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YCJA 下的青少年犯罪记录没有”申请封存”这一步,封存是到期自动发生的”查询权失效”;第二,记录能被查多久,取决于案件怎么结的——撤诉训诫 2 个月,绝对释放 1 年,附条件释放 3 年,简易罪刑满 3 年,可起诉罪刑满 5 年,严重暴力犯罪可无限期保留;第三,期限内再犯新罪,旧记录的倒计时会被重置甚至并入成人记录。
YCJA 管的是谁:12 到 17 岁
《青少年刑事司法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简称 YCJA)适用于犯罪时年满 12 岁、未满 18 岁的青少年。12 岁以下儿童不能被刑事指控,相关问题走儿童福利系统。满 18 岁之后犯罪,直接按成人程序处理。
需要先纠正一个常见误解:很多人以为青少年记录是”永远跟一辈子的污点”,或者反过来以为”未成年犯罪自动不算数”。真相在这两者之间:YCJA 给青少年记录装了一个”倒计时锁”——期限内只有特定的人能查,期限一到,几乎所有人的查询权自动失效。
规则一:封存不是申请来的,是倒计时自动到期的
和成人犯罪记录的”赦免/封存申请”(record suspension)完全不同,YCJA 青少年记录不需要向任何机构申请封存。法律第 119(2) 条为每一种案件结果设定了”存取期限”(access period),期限一过,记录自动进入不可查询状态。
这意味着两件事:第一,你不用跑任何流程、不用交任何费用,时间到了自动生效;第二,在期限届满之前,你也没有办法提前让它”消失”,只能等倒计时走完。
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各档不一样:有的是从案件结果确定之日起算(比如无罪释放、撤诉),有的是从定罪之日起算(比如绝对释放、附条件释放),判了刑的则是从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算。算错了起点,就会误判记录什么时候真正”到期”。
规则二:你的记录是哪一档?期限对照表
下面是 YCJA 第 119(2) 条规定的存取期限(以 Justice Laws Website 原文为准,本文为信息整理):
- 转处/司法外制裁(extrajudicial sanctions):青少年同意接受制裁之日起 2 年。
- 无罪释放(acquittal):上诉期届满后 2 个月;如有上诉,上诉程序全部终结后 3 个月。
- 撤诉/指控被撤销/训诫(reprimand):2 个月。
- 案件被搁置(stay of proceedings):1 年(期间无新程序)。
- 绝对释放(absolute discharge):定罪之日起 1 年。
- 附条件释放(conditional discharge):定罪之日起 3 年。
- 简易程序罪判刑:刑满之日起 3 年。
- 可起诉罪判刑:刑满之日起 5 年。
- 谋杀、过失杀人、谋杀未遂、严重性侵:记录可无限期保留。
- 某些特定严重罪行:期限可再延长 5 年。
- 被判成人刑罚:按成人记录规则处理,不再享受青少年记录保护。
注意:判了刑的档位,倒计时起点是”刑满”,不是”定罪”。缓刑、社区服务、羁押都算在刑期里,要全部执行完毕才开始数 3 年或 5 年。
规则三:期限到了之后,谁还看得到、谁永远看不到
存取期限届满后,青少年记录原则上对所有人关闭——包括警方、检方、法院在内的机构也不能再调阅或使用,除非青少年法庭法官根据第 123 条特别批准(标准非常严格,实践中极少)。
但有两个例外要记牢:
例外一:本人和律师永远能查。第 124 条规定,记录所涉青少年本人及其律师可以在任何时候查阅自己的记录,不受期限限制。这是你的权利,不是漏洞。
例外二:期限内犯新罪,倒计时重置。如果在存取期限内又犯了新罪,旧记录的期限会被延长——简易罪新罪取”原期限”和”新刑满后 3 年”中较长者,可起诉罪新罪则按 5 年算。更严重的是:如果在青少年记录存取期还没过时,满 18 岁后又犯罪被定罪,这份青少年记录会被并入成人记录,按成人规则处理,青少年保护就此失效。
期限之内,到底谁有资格查
在存取期限内,能查阅青少年记录的也不是”谁想查就查”。第 119(1) 条列了一个封闭清单,主要包括:青少年本人及律师、父母或监护人、检方、法官与法庭工作人员、负责案件的警察与缓刑官、青少年矫正机构等。
关键点:雇主、房东、学校、普通公众不在这个清单里。他们无权直接向警方或法院调阅你的青少年记录。第 129 条还规定:任何依法获得记录的人,不得再向清单之外的人二次披露。违反隐私条款(第 138 条)最高可判 2 年监禁——这不是民事警告,是刑事罪名。
媒体与雇主:姓名保护与背景调查
媒体不得公开身份。第 110 条禁止发布任何会识别出涉案青少年身份的信息(姓名、照片、学校等)。例外极少:主要是被判成人刑罚的严重案件,或青少年本人已成年且符合特定条件。安省的法庭报道如果违规,同样适用第 138 条的处罚。
背景调查查不到已到期的记录。这是家长最关心的问题:一旦存取期限届满,雇主或房东做的常规犯罪记录查询(criminal record check)不会显示这份青少年记录——因为查询系统本身在期限后就无权调取。期限内呢?标准雇主背景调查同样调不到,因为雇主不在第 119(1) 条的授权清单里。
但要注意两个现实风险:第一,某些需要”弱势群体 sector check”的高敏感岗位,流程不同,申请前务必咨询律师;第二,千万不要在求职表上主动”自曝”——法律上你有权在记录到期后视为”从未被定罪”,主动写出来反而制造了本不存在的问题。
6 条红线:千万别做的事
- 别指望”提前封存”。期限没到,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能让记录提前消失;声称能”花钱洗掉青少年案底”的中介,一律是骗局。
- 别在社交媒体上讨论案情。你自己公开细节,等于亲手放弃了第 110 条给你的姓名保护。
- 别把记录告诉雇主/房东”以示诚实”。法律没要求你披露,期限过后你有权视为从未发生;主动披露只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期限内别再惹事。新罪不仅带来新记录,还会把旧记录的倒计时重置甚至并入成人记录,这是代价最大的一条。
- 别把查到的记录转给别人看。第 129 条禁止二次披露——你把朋友的青少年记录截图发给别人,同样可能触犯第 138 条。
- 别把”记录到期”当成”自动删除”。到期是”不可查询”,记录本身可能仍保存在系统中;它的法律效果是任何人无权再调阅使用,而不是物理销毁。
家长行动清单
- 确认孩子的案件结果属于哪一档,对照第 119(2) 条算出存取期限和起算日(不确定的请咨询律师,不要自己猜)。
- 刑期执行期间,保存好刑满证明文件——它是 3 年/5 年倒计时的起点证据。
- 期限内盯紧孩子不再犯事:一次新罪可能让旧记录”复活”并延长。
- 求职、租房、申请学校时,不要主动提及已到期的青少年记录。
- 如发现媒体或他人公开孩子身份信息,保留证据并咨询律师(可能违反第 110 条)。
- 孩子年满 18 岁前后是关键窗口期:此前的记录保护仍在,此后犯罪则按成人处理。
- 任何涉及跨境(美国签证、移民申请)的问题,单独咨询移民律师——美国边境官员的查询逻辑不受 YCJA 约束。
常见问题 FAQ
问:青少年记录到期后,申请美国签证会被问出来吗?
答:YCJA 只约束加拿大的查询。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有自己的数据库和询问逻辑,签证申请表上如实回答仍是基本原则,具体个案请咨询移民律师,不要自行隐瞒或编造。
问:孩子 17 岁犯的罪,18 岁生日过了记录会自动封存吗?
答:不会。封存看的是第 119(2) 条的存取期限是否届满,和是否成年无关。成年只影响”之后”的新罪按成人程序处理。
问:附条件释放(conditional discharge)算”有案底”吗?
答:算有罪判决,记录自定罪日起保留 3 年。3 年期满且期间无新罪,查询权失效。
问:警察的”口头警告”会留下记录吗?
答:最轻的司法外措施(如口头警告、转介社区项目)通常只留 2 个月至 2 年不等的短期记录,具体看措施类型;正式的 extrajudicial sanctions 是 2 年。
问:记录到期后,孩子自己还能查到吗?
答:能。第 124 条保障本人和律师随时查阅,这不影响”对外不可查询”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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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Justice Laws Website (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Ontario.ca、Department of Justice Canada。核验于 2026年10月5日。
本文仅为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建议;关键政策以 Justice Laws Website / 各省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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