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
- 父母团聚移民(PGP,Parents and Grandparents Program)的担保承诺(undertaking)是担保人和政府签的合同,自父母成为永久居民那天算起、长达 20 年(魁省是和省政府签、10 年),中途破产、离婚、失业、失联都不能取消,离婚协议也管不了这份合同。
- 但是,“未解除破产状态”(undischarged bankrupt)是 IRCC 明确列出的担保禁区:在递交 PGP 申请时正处破产状态的申请人,不能当担保人——要么等破产解除(discharge)后再递,要么换配偶来当主担保人。
- 离婚本身不消灭已生效的担保义务:签过共同签署(co-signer)的配偶,离婚后一样要被追 20 年;离婚前没有共同签署、离婚后家庭人数变了,收入门槛要按最新家庭人数重新核算。
1. 先弄懂两个词:担保承诺和共同签署
PGP 有两份文件最要紧。第一份是担保承诺(undertaking):你向加拿大政府承诺,父母成为永久居民(PR)之后,20 年里他们的基本生活(吃、穿、住、水电、自费医疗等)由你兜底,他们不能领省府社会福利(social assistance),领了省府会找你还钱。第二份是担保协议(sponsorship agreement):你和父母双方签字,明确彼此的责任。
第三份常见文件是共同签署(co-sign):如果你的收入不够,配偶或同居伴侣可以联署,把两人的收入合在一起算。但共同签署不是“帮个忙”——联署人承担的担保义务和主担保人一样重、一样长,IRCC 会把两个人的名字都记在担保档案上。
2. 破产分哪几步:什么时候算“未解除破产”
加拿大《破产与无力偿债法》(Bankruptcy and Insolvency Act)下,破产是一个有始有终的法律程序:向持牌破产受托人(Licensed Insolvency Trustee)申报破产 → 进入破产状态 → 按规定配合(交收入表、参加辅导)→ 获得破产解除(discharge)。在拿到解除之前,你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未解除破产人”(undischarged bankrupt)。
要记住的关键时间点只有两个:递交申请那一刻的状态,和审理过程中是否出现状态变化。IRCC 看的是你当担保人的资格,而“未解除破产”是法规里白纸黑字列明的禁区之一,其他还包括领社会福利(残障原因除外)、拖欠以前的担保承诺、拖欠法庭判的抚养费、收到驱逐令、特定刑事定罪等。
3. 破产发生在递交申请前:这轮先别递
如果你已经处在未解除破产状态,IRCC 不会接受你做 PGP 担保人,申请会被拒或退回。这时现实的选择有三条:
- 等破产解除后再递申请。第一次破产、没有异议的情况下通常 9 个月或 21 个月可解除,具体时长看是否有剩余收入缴款要求,以受托人和法院裁定为准。
- 换配偶(同居伴侣)当主担保人,你当共同签署人——但注意,破产的那一方仍要在共同签署人栏签字吗?不需要,主担保人可以单签,收入只看主担保人和共同签署人的合计。只要当担保人的那一方没有资格禁区就行。
- 这一轮先不递,等下一轮意向表达(Interest to Sponsor)抽签。PGP 名额有限,仓促递一份会被判不合格的材料等于浪费一次抽签机会。
已经解除破产(discharged)的人,法规并没有终身禁止担保。IRCC 关心的是你递交申请那一刻是否合格,以及过去三年报税收入(NOA)是否达标。
4. 破产发生在审理中:必须主动通报
PGP 审理动辄一两年,如果你在等待期间申请了破产,你的担保资格就发生了实质变化。IRCC 要求申请人主动报告影响资格的重大变化(material change)。这时候可能的结果:
- IRCC 发程序公正信(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给你解释的机会;
- 如果审理官认定你已经不符合担保人条件,申请可能被拒;
- 最稳妥的是咨询持牌移民顾问或移民律师,评估是补充共同签署人、暂停申请,还是撤案等解除后再战。
千万别抱着“递了就没事”的心态赌。审理中 IRCC 有权再次核查担保人资格,隐瞒不报反而可能留下诚信污点。
5. 破产发生在父母登陆后:20 年承诺照旧
这是最容易误解的一点。父母已经拿到 PR、承诺已经生效之后,你破产了、失业了、欠了一屁股债——承诺一个字都不会少。IRCC 官网明确写着:即使你的财务状况恶化(失业、负债),你仍然要负责。
如果这期间父母去领了省府的社会福利,省府会通知 IRCC,在你的担保档案上记一笔违约(default),然后向你追偿:扣工资、扣退税、在房产上登记留置权,直到还清。还清之前,你不能再担保任何人。最高法院 2011 年的 Mavi 判例已经确认:担保承诺是和政府签的有约束力的合同,不能单方面取消。
6. 离婚发生在递交申请前:先算家庭人数
如果你在递交 PGP 申请前离婚了,对担保资格的直接冲击是“家庭人数变了”。PGP 的收入要求看的是家庭总人数(你自己 + 现任配偶/伴侣 + 受抚养子女 + 要担保的父母 + 以前担保承诺还没到期的人)。
离婚后前配偶不再计入家庭人数,但过去三年的报税收入必须满足对应年份的家庭人数门槛(PGP 要求是最低收入线 MNI 加 30%,连续三年,以官网公布的当年数字为准)。离婚协议里分的财产不算收入,只有 CRA 报税单(NOA)上的收入才算数。
7. 离婚发生在审理中:共同签署人的退出机制
PGP 申请里如果配偶签了共同签署,审理中离婚了怎么办?核心答案:已经签下去的共同签署,不会因为离婚自动失效。IRCC 的立场是,离婚或分居不改变担保承诺的有效性。
实务上有两条路:第一,通知 IRCC 婚姻状态变化,撤回共同签署——但这会导致家庭收入只算主担保人一人,如果收入不再达标,申请可能被拒;第二,维持原申请,前配偶的共同签署义务继续有效,即使离婚协议里写了“不再负责”。很多家庭选择第二条路,因为第一条路基本等于申请作废。
8. 离婚发生在父母登陆后:承诺已经生效,谁都退不了
父母拿到 PR 之后你离婚了,20 年承诺继续有效。主担保人还是主担保人,共同签署人还是共同签署人。IRCC 官网原话:即使你和被担保人的关系发生变化(比如离婚或分居),你的财务责任仍在;即使被担保人成了加拿大公民,责任也仍在。
离婚协议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私法合同,管不了你和政府之间的担保合同。法官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能会把未来的担保义务当作一项潜在负债来考虑,但这不等于义务消失了。
9. “离婚协议写了不再负责”为什么没用
不少人在离婚谈判里加一条“对方放弃追究担保责任”,以为能切割干净。现实是:这条只约束你们夫妻双方,约束不了 IRCC 和省政府。政府追偿的依据是担保承诺,不是你们的离婚协议。
真正有用的做法是在离婚前算清楚:20 年里父母大概需要多少支持、共同签署人未来 20 年的收入和信用风险、以及万一父母领福利被追偿时双方如何分担。把这些写进离婚协议的财务安排里,比写一句“不再负责”实在得多。
10. 收入和信用:破产离婚后的两个现实问题
破产期间你的信用报告会留下记录,离婚可能伴随债务分割。这两个变化对 PGP 的直接影响:第一,收入是否还满足 MNI 加 30% 的三年线;第二,有没有因为离婚判决产生拖欠抚养费——拖欠法庭判的配偶/子女抚养费本身就是担保禁区。
另外提醒:EI(就业保险)、CPP、OAS 不算社会福利,不影响担保资格;但各省的收入补助类福利(如安省 OW、BC 收入补助)算,领了就失去担保资格。破产不等于领福利,这是两个不同的禁区,不要混为一谈。
11. 费用 / 时间线 / 关键数字
| 项目 | 数字 | 说明 |
|---|---|---|
| 担保承诺期限 | 20 年 | 自父母成为 PR 当天起算;魁省是和省政府签 10 年 |
| 收入要求 | MNI 加 30%,连续 3 年 | 以 CRA 的 NOA 为准,具体金额查 IRCC 官网当年表格 |
| 申请费(每位父母) | 以官网为准 | 含担保费、审理费和永久居留权费,缴费前核对 IRCC 费用表 |
| 破产解除等待 | 约 9–21 个月 | 首次破产常见区间,以受托人和法院裁定为准 |
| 核验日期 | 2026年10月2日 | 政策以 IRCC / 各省官网最新公布为准 |
12. 常见坑 / 红线
- 红线:未解除破产还硬递。递交时处破产状态等于白送拒签,还浪费一次抽签机会。
- 坑:以为离婚能甩掉共同签署。共同签署是和政府的合同,离婚协议切割不了,离婚后一样被追 20 年。
- 坑:审理中破产/离婚不通报。IRCC 视为重大变化要主动报告,隐瞒可能被发程序公正信甚至影响诚信记录。
- 红线:拖欠离婚判的抚养费。这本身就是独立的担保禁区,离婚后先把抚养费安排结清。
- 坑:把离婚分的财产当收入。IRCC 只认 NOA 上的收入,一次性财产分割款不算。
- 坑:破产后让父母去领省福利“过渡”。省府会全额向你追偿并记违约,破产解除后你还得先还清这笔钱才能再担保别人。
13. 新手 checklist
- ☐ 确认递交申请时自己不是未解除破产状态
- ☐ 拉出过去三年 NOA,核对每年收入是否达到当年家庭人数对应的 MNI 加 30%
- ☐ 如有配偶共同签署,双方都清楚这是 20 年的共同义务
- ☐ 审理期间如有破产、离婚、收入大变,30 天内书面通知 IRCC
- ☐ 离婚协议里把未来担保义务的财务安排写清楚,而不是写一句“不再负责”
- ☐ 父母登陆后,提醒他们不要申请省府社会福利,有困难先找担保人商量
常见问题 FAQ
Q1:我破产了,但已经解除(discharged),还能担保父母吗?
A:可以。法规禁止的是“未解除破产”状态下当担保人。解除之后,只要三年收入达标、没有其他禁区,就可以正常申请。
Q2:离婚后前妻/前夫签过共同签署,她/他还能撤回吗?
A:承诺生效后(父母已是 PR)不能撤回。审理中可以通知 IRCC 撤回共同签署,但家庭收入将只算主担保人一人,可能导致收入不达标而被拒。
Q3:父母已经登陆,我破产了,父母还能继续住加拿大吗?
A:能。你的破产不影响父母的 PR 身份。20 年承诺继续有效,只是你履行起来更困难;如果父母领了省福利,省府会向你追偿。
Q4:离婚后我一个人收入不够,能加新的伴侣做共同签署吗?
A:审理中婚姻状态变化要通知 IRCC,具体能否更换共同签署人、需要补什么材料,以 IRCC 个案指示为准,建议咨询持牌移民顾问。
Q5:担保承诺 20 年里,父母入籍了是不是就结束了?
A:不是。IRCC 明确规定,被担保人成为加拿大公民不终止承诺,20 年走满才结束(或被担保人去世)。
相关阅读
官方来源:IRCC 官网(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Canada.ca 父母祖父母担保项目页、IRCC Help Centre(How long am I financially responsible for the family member I sponsor?)。核验于 2026年10月2日。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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