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加拿大三种驱逐令(离境令 Departure Order、排除令 Exclusion Order、递解令 Deportation Order)不是一回事,后果天差地别:离境令按时走人以后还能回来,排除令一般 1 年不能入境,递解令是终身禁令。第二,最要命的陷阱是:离境令要求 30 天内离境并向 CBSA 确认离境,超期不走、或走了但没确认,法律上自动升级成递解令。第三,收到驱逐令不等于马上被抓走,你通常还有申诉(司法复核)、暂缓执行(Stay of Removal)、遣返前风险评估(PRRA)等救济手段,但每一种都有严格的申请期限,拖延就是放弃权利。
移民申请人小周的真实经历很有代表性:他因材料里的雇主信被认定虚假陈述,收到一份排除令。他以为”就是让我出境而已”,回国待了三个月就递了学签想回来,结果在边境被拒绝入境——因为虚假陈述引发的排除令禁令期是 5 年,不是 1 年。他这才意识到:手里的纸到底叫什么名字,决定了你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能不能再踏进加拿大。
一、三种驱逐令一张表看懂
加拿大的驱逐令法律上统称 Removal Order(遣返令),由《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授权签发,最常见的签发方是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 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和移民难民局(IRB,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三种令的严重程度从轻到重依次是:离境令 < 排除令 < 递解令。
| 对比项 | 离境令 Departure Order | 排除令 Exclusion Order | 递解令 Deportation Order |
|---|---|---|---|
| 严重程度 | 最轻 | 中等 | 最重 |
| 离境要求 | 生效后 30 天内离境 | 立即离境 | 立即离境 |
| 离境确认 | 必须在出境口岸向 CBSA 确认,拿到离境证明(Certificate of Departure) | 应向 CBSA 确认离境 | 应向 CBSA 确认离境 |
| 再入境限制 | 按时离境并确认后,无额外禁令,将来符合入境条件即可再来 | 一般 1 年内不得返回;如因虚假陈述(IRPA 第 40 条)签发,禁令为 5 年 | 永久不得返回 |
| 提前回来要 ARC 吗 | 不需要 | 禁令期内想回来,需要申请返加许可 ARC(Authorization to Return to Canada) | 任何时候想回来都必须先获批 ARC |
| 违反会怎样 | 超 30 天未离境或未确认离境,依法自动转为递解令 | 禁令期内擅自入境会被拒绝甚至再次遣返 | 未经 ARC 擅自入境将面临逮捕和再次遣返 |
| CBSA 垫付的遣返费用 | 通常不涉及 | 若 CBSA 垫付了遣返费用,须偿还 | 若 CBSA 垫付了遣返费用,须偿还(偿还是获准返加的前提条件之一) |
二、离境令:30 天”体面离开”的窗口期
离境令(Departure Order)是三种令里最轻的一种,通常针对相对轻微的违规,比如签证逾期但情节不严重、违反某些居留条件等。它给你 30 天时间自行安排离境,相当于移民局说:”请你自己体面地离开。”
但”轻”不等于”没后果”,它有三个硬性要求,缺一不可:
- 30 天内必须离境:从驱逐令生效之日起算 30 天,不是收到信那天。
- 必须在出境口岸向 CBSA 确认:不是默默买张机票走了就行。你要在离境的机场或陆路口岸找到 CBSA 官员,确认你的离境,并拿到离境证明(Certificate of Departure)。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步。
- 遵守了才能”干净”离开:只有按时离境+确认离境都做到,你未来再申请来加拿大时才不受这道令的额外限制。
最关键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你超过 30 天还没走,或者走了但没有向 CBSA 确认,这道离境令会依法自动变成递解令(Deportation Order)——从最轻直接跳到最重,终身禁令。这不是移民官”决定”升级你,而是法律自动触发(IRPA 相关条款,R224(2))。无数人栽在这一步:人走了,证明没拿,几年后申请签证才发现自己背着一道递解令。
三、排除令:1 年禁令,虚假陈述是 5 年
排除令(Exclusion Order)比离境令重一档。它要求你立即离境(没有 30 天宽限),并且:
- 一般情况:1 年内不得返回加拿大。这 1 年从驱逐令被执行(你实际离境)之日起算。
- 虚假陈述:5 年内不得返回。如果这道排除令是因为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IRPA 第 40 条)签发的——比如材料造假、隐瞒拒签史、编造工作经历——禁令期延长到 5 年。这是最常见的”以为 1 年、实际 5 年”的坑。
- 禁令期内想回来,必须申请 ARC(Authorization to Return to Canada,返加许可)。ARC 不是自动获批的,需要向 IRCC 说明理由并获书面批准。
- 费用偿还:如果 CBSA 为你垫付了遣返费用(比如强制遣返的机票),你必须偿还这笔钱。
排除令常见的签发情形包括:虚假陈述、无证工作情节较重、违反条件屡教不改等。收到排除令后,第一件事就是看清楚令上写的签发理由——理由决定了你的禁令是 1 年还是 5 年。
四、递解令:终身禁令,只有 ARC 能破解
递解令(Deportation Order)是三种令中最严重的一种,通常针对严重的移民违规:严重犯罪、重大虚假陈述、有组织犯罪关联、多次严重违反移民法等。
- 终身不得返回加拿大,除非获得 IRCC 的书面返加许可(ARC)。注意措辞:是”永久禁令+ARC 例外”,不是”过几年就自动失效”。
- ARC 申请难度远高于排除令的 ARC:你需要有强有力的理由(比如加拿大的配偶子女、重大人道理由),并且移民官对递解令背景的审查极为严格。
- 如果 CBSA 垫付了遣返费用,偿还这笔费用是申请 ARC 的前提条件。
- 未经 ARC 批准擅自返回,一经发现会被逮捕并再次遣返,且会留下更严重的记录。
另外记住:离境令逾期不执行会自动变成递解令。所以很多人的递解令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重,而是自己把”轻判”拖成了”重判”。
五、收到驱逐令后:第 1 步到第 7 步该做什么
收到驱逐令先别慌,也别拖。按下面这个顺序处理:
第 1 步:看清你手里是哪一种令。令上会明确写 Departure Order / Exclusion Order / Deportation Order,以及签发理由(inadmissibility ground)。这是所有决策的基础。
第 2 步:确认”生效日期”和”可执行日期”。驱逐令通常不是签发当天就可执行——在你还有上诉权或申诉期时,它可能是”暂缓执行”状态。搞清时间线才能知道你到底有多少天。
第 3 步:立即咨询移民律师或持牌顾问。驱逐令案件的法律技术性极强,自己研究法条很容易误判。重点问三个问题:我有没有上诉权?申请暂缓执行的成功率?禁令期到底多长?
第 4 步:评估申诉选项(见第七节)。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暂缓执行(Stay of Removal)、遣返前风险评估(PRRA)各有严格的申请期限,过期不候。
第 5 步:如果是离境令,立刻规划 30 天离境。订机票、安排出境口岸的 CBSA 确认。不要等到第 29 天——航班取消、口岸排队都可能让你超期。
第 6 步:保留所有证据。离境证明、机票行程单、与 CBSA 沟通的记录,全部存档。将来申请 ARC 或签证时,这些是证明你”遵守了命令”的关键材料。
第 7 步:规划未来返加路径。禁令期多长、要不要申请 ARC、什么时候申请最合适,提前和律师制定时间表。
六、费用、时间线、关键数字单列
关键数字(已核验,来源见文末):
- 离境令离境期限:30 天(自生效日起)
- 排除令再入境禁令:一般 1 年;虚假陈述(IRPA s.40)签发则为 5 年
- 递解令再入境禁令:永久(获批 ARC 除外)
- 离境令逾期后果:依法自动转为递解令
费用参考(以官网为准):ARC 申请本身 IRCC 会收取申请费(费用标准以 IRCC 官网为准);律师代理驱逐令申诉案件的费用因复杂程度差异很大,初次咨询通常收费,正式代理从几千到上万加元不等,签约前务必书面确认收费范围。CBSA 垫付的遣返费用(如强制遣返机票)须由当事人偿还,具体金额以 CBSA 通知为准。
时间线参考:司法复核、暂缓执行等救济手段的申请期限以天计算(通常很短),具体期限以法院和 IRCC 官网公布为准,收到令后应第一时间向律师确认,不要自行估算。
七、申诉和救济:你手里还有哪些牌
收到驱逐令不等于走投无路。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可能还有以下救济途径(每一种的适用条件和期限都不同,务必以官网和律师意见为准):
- 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向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申请复核签发驱逐令的决定是否合法合理。这不是”重新审案”,而是审查决定过程有没有法律错误。申请期限很短,收到决定后要立即行动。
- 暂缓执行(Stay of Removal):在申诉或复核期间,向法院或相关机构申请暂停执行驱逐令,让你不用马上离境。是否获批看法官裁量,需要证明”不可弥补的损害”等因素。
- 遣返前风险评估(PRRA, 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如果你被遣返回国会面临迫害、酷刑或生命威胁,可以申请 PRRA。获批则可能获得保护身份。
- 人道主义同情申请(H&C,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在特定情况下可基于人道理由申请留在加拿大,但 H&C 本身一般不自动暂停驱逐令的执行,需要配合暂缓执行申请。
- 难民上诉(如适用):如果驱逐令与难民申请被拒相关,可能还有难民上诉庭(RAD)的上诉路径,注意 15 天的上诉期限。
重要提醒:上诉权不是人人都有。比如因严重犯罪被认定不得入境的人,可能被剥夺向移民上诉庭(IAD)上诉的权利。你的上诉权范围,令上通常会写明,不确定的问律师。
八、常见坑 / 红线:6 条保命提醒
- 红线一:离境令走了但没找 CBSA 确认。这是头号悲剧。没拿到离境证明(Certificate of Departure),法律上视为未执行,30 天一到自动变递解令。出境时务必在口岸找到 CBSA 官员办理确认手续。
- 红线二:把排除令的禁令期都当成 1 年。虚假陈述引发的排除令是 5 年禁令。令上会写签发依据的法条,看到 s.40(虚假陈述)就要按 5 年规划。
- 红线三:禁令期内”试试”入境。有人觉得”都过去大半年了,边境官不一定查”。CBSA 系统里有你的遣返记录,擅自入境被发现会导致逮捕、再次遣返,并让以后的 ARC 更难获批。
- 红线四:拖延申诉期限。司法复核、暂缓执行、RAD 上诉都有以”天”计的死线。收到令后”先回国冷静一下再说”是最贵的决定——很多救济一旦离境就永久丧失。
- 红线五:自己写 ARC 申请材料。ARC 不是填表交钱就行,批准率与理由陈述质量高度相关。递解令背景的 ARC 更需要专业文书支持,DIY 被拒一次会留下不良记录。
- 红线六:轻信”中介能抹掉遣返记录”。遣返令是联邦政府的正式记录,没有任何中介能删除或”洗白”。声称能办到的都是骗局,还可能让你再背一条虚假陈述。
九、新手 Checklist:收到驱逐令 48 小时内
- ☐ 确认令的种类(Departure / Exclusion / Deportation)和签发理由
- ☐ 记下生效日期、可执行日期、各类申诉的截止期限
- ☐ 预约移民律师或持牌顾问(RCIC)做紧急咨询
- ☐ 如为离境令:开始规划 30 天内离境行程,并预约出境口岸 CBSA 确认
- ☐ 整理并复印全套文件:令的原件、护照、过往申请记录
- ☐ 不要在禁令期/申诉期内擅自离境或擅自尝试入境(先问律师)
- ☐ 评估申诉选项:司法复核 / 暂缓执行 / PRRA / H&C,逐一确认资格和期限
- ☐ 如 CBSA 垫付遣返费用,索取费用明细并规划偿还
- ☐ 通知在加拿大的雇主、房东、学校,妥善处理未了事务
- ☐ 制定返加时间表:禁令期多长、何时启动 ARC 申请
十、常见问题 FAQ
Q1:离境令和”自愿离境”是一回事吗?
A:不是。离境令是正式的遣返令(Removal Order),会留下联邦记录;”自愿离境”通常指在没有正式遣返令的情况下自行离开。离境令的好处是:按时执行并确认后,未来再入境不受额外禁令限制——这是三种令里对未来影响最小的。
Q2:排除令的 1 年禁令从哪天开始算?
A:一般从驱逐令被执行、即你实际离境之日起算,而不是签发之日。具体起算规则以 IRPA 及 IRCC 解释为准,如有争议请咨询律师。
Q3:递解令真的永远不能再来加拿大了吗?
A:不是绝对。递解令是”永久禁令+ARC 例外”:只要 IRCC 书面批准你的返加许可(ARC),你就可以回来。但 ARC 获批难度大,需要强有力的理由和完整的申请材料,建议找律师办理。
Q4:收到驱逐令后,我还能在加拿大工作或上学吗?
A:驱逐令本身不自动取消你现有的工签/学签,但你的身份状态可能已发生变化,且一旦驱逐令可执行,你就必须离境。是否还能合法工作/上学取决于你的具体身份状态,务必向律师确认,不要凭感觉继续工作以免构成无证工作。
Q5:请律师处理驱逐令大概要花多少钱?
A:因案件复杂程度差异很大:初次咨询通常按小时或固定费用收取;暂缓执行、司法复核等程序的代理费从几千到上万加元不等。签约前务必书面确认收费范围和服务内容,并确认对方是持牌律师或 RCIC 持牌顾问,谨防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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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IRCC 官网、Canada.ca 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相关页面。核验于 2026年10月5日。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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