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成为加拿大非税务居民的那天起,你的 TFSA 供款资格就没了——之后每供一笔,CRA 按每月 1% 收税,直到这笔钱全额取出或你恢复居民身份;只取一部分没用,税是按离境后供款”总额”全额计的;离境前请做三个停止动作:关掉所有自动供款、误供后尽快全额取出并注明用途、每年填 RC243 表申报。
李女士 2025 年初调去新加坡工作,TFSA 的自动定投忘了关,每月 500 加元雷打不动。年底收到 CRA 信才知道:她离境后供的每一笔都被收了 1% 的月税,一年下来光是税就交了大几百加元,而她本来一分钱都不用交。这不是个案——每年都有大批移居海外的人栽在同一个地方:人走了,TFSA 的供款开关还开着。本文把税务居民身份和供款资格的关系一次讲透。
1. 谁能往 TFSA 里存钱:三个硬条件
TFSA(Tax-Free Savings Account,免税储蓄账户)不是”加拿大公民专属”,而是看税务居民身份。CRA 规定的供款资格有三个硬条件,缺一不可:
- 年满 18 岁;
- 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resident of Canada for tax purposes);
- 持有有效的社会保险号 SIN。
额度累积规则同样绑定居民身份:只有你是税务居民的年份,才会产生当年的供款额度(2026 年为 7,000 加元,以 CRA 官网为准);你成为非居民的年份起,不再累积新额度。反过来,你离境前没用完的旧额度不会消失——账户继续有效,只是不能再往里加钱。
2. “税务居民”到底看什么:跟离境日期的关系
税务居民身份不是你”觉得”搬走了就算,而是看你和加拿大的居住联系(residential ties):在加拿大有没有住房、配偶和子女是否留在加拿大、银行账户和驾照是否保留等。常见情形:
- 长期移居海外、切断主要联系:一般从你实际离境的那天起成为非居民(emigrant);
- 一年中在加拿大居住满 183 天:通常会被视为当年税务居民;
- 情况模糊:可以向 CRA 提交 NR73 表申请居民身份裁定(determination of residency status),以 CRA 的书面结论为准。
关键点:供款资格看的是”供款那一刻”你的税务居民身份。哪怕你 11 月 30 日离境、12 月 1 日自动定投扣了一笔,这 1 笔也算非居民供款,照样触发罚税。
3. 离境后供款为什么被罚:所得税法第 207.03 条
《所得税法》第 207.03 条(Income Tax Act, s. 207.03)专门管这件事:非居民个人向 TFSA 做的供款,要按每月 1% 缴税,计税基数是离境后供款的全额。这笔税有几个硬核特征:
- 按月征收:钱在账户里待几个月,就收几个月的 1%,没有”宽限期”;
- 全额计税:即使你后来取出了其中一部分,在剩余部分全额取出之前,税还是按原来的总额算;
- 停止条件二选一:非居民供款被全额取出并注明为非居民供款的取出(designated as a withdrawal of nonresident contributions),或者你重新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以先发生者为准;
- 和超额供款税是两笔账:如果同一笔钱同时构成超额供款(excess amount),每月 1% 的超额税(RC243-SCH-A)可能同时征收,等于一个月被罚两次。
另外要纠正一个误解:成为非居民不影响 TFSA 本身的免税地位——账户可以继续持有,里面的投资收益在加拿大仍然免税(在你新居住的国家是否免税,以当地税法为准)。被罚的永远是”离境后新供进去的钱”,不是账户里的老钱。
4. 罚金怎么算:算给你看
假设陈先生 2026 年 1 月离境成为非居民,但券商的自动定投没关,每月 1 日自动供 1,000 加元。他 6 月底才发现问题并全额取出。账怎么算:
| 供款月份 | 累计非居民供款 | 当月税(1%) |
|---|---|---|
| 1 月 | 1,000 加元 | 10 加元 |
| 2 月 | 2,000 加元 | 20 加元 |
| 3 月 | 3,000 加元 | 30 加元 |
| 4 月 | 4,000 加元 | 40 加元 |
| 5 月 | 5,000 加元 | 50 加元 |
| 6 月 | 6,000 加元(月底取出) | 60 加元 |
半年总税款:210 加元。如果他一直没发现、钱在账户里待满 12 个月,税会滚到约 780 加元——相当于本金的 13%。而且这还没算:如果这些供款同时超出他的可用额度,另一笔每月 1% 的超额税会叠加上来。
5. 停止动作一:离境当月,关掉一切自动供款
绝大多数误供都不是”故意存钱”,而是自动扣款没关。离境前(或离境当月)请逐一检查并关闭:
- 银行的预授权转账(pre-authorized contribution):网银里 TFSA 账户的定期转入计划;
- 券商/基金公司的自动定投:Questrade、Wealthsimple 等平台的自动供款计划;
- 工资代扣:如果雇主提供工资直投 TFSA 的福利,离职或调动时一并取消;
- 配偶/联名账户的自动转账:以你名义进你 TFSA 的钱都算你的供款。
注意:自动再投资(分红自动买回同一基金)一般不算”新供款”,但任何从外部转入 TFSA 的现金都算。拿不准的,离境前直接问你的金融机构并保留书面确认。
6. 停止动作二:已经误供,尽快全额取出并注明用途
发现离境后有供款进账,按以下三步止损,顺序不能乱:
- 第 1 步:算清总额——把离境日期之后进入 TFSA 的每一笔都列出来,这是你的计税基数;
- 第 2 步:全额取出——必须把离境后的供款全部取出,部分取出不能让税停下来。向金融机构明确说明这是非居民供款的取出(withdrawal of nonresident contributions),并要求书面确认;
- 第 3 步:留好凭证——离境日期证明(机票、签证、新居住国税单)、每笔供款和取出的对账单、金融机构的书面确认,CRA 查税时都要用。
一个常见疑问:”取出后再存回去行吗?”——不行。只要你还是非居民,存回去的每一笔都是新的非居民供款,重新开始计税。
7. 停止动作三:每年填 RC243 表申报,直到税停为止
欠了非居民供款税的人,必须在有欠税的每个历年填写并寄送 RC243《TFSA 报税表》,并附上 RC243-SCH-B 附表 B《非居民对 TFSA 的供款》,算出每月 1% 的税额。申报要点:
- RC243 针对的是”有税要缴的历年”,税停的当年仍需申报该年;
- 申报和缴税截止日为次年 6 月 30 日(以 CRA 官网 RC243 说明页为准),逾期未缴会有利息;
- 如果同一笔钱还涉及超额供款,另需填写 RC243-SCH-A 附表 A;
- 即使你人不在加拿大,也可以用 CRA My Account 在线查看你的 TFSA 供款记录(数据可能滞后几周,自己记账更可靠)。
8. 费用 / 时间线 / 关键数字单列
- 税率:非居民供款每月 1%(年化约 12%),按离境后供款全额计;
- 计税期:从供款当月起,到”全额取出并注明”或”恢复居民身份”的当月为止(终止当月不计);
- 申报:RC243 + RC243-SCH-B,次年 6 月 30 日前申报缴税;
- 额度:2026 年年度额度 7,000 加元;非居民年份不产生新额度(均以 CRA 官网为准);
- 利息:逾期未缴的税款按 CRA 规定利率计息,按季度调整,以官网为准。
9. 常见坑 / 红线:5 条
- 红线一:自动供款没关——离境后 12 个月×1%,等于本金被吃掉约 12%,这是最高发的坑;
- 红线二:以为取一部分就行——税按离境后供款”总额”算,部分取出税不停,必须全额取出;
- 红线三:把两笔 1% 当成一笔——非居民供款税和超额供款税可能同时征收,一个月罚两次;
- 红线四:只看 CRA 账户的额度——My Account 的供款记录可能滞后数周,离境前后自己手工对账;
- 红线五:以为”账户会自动冻结”——TFSA 不会因为你离境而冻结,你能持有、能取钱,只是不能再供款;”没人通知我”不是 CRA 认可的免责理由。
10. 离境前后 checklist
- ☐ 确认自己的税务居民身份变化日期(离境日),必要时提交 NR73 请 CRA 裁定
- ☐ 逐一关闭银行、券商、雇主代扣的所有 TFSA 自动供款,并保留书面确认
- ☐ 导出离境前 12 个月的 TFSA 对账单,核对离境后是否有误供
- ☐ 如有误供:全额取出并注明为非居民供款的取出,留存金融机构确认函
- ☐ 有欠税的历年:填写 RC243 + RC243-SCH-B,在次年 6 月 30 日前申报缴税
- ☐ 恢复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后,确认当年额度重新累积再供款
常见问题 FAQ
Q1:我搬到美国了,TFSA 里的钱必须取出来吗?
A:不用。非居民可以继续持有 TFSA,账户内收益在加拿大仍然免税;只是不能再供款,也不再累积新额度。注意美国税法不承认 TFSA 的免税地位,具体申报以专业税务意见为准。
Q2:我已经误供了 3 个月,现在取出还来得及吗?
A:来得及止损,但之前的税照算——取出当月之前的每个月都要按 1% 计税。尽快把离境后的供款全额取出,并按 CRA 要求注明这是非居民供款的取出。
Q3:银行自动定投算”供款”吗?
A:算。任何从外部转入你 TFSA 的现金都是供款,包括自动转账和自动定投。离境前必须全部关闭。
Q4:这个 1% 的罚金有上限吗?
A:没有固定上限,钱待多久罚多久;若同一笔钱同时构成超额供款,另一笔每月 1% 可能叠加。早取早止损。
Q5:回加拿大定居后,TFSA 还能正常用吗?
A:能。重新成为税务居民后,非居民供款税停止累积,当年重新开始累积供款额度(新成为居民的当年拿全年额度),之后供款完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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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CRA 官网、Canada.ca。核验于 2026年10月18日。
关键政策以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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