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加拿大税务居民继承境外房产后,只要该房产的成本(一般按继承时的公允市值折算加元)加上你其它境外特定资产合计超过 10 万加元,该年度就要随税表附上 T1135 境外收入核实表,迟报每天 25 加元、最高 2,500 加元。第二,继承本身在加拿大不征税,但你将来出售时,加拿大按”卖出价减继承时公允市值”征收资本利得税,50% 计入应税收入。第三,境外已缴的遗产税/房产交易税可在加拿大申报外国税抵免(T2209),避免双重征税。下面逐项讲清。
1. 义务一:T1135 境外资产申报——继承当年就可能触发
加拿大税务局(CRA)的 T1135 表全称 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境外收入核实表),是信息申报表,不直接产生税款,但漏报罚得很重。
触发条件:税务居民在纳税年度内任何时点持有的”特定境外资产”(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成本合计超过 10 万加元,就必须申报。注意三个细节:
- 看的是成本不是市值。继承来的境外房产,成本一般按继承日公允市值(fair market value)折算成加元确定。
- “任何时点”——年中某天超标、年末跌回去,照样要报。
- 境外房产属于特定境外资产;但主要用于个人居住/度假的自住房产可豁免。继承来的老家房子若纯自住度假用可能豁免,一旦出租或作为投资持有,就要计入。
申报时间:与个人税表同截止日——一般纳税人 4 月 30 日,自雇人士 6 月 15 日(欠税仍按 4 月 30 日计息)。
2. 义务二:持有期间的租金收入——全球收入申报
加拿大税务居民按全球收入纳税。继承的境外房产如果出租,租金收入每年都要在 T1 税表第 12600 行申报,并附 T776 出租物业表,可扣除的费用包括:
- 境外缴纳的房产税、物业管理费、维修费;
- 出租相关的律师费、中介佣金;
- 按揭利息(如果有);
- 合理的折旧(CCA,资本成本补贴)——注意出售时折旧会被 recapture(追回)征税。
所有金额按加拿大央行(Bank of Canada)汇率折算成加元。租金收入单独报,不因为”房子在国外”就免报。
3. 义务三:出售时的资本利得税——核心大头
加拿大没有遗产税,继承那一刻你不欠 CRA 一分钱。但出售继承的境外房产时,资本利得税规则如下:
- 应税增值 = 卖出价 − 调整后成本基数(ACB)− 出售费用(中介佣金、律师费、土地转让税等可扣除);
- ACB = 继承日该房产的公允市值(折加元)。继承前房价涨了多少与你无关,税只从你继承那天算起;
- 计入率 50%:增值的一半计入当年应税收入,按你的边际税率纳税。举例:继承时市值 50 万加元,几年后 70 万卖出,增值 20 万,其中 10 万计入收入;若边际税率 40%,税约 4 万加元;
- 申报在 T1 第 12700 行(资本利得),用 Schedule 3 明细。
4. ACB 怎么定:继承日公允市值是关键证据
ACB 定得准不准,直接决定你多交还是少交几万加元税。实操建议:
- 第 1 步:继承时就请当地有资质的评估师出一份书面估值报告,注明评估基准日(一般为被继承人去世日或产权过户日);
- 第 2 步:用继承日加拿大央行汇率把当地币种估值折算成加元,截图留存汇率来源;
- 第 3 步:保留继承法律文件(遗嘱认证、过户契约)的公证翻译件;
- 第 4 步:这套文件至少保存 6 年——CRA 查资本利得时第一个要的就是 ACB 依据。
没有估值报告、仅凭”大概市价”申报,被 CRA 质疑时举证责任在你这边。
5. 关键数字一览
| 项目 | 数字 | 来源 |
|---|---|---|
| T1135 申报门槛 | 特定境外资产成本合计 > 10 万加元 | CRA 官网 T1135 说明 |
| T1135 迟报罚金 | 每天 25 加元,最高 2,500 加元;重大过失另加每月 500/1,000 加元 | CRA 官网 |
| 资本利得计入率 | 50%(2025 年拟议的提高方案已取消,2026 年仍为 50%) | CRA 官网,以官网为准 |
| 个人税表截止日 | 4 月 30 日;自雇 6 月 15 日申报、4 月 30 日缴税 | CRA 官网 |
| 资本亏损结转 | 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往前可追 3 年 | CRA 官网 |
6. 时间线:从继承到出售的报税节点
- 继承当年:做估值、定 ACB、留汇率证据;若境外资产成本超 10 万加元,随次年 4 月 30 日税表附 T1135;
- 持有出租的每一年:申报租金收入(T1 12600 行 + T776),境外已缴税款申报外国税抵免;
- 出售当年:在 T1 第 12700 行申报资本利得(Schedule 3),附上出售费用凭证;
- 出售后:若当年还有其它资本亏损,可抵减;相关文件保存至少 6 年。
7. 避免双重征税:外国税抵免 T2209
很多国家对房产交易或遗产征收本地税(如中国的契税、部分国家的遗产税/赠与税)。加拿大与多国签有税收协定,避免同一笔所得被两国重复征税:
- 在境外已缴纳的、与该房产相关的所得税性质税款,可在加拿大用 T2209 联邦外国税抵免表(及各省对应表格)抵减加拿大应纳税额;
- 抵免上限是加拿大对该笔境外所得实际征收的税额——境外交多了,加拿大不会退你差额;
- 注意区分:境外的遗产税/赠与税不一定能抵资本利得税,具体以中加税收协定和 CRA 口径为准,不确定的写”以官网为准”并咨询税务师。
8. 常见坑与红线(5 条)
- 以为”继承不征税=以后卖也不征税”:继承时不征税不等于免税,只是计税起点推迟到你出售那天。从继承日到出售日的增值全额在你名下计税。
- 漏报 T1135:最常见的坑。房子一到手成本就超 10 万加元门槛,很多人只报了租金、忘了附 T1135,罚金每天 25 加元起跳。
- 用”买入价”当 ACB:被继承人几十年前的买入价跟你无关,你的 ACB 是继承日公允市值。用错基数等于主动多交税或埋下补税风险。
- 汇率随手写:ACB 和卖出价都要折加元,CRA 接受加拿大央行汇率或全年平均汇率(收入均匀发生时)。没有留存汇率证据,复核时很被动。
- 出租折旧一时爽、出售 recapture 全吐回:持有期申报的 CCA 折旧在出售时会被全额追回计入收入。短期持有就卖的房子,折旧策略要算总账。
9. 新手 checklist
- □ 拿到继承法律文件,做公证翻译并归档
- □ 请评估师出继承日公允市值书面报告
- □ 用继承日央行汇率折算 ACB(加元),截图留存
- □ 判断是否触发 T1135(境外资产成本合计是否超 10 万加元)
- □ 出租:每年报租金收入 T776,留存费用票据
- □ 出售:收集出售费用凭证(佣金、律师费、过户税)
- □ 出售当年 T1 第 12700 行 + Schedule 3 申报资本利得
- □ 境外已缴税款整理好,申报 T2209 外国税抵免
- □ 全部文件保存至少 6 年
10. 常见问题 FAQ
Q1:加拿大真的没有遗产税吗?那我继承海外房产一分钱税都不用交?
A:加拿大联邦层面确实没有遗产税或继承税,继承当时你不用向 CRA 交税。但注意两点:被继承人所在国可能有遗产税/赠与税;你日后出售时,加拿大对你持有期间的增值征收资本利得税。
Q2:继承的房子我一直空着、没出租,还要报 T1135 吗?
A:要看用途。如果纯粹个人度假自住,可能符合”主要个人使用”豁免;如果空置待售或作为投资持有,且成本(继承日公允市值)超过 10 万加元,就属于特定境外资产,需要申报。边界模糊时以 CRA 官网口径或税务师意见为准。
Q3:T1135 忘了报怎么办?
A:尽快补报。CRA 的自愿披露计划(VDP)允许纠正过去 10 个税务年度的遗漏,主动披露可减免罚金和免于起诉,但欠税利息照付。越早处理成本越低。
Q4:我在境外卖房已经交了当地的资本利得税,加拿大还要再交一次吗?
A:同一笔增值不会被征两次税。在加拿大申报时用 T2209 把境外已缴的所得税性质税款做抵免,补的是两国税率差。记得保留境外完税证明。
Q5:兄弟姐妹多人共同继承,出售时税怎么算?
A:每人按自己继承份额的 ACB(继承日公允市值×份额)单独计算资本利得、单独申报。建议继承时就把份额划分和估值落成书面文件,避免日后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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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CRA 官网(Canada Revenue Agency)、Canada.ca。核验于 2026年10月14日。
关键政策以 CRA / Canada.ca 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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