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办加拿大永居,越南无犯罪证明必须交司法部 2 号表(Judicial Record Card No. 2),1 号表交上去会被要求补件;2 号表会显示全部犯罪记录,包括已经消除的记录,1 号表只显示未消除的记录;人在越南向居住地省级司法厅申请,人在加拿大则通过授权代表或国家司法记录中心渠道办理,提前确认好表格编号比跑流程更重要。
在越南住过、工作过、留学过,轮到加拿大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PR)申请交材料时,很多人会在“无犯罪证明”这一项上卡住。不是因为越南不给办,而是因为越南的司法记录卡(Phieu Ly Lich Tu Phap)分 1 号和 2 号两种,办错一张,等于白跑一趟。本文把两张表的区别、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IRCC)到底要哪一张、在越南境内和境外分别怎么走、要花多少钱和多长时间,一次讲清楚。
1 号表和 2 号表,到底差在哪
越南《司法记录法》(Law No. 28/2009/QH12)规定了两种司法记录卡。它们的差别不在格式、不在签发机关,而在“记录范围”——也就是卡上会不会写出你已经消除的犯罪记录。
| 对比项 | 1 号表(Form No. 1) | 2 号表(Form No. 2) |
|---|---|---|
| 越南语名称 | Phieu Ly Lich Tu Phap So 1 | Phieu Ly Lich Tu Phap So 2 |
| 记录范围 | 只显示未消除的犯罪记录;已消除的记录显示为“无犯罪记录” | 显示全部犯罪记录,包括已消除的记录 |
| 主要用途 | 人事管理、企业注册等一般用途;外国人在越南办工作许可时常用 | 个人查询本人完整司法记录;司法机关办案使用 |
| 加拿大 PR 申请 | 不符合 IRCC 要求,交上去会被要求补交 | IRCC 点名要求的文件 |
打个比方:1 号表像一份“当前状态证明”,只告诉对方你现在名下有没有未消除的记录;2 号表像一份“完整档案”,把过去的记录也摊开来。加拿大要的是后者,因为移民审查要看完整历史,而不是只看当前状态。
还有一个容易混淆的点:2 号表只发给本人查询,或者司法机关办案使用。也就是说,你不能让毫不相干的第三方替你“顺便”要一张 2 号表;境外办理时走授权代表渠道,也需要你本人的正式授权,这一点后面会细讲。
IRCC 点名要 2 号表,原因只有一个
在 IRCC 官网“How to get a police certificate – Vietnam”页面上,需要的文件名称写得非常明确:Judicial Certificate #2,也就是 2 号表。这一点没有模糊空间,也不是“1 号表也行、看签证官心情”的问题。
为什么 IRCC 只要 2 号?因为移民 admissibility(可 admissibility,即能否入境)审查需要完整犯罪历史。如果申请人只交 1 号表,签证官无法判断其过去是否有过已消除的犯罪记录,审查链条就不完整。所以 IRCC 从源头上就把标准定死:只认 2 号表。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人在越南办工作许可时用 1 号表毫无问题,一转到加拿大 PR 申请就被打回来——两个国家的用途不同,文件标准自然不同。不要用“我在越南办工签就是交 1 号表”来推断加拿大也一样。
谁必须办越南无犯罪证明
按 IRCC 的通用规则,申请人年满 18 岁后,在任何一个国家连续居住满 6 个月或以上,通常就需要提供该国的无犯罪证明。具体到越南,适用情形包括:
- 越南籍申请人:曾在越南居住,申请加拿大 PR 时需要提供越南 2 号表。
- 非越南籍申请人:曾在越南居住满 6 个月或以上(工作、留学、长期居住均算),同样需要提供。
- 主申请人与随行成年家属:只要符合“18 岁后、某国住满 6 个月”的条件,各自都需要提供本人的证明,不能互相替代。
- 短期旅游、短期出差:未达到连续居住时长门槛的,一般不需要;但如果 IRCC 在审理中单独要求,仍需按要求补交。
注意一个细节:居住时长的计算看的是“连续居住”,不是累计出入境天数拼凑。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某段越南居住是否达到门槛,稳妥做法是先把证明办下来备着,而不是等到补件通知来了再匆忙启动——补件有截止时间,境外办理本来就慢,拖不起。
在越南境内:5 步办下来
如果你现在人就在越南,流程相对直接。按 IRCC 官网给出的渠道,越南籍申请人可以向户籍登记地的司法厅申请,非越南籍申请人则向居住地省级司法厅申请。
第 1 步:确认受理机关。越南籍申请人找常住户口登记地的省级司法厅(So Tu Phap);非越南籍申请人找实际居住地的省级司法厅;如果常住或暂住地址无法确认,向国家司法记录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Judicial Records,Trung Tam Ly Lich Tu Phap Quoc Gia)申请。
第 2 步:准备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常住或暂住证明。非越南籍申请人通常还需要提供暂住确认文件(可向当地派出所申领)以及护照的越南语公证翻译件。
第 3 步:提交申请。可以现场递交、邮寄,也可以走当地公共服务门户在线提交(网址格式一般为 dichvucong.省份名.gov.vn,河内有专门的在线司法记录登记服务)。在线提交时务必记下系统给出的申请编码,查进度、领结果都要用它。
第 4 步:缴费并等待审核。受理机关核对身份信息与居住记录,确认无误后制作 2 号表。
第 5 步:领取结果。可以现场领取、邮寄送达或在线下载,具体以受理机关当时的办理方式为准。拿到手先核对三处信息:姓名拼写与护照是否一致、表格编号是否为 2 号、签发机关印章是否清晰。
已经离开越南:在加拿大也能办
人在加拿大、已经离开越南,是这类申请最常见的情形,也是最容易出错的情形。核心原则是:你本人不到场,就必须有合法的授权链条。
第 1 步:确认最后居住地。按你离开越南前最后的常住或暂住地,确定对应的省级司法厅;如果户籍记录已被注销,还需要先向最后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公安机关开具户籍注销确认函,再凭该函向国家司法记录中心申请。
第 2 步:办理授权委托。委托在越南的亲属或代理人代办,授权书需要经过公证。人在加拿大做公证时,注意授权书上要写明受托人姓名、委托事项就是“代为申请司法记录卡 2 号表”,不要只写笼统的“代办一切事务”。
第 3 步:寄送材料。把护照复印件、授权书、暂住或常住证明等材料寄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向司法厅或国家司法记录中心递交。
第 4 步:受托人递交并缴费。受托人按要求现场或邮寄递交,缴费后取得受理回执。
第 5 步:领取、翻译、寄回加拿大。结果出来后,受托人把原件寄给你,你再做英文或法文翻译并用于 IRCC 上传。整个境外链条涉及两国邮寄,时间预算要留足,详见费用与时间线一节。
特别提醒:不要轻信“不用授权、不用回越南就能包办 2 号表”的中介说法。2 号表是个人完整司法记录,签发机关对身份核验有硬性要求,任何绕过身份核验的“捷径”都可能是假文件——假文件一旦被 IRCC 发现,后果远比补件严重得多。
材料清单:一次备齐
- 申请表:司法记录卡申请表,按受理机关提供的最新表格填写,表格编号务必选 2 号。
- 身份文件:护照复印件(个人信息页);越南籍申请人另备身份证复印件。
- 居住证明:常住户口本或暂住证明复印件;非越南籍申请人提供暂住卡或派出所开具的暂住确认文件。
- 授权文件(境外办理):经公证的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 户籍注销确认函(适用情形):户籍记录已被注销的申请人,向最后户籍地公安机关申领。
- 缴费凭证:按受理机关要求的方式缴费并保留凭证。
材料准备时最容易栽跟头的是姓名一致性:护照上的姓名拼写、越南居住证明上的姓名、申请表上的姓名,三处必须一致。曾用名、婚后改名等情形,要准备好相应的改名证明或结婚证,避免签发机关因姓名对不上而退件。
费用、时间线与关键数字
| 项目 | 参考数字 | 说明 |
|---|---|---|
| 越南官方规费(现场或邮寄) | 约 200,000 越南盾/人次 | 2025 年参考价,以受理机关当时公布为准 |
| 越南官方规费(在线提交) | 约 170,000 越南盾/人次 | 2025 年在线渠道优惠价,优惠期以官网为准 |
| 减免情形 | 部分人群减免 50% 或免费 | 学生、特定优抚对象等,减免费用的具体适用以官网为准 |
| 境内办理周期 | 数个工作日至数周不等 | 取决于受理机关工作量与材料是否齐全 |
| 境外办理总周期 | 通常 1–3 个月 | 含公证、国际邮寄、翻译时间,务必提前启动 |
| 翻译费用 | 以翻译机构报价为准 | IRCC 要求非英文或法文文件附认证翻译 |
费用数字来自越南 2025 年司法记录卡办理流程的公开信息,实际收费以受理机关和公共服务门户当时的公布为准,缴费前务必在官网核对一次,不要按本文数字直接汇款。时间方面,境内办理通常比境外快得多;境外办理的变数主要在公证和国际邮寄环节,任何一个环节拖一周,总周期就拉长一周。
关于有效期:IRCC 对无犯罪证明没有“一刀切”的固定有效期表述,但审理实践中,证明开具时间离递交时间越近越好。如果你的证明已经开具超过半年、而申请尚未递交,建议评估是否需要重新开具;已经递交后收到补件要求重新开具的,按补件信上的要求办。
拿到手之后:翻译、认证与上传
第 1 步:核对原件。确认是 2 号表、姓名与护照一致、签发机关印章清晰、没有缺页或涂改。
第 2 步:做认证翻译。越南语原件需要附英文或法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认证翻译完成,并附译者声明。不要自己翻译后直接上传,也不要只交翻译件不交原件扫描件——IRCC 要同时看到原件和翻译件。
第 3 步:扫描上传。原件与翻译件分别扫描成清晰的 PDF,按 IRCC 系统里无犯罪证明对应的上传项提交。扫描件要完整、四角齐全、文字可读,模糊不清的扫描件是常见的补件原因。
第 4 步:保留原件。原件务必妥善保存,IRCC 在后续审理中可能要求再次提供或核验;境外办理重新开具一次成本很高,原件丢失会非常被动。
常见坑与红线
坑 1:办成 1 号表。最常见、最可惜的错误。递交前务必在表格上找到“So 2”字样,确认是 2 号表再翻译上传。
坑 2:找错受理机关。向户籍地而非实际居住地、或向居住地而非户籍地递交,都会被退件。越南籍与非越南籍的受理机关规则不同,先按自己的身份确认,再递交。
坑 3:姓名不一致。护照、居住证明、申请表三处姓名拼写不一致,签发机关可能直接退件,IRCC 也可能要求解释。
坑 4:只交翻译件不交原件。IRCC 要求原件与认证翻译件同时提供,缺一不可。
坑 5:境外办理无授权或授权不规范。授权书未经公证、委托事项写得含糊,受理机关有权拒绝受理。
红线:绝不使用假文件。伪造或变造无犯罪证明属于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可能导致申请被拒、多年内不得入境。宁可补件、宁可重新办理,也不要走假文件这条路。
新手 checklist
- ☐ 确认自己符合“18 岁后、越南连续居住满 6 个月”的情形,确实需要越南证明
- ☐ 确认要办的是 2 号表(Phieu Ly Lich Tu Phap So 2),不是 1 号表
- ☐ 按身份确认受理机关:户籍地司法厅、居住地司法厅或国家司法记录中心
- ☐ 备齐护照复印件、居住证明、申请表,境外办理另备公证授权书
- ☐ 核对三处姓名拼写一致,缴费并保留凭证与申请编码
- ☐ 领取后核对表格编号、姓名、印章,确认无误再做认证翻译
- ☐ 原件与翻译件同时扫描上传,原件妥善保存
常见问题 FAQ
问:我在越南办工作许可时交的是 1 号表,加拿大 PR 能不能也用 1 号表?
答:不能。越南工作许可与加拿大 PR 对文件的用途要求不同,IRCC 点名要求 2 号表,交 1 号表会被要求补交 2 号表,反而拖慢审理。
问:我已经离开越南多年,还能办 2 号表吗?
答:可以。按最后居住地确定受理机关,户籍已注销的先向最后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注销确认函,再向国家司法记录中心申请;人在加拿大可通过公证授权代表代办。
问:2 号表上会显示我已经消除的记录吗?
答:会。这正是 1 号表与 2 号表的根本区别:2 号表显示全部犯罪记录,包括已消除的记录。IRCC 正是因此只认 2 号表。
问:越南无犯罪证明需要做加拿大使领馆认证吗?
答:IRCC 递交时一般要求原件加认证翻译件即可,具体认证要求以 IRCC 官网和你的申请类别指引为准;如签证官在审理中另有要求,按补件信办理。
问:证明办下来后多久内递交比较好?
答:越近越好。如果开具已超过半年而申请尚未递交,建议评估是否重新开具;已递交后按补件信要求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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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IRCC 官网、Canada.ca、Vietnam Ministry of Justice。核验于 202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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