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① 加拿大《刑法》(Criminal Code)第 265 条定义的袭击(assault)门槛比很多人想象的低:未经对方同意、故意向他人施加力量——吵架时推一把、拽住手腕不让走,都可能构成,不需要有人受伤流血。② 家庭纠纷里一旦有人报警被控袭击,案件就由检控官(Crown Attorney)主导,对方事后说”不追究了”并不能直接让案子消失。③ 和解通常有两条路:检方促成或同意的 peace bond(第 810 条守行为保证书,走完不留刑事定罪),以及转处、撤诉协商等替代方案;能走哪条,看案情轻重、有无案底和检方政策,不是自己能单方面选的。
推一下为什么能算 assault:第 265 条讲什么
加拿大《刑法》第 265 条给 assault(袭击)下了三句话的定义,核心可以归纳成:未经他人同意,故意对其施加力量(直接或间接都算);以动作或姿态企图、威胁施加力量,且自己有能力做到或让对方有合理理由相信你有能力做到;公开携带武器拦住、阻挡他人也算。
划重点三个要素:未经同意(吵架中对方显然没同意你推他)、故意(不是不小心撞到)、施加力量(不需要造成伤害)。所以”就推了一下””他没受伤”在法律上不是挡箭牌——条文根本没要求受伤这个结果。实践中警察到场看到有人被推搡、情绪激动,就有理由按袭击立案。
反过来,纯粹的言语争吵、没有动作或姿态配合的威胁,一般不构成 assault(可能涉及第 264.1 条”发出威胁” uttering threats,那是另一项罪名)。界限在于:有没有”力量”这个要素。
assault 的 3 个档次:266、267、268 怎么分
assault 本身是个”混合罪名”(hybrid offence),检方可以选择按简易程序(summary conviction)或可公诉程序(indictable)起诉,严重程度差很多:
| 条款 | 罪名 | 最高刑罚 |
|---|---|---|
| 第 266 条 | 普通袭击(assault) | 可公诉:最高 5 年监禁;简易程序:较轻(一般简易罪名上限为 2 年减 1 天监禁或 $5,000 罚款,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
| 第 267 条 | 造成身体伤害的袭击(assault causing bodily harm) | 可公诉:最高 10 年监禁 |
| 第 268 条 | 严重袭击(aggravated assault) | 可公诉:最高 14 年监禁 |
家庭推搡类案件,绝大多数落在第 266 条的普通袭击。但如果推搡导致对方摔倒骨折、脑震荡,就可能升级到 267 条;动了武器、造成重伤则往 268 条走。检方一开始按哪条起诉、之后会不会降级,都是和律师谈判的空间。
另外注意:同一事件里袭击指控常和其它指控打包出现,比如发出威胁(264.1)、非法禁锢、违反保释条件等,别只盯着 assault 一条。
家暴类案件为什么警察”必须抓人”
很多当事人的困惑是:”我们就是吵了一架,警察为什么直接把人带走了?”原因是加拿大多数省份对家庭暴力类案件实行”强制起诉”政策(pro-charge / mandatory charging policy):警察到场只要有合理理由相信发生了袭击,就必须提出指控,不能因为”双方和好了””受害人不追究”就收队。
政策背后的逻辑是保护受害人:家暴受害人常常在压力下改口,警方如果把”撤不撤”交给当事人,等于把压力转嫁回去。所以决定权被刻意上收到警察和检方手里。具体执行细节各省、各警局略有差异,以当地警方公布的政策为准。
被带走之后的标准流程:第 1 步,警察决定是当场释放(给 undertaking,附带条件)还是羁押等保释庭;第 2 步,羁押的话必须在 24 小时内上保释庭(bail hearing);第 3 步,保释条件里几乎必有一条”不得与对方联系、不得去对方住处”,违反就是新的刑事指控。
误区:对方说”不追究”,案子就能撤吗?
这是本文要纠正的最关键误区。在加拿大,刑事案件的”原告”是检方(the Crown),不是报案的伴侣。对方可以写信、可以跟检方说”我不想追究了”,检方会把这个意见纳入考虑,但撤不撤诉是检方的独立决定。实践中,家暴类案件检方经常在受害人不配合的情况下继续推进——用 911 报警录音、警察到场证言、现场照片、短信记录等证据,一样可以定罪。
对方不出庭会怎样?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其出庭作证;不出庭可能面临藐视法庭。但即便对方最终没出庭,也不等于自动撤诉。把”和解”的希望全押在”对方心软”上,是最不靠谱的策略。
真正能影响走向的,是走下面两条正规的和解路径。
和解路一:peace bond(第 810 条)全解
Peace bond 中文常译作”守行为保证书”,是《刑法》第 810 条规定的一种法院命令:当有人有合理理由担心另一人会对自己、配偶或孩子造成人身伤害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它的特点是不经过定罪——被告人同意遵守一系列条件,检方则撤回(stay/withdraw)原来的袭击指控。
检方什么时候愿意给 peace bond?根据刑事律师的实务总结,检方更倾向于在以下情况提出或同意 peace bond:案情相对轻微、被告人没有案底或案底很轻且与本案无关、被捕后表现良好、没有违反保释条件、受害人没有受实质人身伤害、受害人对 peace bond 方案不强烈反对。这些是实务观察,不是法定标准,最终决定权在检方,具体以个案为准。
peace bond 通常包含哪些条件?法院可以附加它认为合适的任何条件,常见的有:守法、不与对方联系(电话、短信、社交媒体都算)、不去对方住所或工作地点、不持有武器并上交已有枪支、远离酒精和非处方药物(可能要求提供身体样本检测)、向法院缴纳或承诺缴纳一笔保证金(surety,违反条件可能被没收)。
期限和后果:peace bond 最长 12 个月,到期后如果威胁仍在可以申请续期。它本身不是刑事定罪,但违反 peace bond 的任何条件本身就是一项刑事犯罪(第 811 条),最高可判 4 年监禁。签了之后就当它是紧箍咒,一条都不能碰。
流程:通常由你的律师和检方谈判达成一致,然后在法官或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面前正式签订。整个过程从被捕到签成,快则几周,慢则数月,以法院排期为准。
和解路二:转处、撤诉协商与其他替代方案
除了 peace bond,还有几条”不留案底或减轻后果”的路,但每条都有门槛:
- 转处项目(diversion / alternative measures):部分省份对轻微初犯设有转处项目,完成社区服务、道歉信、教育课程等条件后检方撤诉。是否适用于袭击类案件、各省叫什么名字、申请条件,以各省司法厅官网为准。
- 撤诉协商(withdrawal):律师和检方谈判,如果证据薄弱或受害人明确不合作,检方可能直接撤诉。这不是”和解”,是检方认为打不赢或不值得打。
- 认罪协商(plea bargain):以承认较轻罪名换取检方放弃较重指控,或换取较轻量刑。注意:认罪=刑事定罪,会留案底,对工作、移民身份都可能有影响,绝不能为了”快点结束”草率认罪。
- 有条件释放(conditional discharge):法院认定有罪但暂不登记定罪,遵守 probation 条件期满后视为无定罪。这需要法官同意,且 2007 年后修法对适用范围有限制,具体以法院判决和律师意见为准。
两条路的对比:一句话,peace bond 是”不认罪、签保证、撤指控”,适合证据确凿但情节轻微的初犯;转处/撤诉是”检方主动放一马”,可遇不可求;认罪协商是”用定罪换轻判”,不到万不得已不走。你的律师会根据证据强度帮你排序。
费用、时间线与关键数字
- 保释庭:被羁押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上庭(《刑法》第 503 条),以实际执行为准。
- peace bond 期限:最长 12 个月,可续期;违反条件最高可判 4 年监禁(第 811 条)。
- 普通袭击最高刑:可公诉程序最高 5 年监禁(第 266 条);造成身体伤害最高 10 年(第 267 条);严重袭击最高 14 年(第 268 条)。
- 整体时间线:从被捕到结案,快则几周(peace bond 谈成),慢则数月甚至更久(排期开庭)。首次出庭通常在被捕后几周内,具体以传票/保释文件上的日期为准。
- 律师费:差异极大,轻微案件从几千加元起,复杂案件上万,具体以律师报价为准。符合条件可申请各省法律援助(legal aid),收入门槛和覆盖范围各省不同,以各省法援官网为准。
- 案底影响:刑事定罪会进入 CPIC 全国系统,影响就业背景调查、美加边境通行和移民申请;peace bond 本身不是定罪,但相关法院记录和指纹信息的保留、删除规则以 RCMP 和各省规定为准,务必咨询律师。
5 条红线:千万别做的事
- 红线 1:违反保释条件联系对方。保释文件上”不得联系”是铁律,发一条”对不起”都算违反。违反本身就是新的刑事指控(failure to comply),而且会让检方认定你”不服管”,直接堵死 peace bond 的路。
- 红线 2:指望对方撤诉就躺平。撤诉权在检方手里。等对方”心软”的每一天,检方都在准备证据。不请律师、不做准备,是最贵的拖延。
- 红线 3:用短信、微信、社交媒体道歉或”解释”。“我那天不该推你”这句话,到了法庭上就是认罪陈述。任何文字记录都可能被调取作为证据。想沟通,通过律师。
- 红线 4:没律师指导就认罪”求快点结束”。认罪=刑事定罪=案底,对找工作、租房、移民、过境美国都有长期影响。快,不值得用案底换。
- 红线 5:签了 peace bond 却不当回事。12 个月里任何一条条件被违反,都是新的刑事犯罪(最高 4 年)。搬家换了住址也要确认不违反”远离”条款,细节问律师。
被控之后 checklist:从被捕到上庭
- ☐ 被捕后保持沉默的权利:只说要找律师,不解释、不道歉、不签字认任何东西
- ☐ 24 小时内保释庭:争取保释,记清每一条保释条件的原文
- ☐ 立刻找刑事律师:私人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legal aid),不要自己出庭”讲道理”
- ☐ 严格执行”不联系”:删掉冲动发消息的念头,换电话卡也不行
- ☐ 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事发前后的聊天记录、证人联系方式、现场情况,但不要篡改或删除任何记录
- ☐ 每次出庭都到场:缺席=逮捕令,没有例外
- ☐ 和律师讨论三条路的排序:peace bond、转处/撤诉、认罪协商或开庭,定策略再行动
- ☐ 保释期间零犯事:任何新的违法都会让原案雪上加霜
常见问题 FAQ
Q1:只是推搡,对方没受伤,警察真的会受理吗?
A:会。第 265 条不要求受伤,”未经同意、故意施力”就够了。家暴类报警多数省份是强制立案政策。轻微推搡最终是否被起诉、按哪条起诉,看警方和检方的裁量,以实际处理结果为准。
Q2:对方不出庭作证,案子会自动撤销吗?
A:不一定。检方可以用 911 录音、警察证言、照片、短信等其他证据继续推进;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出庭。不要把全部希望押在对方不出庭上。
Q3:签了 peace bond,会留下刑事案底吗?
A:peace bond 本身不是刑事定罪。但案件相关的法院记录、指纹信息在系统中的保留和删除规则,各省和 RCMP 有各自规定,具体以官方规定和律师意见为准。
Q4:请个刑事律师大概要花多少钱?
A:从几千到上万加元不等,看案件复杂度和是否开庭,具体以律师报价为准。收入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各省法律援助(legal aid),门槛和覆盖范围以各省法援官网为准。
Q5:从被捕到结案一般要多久?
A:保释庭在 24 小时内;首次出庭通常几周内;peace bond 谈成的几周到几个月,排期开庭的更久。具体以法院排期和个案进展为准。
相关阅读
- 被捕后保释:安省bail hearing 24小时规则,担保人2个条件
- 案底封存record suspension:加拿大消案底,2档等待期全解
- 盗窃5000以下:安省初犯diversion转处,2个免案底机会
官方来源:Criminal Code of Canada(laws-lois.justice.gc.ca)、Justice Canada 官网、Canada.ca。核验于 2026年10月8日。
关键政策以加拿大《刑法》(Criminal Code of Canada)及法院判决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 更多加拿大生活干货,欢迎加微信交流:UUUMG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