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家跨国公司的中国区高管,总部要把你派到多伦多分公司坐镇两年。HR 告诉你走的是”ICT 跨国派遣”,不用做 LMIA,听起来像一条绿色通道。但绿灯不等于无条件通行:IRCC 对”ICT 跨国派遣工签”有一套严格的资格审查,职务层级、雇佣年限、两家公司的股权关系,只要有一个环节对不上,签证官可以直接拒签。
先说三句
- ICT(Intra-Company Transfer,跨国公司内部调动)是 IRCC 国际流动计划(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 IMP)下的 LMIA 豁免工签类别,豁免代码为 C12:申请人过去 3 年内至少连续 1 年为该跨国公司全职工作,且职位属于高管、资深管理或专业知识岗位。
- 加拿大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必须存在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等”合格关系”(qualifying relationship),且加拿大公司正在实际运营;新设公司(start-up)通常只能先拿到 1 年工签。
- 工签是雇主特定的(employer-specific,只能为指定雇主工作),费用为工签申请费 155 加元(申请人)+ 雇主合规费 230 加元(雇主另缴),审理一般 4–8 周,具体以 IRCC 官网为准。
ICT 工签是什么:适用谁的一条”公司内部通道”
ICT 工签全称 Intra-Company Transfer Work Permit,是加拿大国际流动计划(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简称 IMP)下最常用的 LMIA 豁免工签类别之一。它的逻辑很直白:跨国公司把境外办公室的关键员工调到加拿大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工作,因为属于”内部调动”,不需要先做劳工市场影响评估(LMIA),由 IRCC 以豁免代码 C12(依据条款 R205(a))直接审理。
适用人群严格限定在三类:企业高管(executive capacity)、资深管理人员(senior managerial capacity)、拥有专业知识的员工(specialized knowledge workers)。普通员工、基层岗位走不了这条路。对被外派到加拿大的高管来说,这是最对口的通道,也是审理相对最快的一类雇主特定工签。
需要注意:ICT 工签是雇主特定工签(employer-specific work permit),上面会注明雇主名称、工作地点和有效期,持有人只能为指定的加拿大公司工作,不能随意跳槽到其他雇主。
三类人能申请:高管、高级经理、专业人才怎么界定
IRCC 对三类人群的界定看的是”实际职责”,而不是名片上的头衔。很多拒签就栽在这里——title 是 VP,但实际管的人和事达不到标准。
1. 高管(Executive Capacity)
职责是领导组织或组织内某个主要部门/职能,对组织或部门的整体管理方向负责,拥有广泛的决策权,接受高层很少的直接监督。例如:区域 CEO、事业部总裁、主持跨国业务线的大区总经理。签证官会看你的汇报线、下属层级、预算审批权等。
2. 资深管理人员(Senior Managerial Capacity)
管理一个组织、部门或重要职能,实际管理下属(通常是有管理人员的”管理者之管理者”),对日常运营有实质控制权,有人事任免、预算决策权。仅管理一线员工的基层主管通常不够格。
3. 专业知识员工(Specialized Knowledge)
拥有公司产品、服务、流程、工艺或专有技术方面不常见、且对加拿大公司运营不可或缺的专门知识。仅仅”很熟练””经验丰富”不够,必须证明这种知识是稀缺的、公司特定的(proprietary),并且加拿大公司确实需要它。
高管派遣的优势是:职务层级证据相对好组织(组织架构图、任命文件、薪酬记录),且后续续签上限更长(见下文数字段)。
公司也要达标:合格关系与实际运营
ICT 审查是”人+公司”双轨的,公司的条件同样硬性:
- 合格关系(qualifying relationship):加拿大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必须存在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branch)或关联公司(affiliate)关系。IRCC 会要求提供股权结构图、公司注册文件、股东名册等证据,证明两家公司确实属于同一集团。
- 加拿大公司实际运营:加拿大实体必须正在真实开展业务,并将在你工签有效期内持续运营。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员工工资单、业务合同、银行流水、税号(BN/CRA 账户)等。
- 境外公司持续运营:调出你的那家境外公司也不能是空壳。近年 IRCC 收紧了审查,要求企业在至少两个国家有营收性业务,然后再到加拿大设立企业(以官网为准)。
- 新设公司(start-up)特殊规则:如果是到加拿大新成立的分公司,首次工签通常只给 1 年,且需要提交详细的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说明人员招聘、营收预期和运营安排。
申请流程:从雇主提交 Offer 到获签共 6 步
ICT 申请分”雇主端”和”申请人端”两段,先雇主、后个人,顺序不能反:
- 第 1 步:加拿大公司准备主体材料。整理股权关系证明、公司注册文件、实际运营证据;新设公司还要准备商业计划书。
- 第 2 步:雇主通过 IRCC 雇主门户(Employer Portal)提交聘用 offer。填写 IMM5802《Offer of Employment to a LMIA-Exempt Foreign National》表格,缴纳 230 加元雇主合规费,获得 Offer of Employment 编号(以字母 A 开头)。没有这个编号,个人无法递交工签申请。
- 第 3 步:申请人准备个人材料。护照、在职证明、过去 3 年的工资单与税单(证明连续 1 年全职雇佣)、职位说明书、组织架构图、学历与专业资质、加拿大职位的 job offer/description。
- 第 4 步:在线递交工签申请并缴费。在 IRCC 官网创建账户,按 checklist 上传材料,缴纳 155 加元工签审理费;按要求录指纹(生物识别)。
- 第 5 步:等待审理,配合补料。审理周期一般 4–8 周(以 IRCC 官网公布为准)。签证官可能要求补充公司关系或职责层级的证据,补料要快而全。
- 第 6 步:获批后入境激活。境外获批者会收到入境介绍信(port of entry letter of introduction),在入境口岸由边境官签发正式工签;部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也可在境内申请。
费用、时间线与关键数字一览
| 工签审理费 | 155 加元 / 人(申请人缴纳,IRCC 费用清单) |
| 雇主合规费 | 230 加元(加拿大雇主通过 Employer Portal 缴纳) |
| 生物识别费 | 85 加元 / 人;一家同时申请最高 170 加元(按需) |
| 境外雇佣年限要求 | 申请前 3 年内,至少连续 1 年全职受雇于该跨国公司境外实体,且为类似全职岗位 |
| 首次工签有效期 | 最长 3 年;新设公司(start-up)通常 1 年 |
| 累计停留上限 | 高管 / 资深管理累计最长 7 年;专业知识人员累计最长 5 年(可续签) |
| 常规审理周期 | 约 4–8 周;部分 TEER 0/1 类岗位或可适用全球人才战略(GSS)两周目标审理(目标非保证) |
| LMIA 豁免代码 | C12(依据 R205(a)) |
以上费用与周期均以 IRCC 官网实时公布为准,政府费用可能调整,递交前请在 IRCC 费用清单页面二次确认。
材料清单:个人与公司两份清单
个人材料
- 有效护照(有效期覆盖拟停留期)
- 在职证明信:职位、入职日期、职责描述、薪酬
- 过去 3 年工资单、银行流水、税单(证明”连续 1 年全职”)
- 组织架构图:标出你的汇报线与下属层级
- 加拿大职位的 offer letter 与详细职位描述(job description)
- 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及英文/法文翻译件
- 体检报告(按签证处要求)、无犯罪证明(按要求)
- 雇主门户 Offer of Employment 编号
公司材料(由加拿大公司/集团准备)
- 集团股权结构图、公司注册文件、股东名册(证明合格关系)
- 加拿大公司实际运营证据:办公室租约、员工工资单、业务合同、银行对账单、CRA 税号
- 境外公司运营证据: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或税单
- 新设公司:详细商业计划书(人员、营收、时间表)
- 调派函:说明调派原因、加拿大职位职责、拟停留期限、薪酬安排
5 条红线:高管派遣最容易踩的坑
- 头衔虚高、职责不实。名片印着 VP,实际只带两三个人、没有预算审批权,签证官会认定不属于 executive/senior managerial。组织架构图和职责描述必须与薪酬、汇报线互相印证。
- “连续 1 年全职”断档。过去 3 年内必须有连续 12 个月全职在职;中途离职、长期停薪留职、兼职折算都不行。工资单和税单的时间线要无缝衔接。
- 两家公司关系证明不足。只说”我们是集团公司”不够,要拿出股权链条文件。VIE 架构、代持等复杂结构更要把法律文件准备齐,否则直接被质疑 qualifying relationship。
- 加拿大公司是”空壳”。没有办公室、没有本地员工、没有业务流水,签证官会怀疑调派的真实性。新设公司务必认真做商业计划书,并按计划实际投入。
- 把 ICT 当移民跳板规划失当。ICT 是临时工签,不是永居项目;累计停留有上限(高管 7 年、专才 5 年)。有长期定居打算的,应同步规划 Express Entry 或省提名等永居路径,加拿大工作经验可为后续申请加分,但工签本身不等于 PR。
行前 checklist
- 确认自己过去 3 年有连续 12 个月全职在职记录,工资单/税单齐全
- 确认加拿大职位属于高管或资深管理层级,职责描述与现有职级匹配
- 集团法务备齐股权结构与公司注册文件,证明合格关系
- 加拿大公司完成 Employer Portal 的 offer 提交,拿到 Offer of Employment 编号并缴纳 230 加元合规费
- 个人材料完成英文/法文翻译与公证(如需)
- 提前安排体检与无犯罪证明(按签证处要求)
- 配偶/子女随行:同步准备配偶开放工签、子女学签或访客签证材料(资格以 IRCC 官网为准)
- 确认护照有效期、境外保险、加拿大住址与子女入学安排
常见问题 FAQ
Q1:ICT 工签真的不需要 LMIA 吗?公司还需要做什么?
A:是的,ICT 属于 LMIA 豁免类别(代码 C12),不需要做 LMIA。但雇主不能”什么都不做”:加拿大公司必须先通过 IRCC 雇主门户提交 LMIA 豁免的聘用 offer(IMM5802),缴纳 230 加元雇主合规费,拿到 Offer 编号后你才能递交工签申请。
Q2:我在公司只工作了 10 个月,能申请吗?
A:不能。硬性要求是申请前 3 年内至少连续 1 年全职受雇于该跨国公司境外实体,且为类似全职岗位。差一个月都不行,建议等满足年限后再递交,或先以其他身份赴加。
Q3:配偶和孩子能一起去吗?配偶能工作吗?
A:可以随行。配偶通常有资格申请开放工签(spouse open work permit),子女可申请学签或访客签证、入读公立学校。具体资格条件以 IRCC 官网为准,建议与主申请同时递交。
Q4:ICT 工签到期后能续吗?最多待几年?
A:可以续签。首次一般最长 3 年(新设公司 1 年);高管和资深管理人员累计最长 7 年,专业知识人员累计最长 5 年。到期前在加拿大境内申请续签即可,但注意累计上限。
Q5:拿 ICT 工签在加拿大工作一年,能转永居吗?
A:ICT 工签本身是临时身份,不直接给 PR。但在加拿大的合法工作经验有助于后续走 Express Entry(快速通道)等永居项目,并可能获得 CRS 加分。有定居打算的建议尽早同步规划永居路径,具体以 IRCC 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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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IRCC 官网(Intra-company transferees – Canadian interests – Significant benefit, R205(a) C12 指引)、Canada.ca(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 雇主门户与费用清单)、IRCC 官网费用清单(Fee list)。核验于 2026年10月3日。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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