 截止日:与个税同一天(普通个人通常为 4 月 30 日,自雇人士 6 月 15 日,以 CRA 官网为准)
- 首年豁免: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第一年免报
- 基础罚则:25 加元/天,最高 2500 加元(最低 100 加元)
- 重大过失罚则:500 加元/月,最高 12000 加元
- 无视书面要求:1000 加元/月,最高 24000 加元
- 24 个月后:额外加收资产成本 5%,且整个税表重审期延长
常见坑:5 条红线别踩
- “人不在加拿大就不用报”:义务看的是税务居民身份,不是物理位置。税务居民即使整年住在国内,只要没切断税务居民身份,T1135 照报。反过来,非税务居民(已切断联系)才不用报——关键在”税务居民”四个字,不在护照和机票。
- “市值没到 10 万就不用报”:看的是成本。2015 年花 90 万元人民币买的房,按当时汇率成本很可能超过 10 万加元,哪怕现在房价跌了也照样要报。
- “美股放在加拿大券商就不算海外资产”:算。看的是发行人是不是外国公司,不是账户开在哪。Questrade 里的苹果股票是海外资产,TFSA 里的苹果股票才不算(因为账户豁免)。
- “房子是父母名下、和我无关”:看实际受益和资金来源。如果首付是你出的、租金进你口袋,CRA 可能认定你是实际拥有人。名义登记不等于税务归属,复杂情况问会计师。
- “以前没报过,现在补报会不会被重罚”:CRA 有自愿披露计划(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VDP)。在 CRA 找上门之前主动补报,可以减免甚至免除罚则和利息。越晚越被动——收到书面要求后再补,第三档罚则已经启动了。
新手 checklist:报税季前做完这 6 件事
- ☐ 列出所有海外资产:国内房产(非自住)、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权、信托权益,逐项写下购入成本
- ☐ 把外币成本按当年汇率折成加元,加总看是否超过 10 万
- ☐ 判断档位:总成本 10–25 万用简化版(Part A),25 万以上用详细版(Part B)
- ☐ 确认注册账户(RRSP/TFSA 等)里的资产已剔除,不计入门槛
- ☐ 随个税在截止日前提交 T1135;用报税软件的话检查附表是否已勾选
- ☐ 往年漏报的,在 CRA 发函前走 VDP 主动补报,别等第三档罚则
常见问题 FAQ
Q1:我 2026 年才登陆加拿大,国内有套房,今年要报 T1135 吗?
A:2026 税年你是第一年成为税务居民,当年免报。但从 2027 税年开始(2028 年 4 月 30 日前申报),那套房的成本就要计入门槛了。免的是第一年,不是”登陆前买的资产”。
Q2:国内银行 50 万元存款,一直没动过,也要报吗?
A:要。银行存款是典型的指定海外资产,50 万元人民币成本远超 10 万加元门槛。存款利息本身要在个税里申报,T1135 是另一张表,两张都要交。
Q3:T1135 报错了会有什么后果?和漏报一样罚吗?
A:报错(错误或遗漏信息)同样可能触发罚则,CRA 可按重大过失情形处理,罚则为资产成本 5% 与 24000 加元中的较高者。发现报错应尽快修正(amend),主动修正比被查出来好得多。
Q4:我已经把国内房子卖了,今年还需要报吗?
A:看卖出时点。如果税年内任何一天你还持有它(且总成本超门槛),今年仍要报,只是填报时注明已处置并申报资本利得。卖掉不等于当年免报。
Q5:CRA 怎么知道我在国内有资产?
A:CRS 共同申报准则下,中国金融机构每年把税务居民在加拿大的账户持有人的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给 CRA。此外,出入境记录、汇款记录、个税申报的海外收入都是线索。CRA 每年开出数万张 T1135 相关罚单,”查不到”是过去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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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CRA 官网 Form T1135 页面、Canada.ca 税务申报指南、Income Tax Act 第 162 条。核验于 2026年10月22日。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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