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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出租加拿大房产:25% 预扣、NR6 降预扣、Section 216

人在国外、房子在加拿大出租,CRA 的默认动作很简单:租金先扣 25%,剩下的才是你的。这篇文章把这套规则一次讲透——25% 预扣到底扣的是什么、怎么通过 NR6 表(Form NR6)把预扣基数从”毛租金”变成”净租金”、年终再怎么用 T1159 表走 Section 216 按净收入算税、把多扣的税退回来。

先说三句:结论在前

  • 第一句:非居民出租加拿大房产,默认按租金毛收入预扣 25% 非居民税(Part XIII),由租客或你的加拿大代理扣下并汇给 CRA。
  • 第二句:想少被扣,有两条路:年初交 NR6 表让代理按”净租金”预扣 25%;年终用 T1159 表走 Section 216 按净收入累进税率结算,多扣的税 CRA 会退。
  • 第三句:NR6 一经批准,当年就必须在次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 T1159,错过这条红线,净收入待遇可能作废——这是整个流程里最容易翻车的地方。

默认规则:25% 预扣扣的是”毛租金”

加拿大《所得税法》第 XIII 部分(Part XIII)规定:非居民从加拿大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付款方必须扣缴 25% 的非居民税。几个关键点:

  • 扣的是毛租金,不是扣掉房贷、地税之后剩下的钱。月租 3000 加元,就要先扣 750 加元。
  • 这 25% 是预扣税,不是最终税额。年终你可以通过 Section 216 选择按净收入重新算税,多退少补。
  • 房子空置、没有租金付给你的时候,不产生预扣;但只要有租金”支付或贷记”给你,就要扣。
  • 预扣义务在付款方身上:租客直接打钱给你,租客就得扣;你有加拿大代理(比如物管公司),代理来扣。

谁来扣、什么时候汇:代理与租客的责任

实践中,CRA 强烈建议非居民房东指定一个加拿大居民做代理(agent),通常就是你的物业管理公司。原因很现实:

  1. 有代理:代理负责每月扣 25% 并汇给 CRA,流程标准化,出错概率低。
  2. 没代理:扣缴义务落在租客头上。很多租客根本不知道这条规则,结果是税没扣、没汇,CRA 最后连本带罚息找的是房东你。

汇款截止时间:租金支付或贷记给你之后,次月的 15 日前必须汇到 CRA。例如 3 月 1 日收租,4 月 15 日前汇出。迟汇 CRA 会收复利和罚款。另外,代理每年还要给你出一份 NR4 申报表(Statement of Amounts Paid or Credited to Non-Residents of Canada),记录全年付给你的租金总额和扣了多少税——这份表是你年终申报的凭证。

NR6:把预扣基数从毛租金变成净租金

NR6 表的全名是 Form NR6(Undertaking to File an Income Tax Return by a Non-Resident Receiving Rent from Real or Immovable Property or Receiving a Timber Royalty),是你(非居民房东)和加拿大代理向 CRA 做的一份联合承诺:

  • 代理承诺按净租金扣 25%,而不是毛租金;
  • 你承诺年终按 Section 216 申报纳税。

CRA 批准之后,代理就可以按净租金预扣。举例:月租 3000,月费用(房贷利息、地税、保险、管理费等)约 1800,净租金 1200,每月只扣 300 而不是 750——现金流立刻宽松很多。

提交时限:每年 1 月 1 日前,或第一笔租金到期前(以先到为准)。注意两点:NR6 每年都要重新交,不自动延续;CRA 批准之前,代理继续按毛租金扣。

NR6 获批后的红线:次年 6 月 30 日必须报 Section 216

这是整套流程里最贵的一条教训:NR6 获批的当年,你必须在次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 Section 216 申报表(T1159),即使当年不欠税、即使你预期有退税,也必须交。错过会怎样?CRA 可以把你当年的税按毛租金 25% 重新核定,净收入待遇作废,NR6 等于白办。

另外记住:欠税余额的付款截止是 4 月 30 日,5 月 1 日起 CRA 开始计利息——申报表可以 6 月 30 日交,但欠的税 4 月 30 日前要付清。具体填报指引见 CRA 的 Guide T4144《Income Tax Guide for Electing under Section 216》。

Section 216:用 T1159 表按净收入算税、拿退税

Section 216 是《所得税法》给你的一次”选择权”:不按毛租金 25% 一刀切,而是选择按加拿大累进税率对净租金收入纳税。申报表是 T1159(Income Tax Return for Electing Under Section 216)。

  • 净租金 = 全年租金 − 可抵扣费用(房贷利息、地税、保险、管理费、维修等)。
  • 代理已经预扣的 25% 可以抵税:扣多了 CRA 退你,扣少了你补上。
  • 有房贷、费用高的房子,净收入的实际税负通常远低于毛租金的 25%,退税很可观。
  • 申报时限:一般在租金所属年度结束后的 2 年内提交;但 NR6 获批的当年,必须次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
  • 折旧(CCA,Capital Cost Allowance):Section 216 申报一般可以申报房屋折旧,但注意将来出售时会有折旧回收(recapture)的问题,要和会计师确认。

哪些费用能从租金里扣(净租金清单)

能让净租金变小的费用,直接决定你最终交多少税。常见的可抵扣项:

  • 房贷利息(注意:本金还款不能扣)
  • 地税(property tax)、房屋保险、condo 管理费
  • 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招租广告费
  • 房东承担的水电暖等公用事业费
  • 与出租直接相关的会计师、律师等专业费用

不能扣的:房贷本金、自住部分分摊、个人生活开支、土地本身的成本。所有费用都要留好收据,CRA 抽查时要凭据说话。

关键数字与时间线一览

项目 数字 / 截止日
默认预扣率 毛租金的 25%(Part XIII)
NR6 预扣率 净租金的 25%
NR6 提交 每年 1 月 1 日前,或第一笔租金到期前;每年重交
代理汇税 租金支付/贷记后,次月 15 日前
NR4 凭证 次年 3 月 31 日前由代理出具
T1159(Section 216) NR6 获批当年:次年 6 月 30 日前;一般不晚于年度结束后 2 年
欠税余额付清 4 月 30 日前

算笔账:同一个房子,两条路差多少

假设多伦多一套 condo,月租 3000 加元,年租 36000 加元;年费用:房贷利息 15000、地税 4800、保险 1200、物管费 3600,合计 24600 加元。

  • 路线 A(默认,毛租金 25%):全年预扣 36000 × 25% = 9000 加元。如果不走 Section 216,这 9000 就是最终税负。
  • 路线 B(NR6 + Section 216):净租金 = 36000 − 24600 = 11400 加元。按累进税率估算(联邦首档约 15% 加上省税,合计约 25% 上下),应纳税约 2850 加元。已预扣 9000,可退约 6150 加元。

费用越高的房子,Section 216 省下的钱越多。但别忘了把合规成本算进去:NR6 每年要办、T1159 要按时交,找会计师处理也是一笔费用。以上税率为示例,实际税率因省份和收入档而异,以 CRA 官网税率表为准。

5 条红线:一步错可能损失整个退税

  1. 以为租客打全款就没事了:预扣义务在付款方身上。租客没扣、没汇,CRA 照样向房东追税加罚息。有代理才是最稳的。
  2. NR6 交一次以为年年有效:NR6 每年都要重新提交,1 月 1 日前是硬截止,错过就回到毛租金预扣。
  3. NR6 获批却忘了次年 6 月 30 日交 T1159:净收入待遇可能作废,这是最贵的一条教训。
  4. 把房贷本金也当费用扣:只有利息能抵税,本金还款一分都不能扣,多扣等于给自己埋雷。
  5. 卖房时还以为 Section 216 管用:出售非居民房产走的是另一套 Section 116 规则(买方扣 25% 房款、需申请 T2062 合规证明),和租金的 Section 216 是两套流程,别混为一谈。

新手 checklist:人在国外收租第一年照这张表做

  • ☐ 指定一个加拿大居民做代理(通常是物管公司),书面确认其负责扣缴和汇税
  • ☐ 每年 1 月 1 日前(或第一笔租金到期前)提交 NR6 表
  • ☐ 确认代理在租金支付/贷记后次月 15 日前把预扣税汇给 CRA
  • ☐ 全年留好所有费用收据(房贷利息单、地税单、保险单、管理费发票)
  • ☐ 次年 3 月 31 日前从代理处拿到 NR4 表
  • ☐ 次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 T1159(Section 216 申报)
  • ☐ 如有欠税余额,4 月 30 日前付清

FAQ:大家最常问的 5 个问题

Q1:房子交给朋友帮忙收租,还需要办 NR6 吗?
A:朋友就是你的”代理”,同样适用这套规则。没有 NR6,朋友(或租客)就得按毛租金扣 25%。建议还是委托正规物管公司做代理并每年办 NR6,流程更规范。

Q2:房子空置了半年、没有租金收入,还要申报吗?
A:没有租金支付就没有预扣。但如果当年你的 NR6 获批了,当年仍然必须提交 T1159,这是 NR6 承诺的一部分。

Q3:加中/加美税收协定能把 25% 降到更低吗?
A:不能。房地产租金适用税收协定中关于不动产的条款,加拿大有权按国内法征税,租金预扣没有协定优惠税率。不过已在加拿大缴的税,一般可以在居住国报税时申请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避免双重征税。

Q4:房贷利息能全额抵扣吗?
A:与出租直接相关的房贷利息可以全额抵扣。但如果这笔贷款部分用于个人用途(比如加按套现去消费),要按比例分摊,只有出租相关的部分能扣。

Q5:非居民卖房也要被预扣吗?
A:要,但那是 Section 116 的规则:买方(通常通过律师)要扣下 25% 的售房款,卖方需申请 T2062 合规证明(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才能拿回多扣的部分。和租金的 Section 216 是两套独立流程。

相关阅读

官方来源:CRA 官网(Guide T4144《Income Tax Guide for Electing under Section 216》)、Canada.ca(Filing and reporting requirements for non-resident rental income)。核验于 2026年10月2日。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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