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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 5406 家庭信息表:4 类亲属的填写规则

先说三句:IMM 5406 家庭信息表(Additional Family Information)要填的不是“随行家属”,而是你全部的直系亲属——配偶或同居伴侣、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四类,一个都不能因为“不来加拿大”就漏掉;已故、失联的亲属同样要申报,不知道的信息写 Unknown 并附解释,绝不能空着不填或编一个地址;这张表本身不单独收费、不单独决定成败,但填错、漏填最常见的后果是材料被退回补件,拖慢整个申请。

很多申请人第一次看到 IMM 5406 都会愣一下:为什么移民申请要把父母、兄弟姐妹的出生地、婚姻状况、现住址都交代一遍?因为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要用这张表核对你的家庭结构、确认身份一致性,并为将来的家庭团聚、背景核查留档。它不是“附加题”,在很多类别里是必交表。主申请人要填,年满 18 周岁的随行或非随行受抚养人通常也要各自填一份并亲笔签名——具体以你所申请类别的清单(Document Checklist)为准。

1. IMM 5406 到底是什么:先认清三张分表

IMM 5406 的英文全名是 Additional Family Information,中文常译为“家庭信息表”或“附加家庭信息表”。它的结构按亲属关系分成三大部分,理解这个结构,填写时就不会把人放错格子:

部分 填谁 核心字段
Section A 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同居伴侣、母亲、父亲 姓名、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出生国家、现住址、职业
Section B 全部子女 姓名、婚姻状况、与申请人关系、出生日期、出生国家、现住址
Section C 全部兄弟姐妹 姓名、婚姻状况、与申请人关系、出生日期、出生国家、现住址

注意一个关键区别:在大多数移民表格里,“家庭成员(family member)”通常只指配偶或同居伴侣和受抚养子女;但 IMM 5406 问的是“附加家庭(additional family)”,范围 deliberately 更大。不要用别的表格的口径来填这张表,否则一定会漏人。

2. 四类亲属总规则:不随行也要填,已是加拿大人也要填

四类亲属的共同规则只有一条,但最容易被违反:全部申报,不论随行与否、不论国籍身份。具体包括:

  • 配偶或同居伴侣:现任必须填;有过前任配偶或同居伴侣的,也要按要求列出并注明关系结束日期与原因(如离婚、丧偶、分居)。
  • 父母:生父母都要填;如为养父母,按表格说明填写养父母信息,并在需要时附解释。
  • 子女:亲生子女、领养子女、继子女、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已故子女、非随行子女,全部都要填。
  • 兄弟姐妹:亲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全部都要填。

亲属已经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也不能省略——IRCC 在补件信里会明确写出这一点。把“他已经是加拿大人了”当作不填的理由,是高频退件原因之一。同样,子女已经成年、已经独立生活,也不是不填的理由。

3. 第一类:配偶或同居伴侣怎么填

配偶或同居伴侣栏要填:护照或身份证件上的全名、出生日期与出生地、结婚日期或同居关系开始日期、现住址、现职业。没有工作时不要空着,按实际情况写 homemaker(家庭主妇/主夫)、student(学生)、retired(退休)或 unemployed(无业)等。

有两点常被忽视。第一,姓名必须同时用英文和母语拼写(见第 9 节),中文姓名要写汉字,不要只写拼音。第二,如果配偶不住在一起、婚姻状况有变化,先把事实写清楚,再用解释信说明,不要为了“看起来简单”而把婚姻状况写成与事实不符的状态。婚姻状况造假属于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后果远比补件严重。

4. 第二类:父母栏怎么填

父母栏要填母亲和父亲各自的全名、出生日期、出生国家、婚姻状况、现住址和现职业。父母已退休的写 retired;父母已故的,处理方式见第 7 节,不要把在世亲属的地址套用到已故父母身上。

父母离异、再婚的情况:填生父母信息是基本要求;如表格或清单另有要求,再补充说明。父母姓名如有曾用名,核对护照、户口本、出生公证上的拼写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在解释信里说明“同一人不同拼写”的原因,必要时附曾用名公证。

5. 第三类:子女栏怎么填,一个都不能少

子女栏(Section B)是最容易漏人的部分。IRCC 补件信里会特意强调:包括全部领养子女、继子女,以及目前已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子女,不论年龄大小。

填写时逐个核对:有没有前一段婚姻所生的子女?有没有已成年但户口已迁出的子女?有没有出生后不久夭折、家人很少提起的子女?这些在情感上难以启齿,但在表格上都属于“子女”,漏填后被发现,轻则补件说明,重则被质疑隐瞒家庭信息。继子女的填写口径是:与申请人或配偶有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按表格的关系选项(儿子/女儿/继子/继女)如实选择。

子女已故的处理同样见第 7 节:写明死亡日期与地点,不要直接把这一行删掉。

6. 第四类:兄弟姐妹栏怎么填,同父异母也算

兄弟姐妹栏(Section C)包括全部兄弟姐妹:同父同母的、仅同父或仅同母的(half-brothers/sisters)、继兄弟姐妹(step-brothers/sisters),以及已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兄弟姐妹。

很多人只填“从小一起长大的那几个”,把同父异母、很少联系的兄弟姐妹漏掉——这是错的。判断标准不是“关系亲不亲、联不联系”,而是“血缘或法律上的兄弟姐妹关系存不存在”。不确定的亲属关系,先列出来再解释,远好过事后被发现漏报。兄弟姐妹人数多、表格格子不够时,按表格说明另附一页填写同一部分的内容,一并提交,不要挤着写、不要用小字把两行并成一行。

7. 已故亲属:不是不填,而是换一种写法

已故亲属必须申报,这是本篇最重要的结论之一。具体写法按 IRCC 的补件要求和表格说明:

  • 地址栏不要空着,也不要写生前旧地址当作现住址。在地址栏注明 deceased(已故),并提供死亡日期和死亡地点(城市、国家或地区)。
  • 死亡日期和地点要尽可能准确。有死亡证明、死亡公证的,按证件上的日期和地点写;只有年份可考的,写明年份并在解释信里说明“具体日期不详,以证件为准”。
  • 其他已知信息照常填。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国家、婚姻状况等知道的就填,不知道的写 Unknown,不要因为人已去世就整行留空。
  • 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已故都适用同一规则。不要因为“去世多年、与申请无关”就省略——表格要的是完整家庭结构,不是“现存家庭成员名单”。

举例写法:地址栏可写 “Deceased — Date of death: 2015年3月10日,Place of death: 中国广州市”(以实际证件为准)。如果表格是在线填写、地址栏有格式限制,按系统提示拆分填写,并在附加解释文件里写清完整信息。

8. 失联亲属与信息不详:写 Unknown,加解释,不编造

与亲属失联、不知道现住址、不知道出生日期,是很多跨国家庭的真实情况。IRCC 对此有明确的处理方式:不知道就写 Unknown,并附解释,而不是编一个大概的地址、猜一个出生年份。

  • 地址不详:可写 “address unknown – no contact”(地址不详、无联系),并在解释信里简述失联经过(如最后一次联系的时间、尝试过哪些寻找方式)。
  • 出生日期不详:写 Unknown,并说明原因(如年代久远、无出生证件、亲属本人亦不清楚)。
  • 职业、婚姻状况不详:同样写 Unknown,不要按“大概是工人/大概已婚”推测填写。
  • 完全找不到人的兄弟姐妹:仍然要列出姓名(知道多少写多少),不能因为“找不到”就当这个人不存在。

解释信的写法要简短、真实:说明“与某亲属自某年起失去联系,曾通过家人、原住址打听未果,现住址确实不详”,不要写成长篇家史,也不要编造“我已尽力寻找”的细节。签证官要的是“你如实说明了不详的原因”,不是“你证明了你找得多努力”。

9. 细节决定退不退件:姓名双语、地址精度、签名日期

除了“填谁”,还有三个细节最容易导致退件:

  • 姓名必须英文+母语双语填写。表格要求所有姓名同时用英文和母语拼写;中文姓名的汉字与拼音都要有。如果在线表格的姓名字段有字符限制放不下汉字,可把母语姓名写在附加文件里一并上传,或按表格说明写在地址栏并注明“此为母语姓名”。
  • 地址要精确到可投递。现住址应包含门牌号、街道、城市、邮编(如适用国家有邮编制度)和国家。加拿大和美国地址的街道号、街道名、城市、邮编和国家是必填项;其他国家至少要提供城市、省/州、国家。地址不完整是 IRCC 明确列出的退件理由。
  • 签名必须是手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纸质表格打印后亲笔签名、写日期;主申请人与年满 18 周岁的受抚养人各自签自己的那份。不要代签,不要用电子签名代替手写签名(除非你所申请类别的在线流程另有明确规定)。提交前确认用的是最新版表格,旧版表格可能被要求重交。

另外,全表信息必须与其他表格一致:同一人的姓名拼写、出生日期在 IMM 5406、IMM 5669 背景声明表、护照、户口本上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提前在解释信里说明,不要等签证官来问。

10. 费用、时间线与关键数字:这张表本身不产生额外成本

项目 说明
表格费用 IMM 5406 本身不单独收费;费用以你所申请的移民类别为准,以 IRCC 官网为准
处理时间 无单独处理时间;随主申请一起审理,补件会延长整体等待期,具体时长以 IRCC 官网公布的各类别处理时间为准
申报亲属类别 4 类:配偶或同居伴侣、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表格部分 3 部分:Section A(本人、配偶、父母)、Section B(子女)、Section C(兄弟姐妹)
签名要求 主申请人及年满 18 周岁的受抚养人各自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不要轻信中介所说的“这张表要交加急费”“漏填可以花钱摆平”——IMM 5406 没有加急通道,唯一的“加速办法”就是第一次就填对、填全,避免补件往返。

11. 常见坑与红线:5 条,踩中一条就可能补件

  1. 只填随行家属。不随行、已是加拿大人、已成年的亲属全部漏填,是最常见的退件原因。
  2. 已故亲属整行删掉。正确做法是申报并写明死亡日期与地点,不是“去世了就不用写”。
  3. 不知道就编一个。猜地址、猜出生年份、猜职业,一旦与其他材料对不上,会被怀疑虚假陈述;写 Unknown 加解释才是安全做法。
  4. 只写拼音不写汉字。中文姓名的母语拼写是硬性要求,漏写汉字可能被要求重交。
  5. 代签或漏签。年满 18 周岁的受抚养人要签自己的表;主申请人代签、漏签名、漏日期都会导致补件。
  6. 前后表格信息打架。同一人在不同表格上的出生日期、姓名拼写不一致,又没有解释信说明,会被要求澄清甚至怀疑身份问题。

12. 新手 checklist:交表前逐项打勾

  • ☐ 配偶或同居伴侣(含前任)已全部列出,婚姻状况与事实相符
  • ☐ 父母双方已列出,已故父母写明死亡日期与地点
  • ☐ 全部子女已列出,包括领养、继子女、成年子女、已故子女、非随行子女
  • ☐ 全部兄弟姐妹已列出,包括同父异母、继兄弟姐妹、已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者
  • ☐ 所有姓名均有英文与中文(母语)拼写
  • ☐ 每位在世亲属的现住址精确到门牌号、城市、邮编、国家;不详的写 Unknown 并附解释
  • ☐ 已故亲属地址栏注明 deceased 并写明死亡日期与地点
  • ☐ 信息不详处均写 Unknown 并附简短解释信,没有编造任何信息
  • ☐ 与 IMM 5669、护照、户口本上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已交叉核对一致
  • ☐ 主申请人及年满 18 周岁的受抚养人各自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使用最新版表格

常见问题 FAQ

Q1:父母已经去世多年,还需要在 IMM 5406 上写他们吗?

需要。已故亲属同样要申报,在地址栏注明 deceased,并提供死亡日期和死亡地点(城市、国家)。删掉整行反而会被视为漏报。

Q2: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十几年没联系了,地址完全不知道,怎么办?

仍然要列出他。地址写 “address unknown – no contact”,并在解释信里简述失联情况。不知道就写 Unknown,不要编一个老家地址充数。

Q3:孩子已经是加拿大公民了,还要填进子女栏吗?

要。IRCC 明确要求包括目前已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子女,不论年龄。亲属的身份不改变“必须申报”的规则。

Q4:IMM 5406 是主申请人一个人填,还是全家人各填一份?

主申请人必须填;年满 18 周岁的受抚养人通常也要各自填一份并亲笔签名,无论随行与否。具体份数以你所申请类别的清单为准,清单怎么要求就交几份。

Q5:填错了已经递交,还能改吗?

能。发现错误后尽快通过 IRCC 指定的补件渠道提交更正后的最新版表格并附简短说明,说明哪一处改了、为什么改。主动更正远好过等签证官发现;但如果错误涉及婚姻状况、亲属关系等核心事实,建议先咨询持牌移民顾问再提交。

相关阅读

官方来源:IRCC 官网 IMM 5406 表格说明、Canada.ca 移民申请清单、IRCC 官网补件要求说明。核验于 2026年10月24日。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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