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非美国居民持有美国 situs 资产去世,免税额只有 6 万美元——超过部分按 18% 到 40% 的累进税率征税,跟美国公民 2026 年 1500 万美元的免税额完全是两个世界。第二,加拿大人有个”救命条款”:加美税收协定第 XXIX B 条允许按”美国资产占全球资产比例”分享美国公民的统一抵免额,全球资产在 1500 万美元以下通常实际不用缴税。第三,即便一分钱税都不用交,只要美国 situs 资产超过 6 万美元,遗嘱执行人就必须在去世后 9 个月内申报 Form 706-NA——不申报,协定优惠直接作废。
在加拿大持有美股、美房、美股 ETF 的人非常多,但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些资产在美国税法眼里叫”美国 situs 资产”(U.S. situs assets),人一去世就可能触发美国遗产税申报义务。这篇文章把门槛、税率、申报流程和加拿大人特有的协定保护一次讲清。
1. 美国遗产税对非居民怎么征:只看 situs 资产
美国遗产税(U.S. federal estate tax)对两类人用两套规则。美国公民和税务居民:全球资产都要算,2026 年免税额 1500 万美元(依据《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非居民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简称 NRA,加拿大税务居民一般属于这一类):只对去世时位于美国境内的资产征税,也就是 situs 资产,但免税额只有 6 万美元。
这个 6 万美元不是笔误,是《国内税收法典》写死的默认规则。税率跟美国公民用的是同一张累进税率表,边际税率从 18% 起步,最高 40%。也就是说,一个在多伦多持有 50 万美元美股的加拿大人,去世时理论上要对超出的 44 万美元按累进税率缴税——除非协定救了他(见第 6 节)。
2. 6 万美元门槛:到底谁需要申报
申报义务的触发线非常明确:去世时美国 situs 资产的公允市价(fair market value)超过 6 万美元,遗嘱执行人就必须向 IRS 申报 Form 706-NA(United States Estate Tax Return for Nonresident Not a Citizen)。几个要点:
- 看的是去世当天的市值,不是买入成本。
- 6 万美元是申报线,也是默认免税线。资产在 6 万美元及以下:既不用申报,也不用缴税。
- 即使生前做过大额赠与导致美国资产降到 6 万以下,仍可能因为赠与规则被要求申报,具体以 IRS 官网为准。
- 申报不等于缴税:很多加拿大人申报后实际税额为零,但申报这一步省不掉。
3. 税率不是一刀切:18% 到 40% 的累进税率表
非居民遗产税用的是跟美国公民一样的联邦统一税率表(Form 706 的税率表),是累进的,不是超过 6 万就统一收 40%。2026 年税率表如下:
| 应税金额区间 | 区间内税率 |
|---|---|
| 0 – 1 万美元 | 18% |
| 1 万 – 2 万美元 | 20% |
| 2 万 – 4 万美元 | 22% |
| 4 万 – 6 万美元 | 24% |
| 6 万 – 8 万美元 | 26% |
| 8 万 – 10 万美元 | 28% |
| 10 万 – 15 万美元 | 30% |
| 15 万 – 25 万美元 | 32% |
| 25 万 – 50 万美元 | 34% |
| 50 万 – 75 万美元 | 37% |
| 75 万 – 100 万美元 | 39% |
| 100 万美元以上 | 40% |
另外还有一个 13,000 美元的统一抵免额(unified credit),正好对冲前 6 万美元产生的税。举个例子:美国 situs 资产 50 万美元,应纳税额按税率表算出约 155,800 美元,减去 13,000 美元抵免额,实际应缴约 142,800 美元——这是在不主张任何协定优惠的情况下。数字来源:IRS 官网公布的统一税率表,核验于 2026 年 10 月 6 日。
4. 哪些资产算美国 situs:在加拿大券商买的美股也算
这是最容易误判的一节。situs 看的是资产本身的”国籍”,不是账户开在哪里。
算美国 situs 资产的:
- 美国公司的股票——包括通过加拿大券商(如 Questrade、Wealthsimple、RBC Direct Investing)持有的美股,一样算;
- 美国境内的房地产(自住房、度假屋、出租房都算);
- 美国注册的共同基金、美国 ETF;
- 位于美国境内的有形动产(如存放在美国的贵重物品)。
一般不算的:
- 美国银行存款(与美国贸易或经营无关的存款);
- 美国国债、美国公司债券等债务工具;
- 非美国注册的基金(如爱尔兰注册的 UCITS ETF)、ADR(美国存托凭证);
- 美国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本人的人寿保险理赔金。
注意:上面”不算”的清单是一般规则,具体资产的 situs 判定以 IRS 官网和税法条文为准,结构复杂时务必咨询跨境税务顾问。
5. 加拿大人的特殊待遇从哪来:先看默认规则有多狠
把默认规则的残酷摆出来,才能理解协定条款的价值。没有协定时:50 万美元美股组合 → 约 14.3 万美元遗产税;100 万美元佛罗里达度假屋 → 按税率表算出约 345,800 美元,减 13,000 抵免,实际约 33.3 万美元。而且税基是资产的全部公允市价,不是增值部分——跟加拿大的资本利得税逻辑完全不同。
更麻烦的是双重课税错位:加拿大这边,去世时按市价”视同处置”(deemed disposition),增值部分要交资本利得税;美国那边,对同一资产的全额市价征遗产税。一个按”增值”征,一个按”全额”征,加拿大的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不一定能完全对冲,衔接不好就会多交税。
6. 救命条款:加美税收协定第 XXIX B 条
加美税收协定(Canada-U.S. Tax Treaty)第 XXIX B 条给了加拿大税务居民一个特殊待遇:在计算美国遗产税时,可以取以下两者中较高者的统一抵免额:
- (a)按比例计算的抵免额:美国公民的统一抵免额 ×(美国 situs 资产价值 ÷ 全球总资产价值);
- (b)非居民默认的统一抵免额(即 13,000 美元对应的 6 万美元免税额)。
实际效果:假设你的全球资产 300 万美元、其中美国 situs 资产 50 万美元,按比例可分享美国公民 1500 万美元免税额的六分之一,即约 250 万美元的等效免税额——远超 50 万美元的美国资产,实际税额为零。简单说:全球资产在 1500 万美元以下的加拿大人,主张协定优惠后通常不用实际缴纳美国遗产税。
但有两个致命前提:第一,必须主动申报 Form 706-NA 并在申报表上主张协定待遇,IRS 不会自动给你;第二,必须提供全球资产的完整信息用于核验计算,估值要按美国税法原则来,材料准备成本不低。
此外,协定还为符合条件的配偶间转移提供婚姻抵免(marital credit),需满足协定列明的条件并由执行人主动选择、放弃美国税法下的婚姻扣除,细节以协定原文和 IRS 官网为准。
7. 申报实操:Form 706-NA、9 个月期限、ITIN
第 1 步:确认触发。去世时美国 situs 资产市值超过 6 万美元即触发申报义务。
第 2 步:准备材料。全球资产清单及估值、美国 situs 资产的权属证明、去世证明、遗嘱认证文件。主张协定比例抵免的,还要准备全球资产的估值依据。
第 3 步:申请税号。去世者或遗产如没有美国税号,需通过 Form W-7 申请个人纳税人识别号(ITIN),随申报表一并处理。
第 4 步:在去世后 9 个月内提交 Form 706-NA。注意:错过 9 个月期限且未获 IRS 延期,协定优惠可能被直接拒绝——这是条硬红线。
第 5 步:在申报表上附声明主张加美税收协定第 XXIX B 条待遇,并附上税款计算过程。
实务提醒:706-NA 是全英文申报,表格复杂,大多数家庭会聘请跨境税务会计师处理,费用见下一节。
8. 费用、时间线、关键数字
关键数字:
- 申报门槛 / 默认免税额:60,000 美元(美国 situs 资产市值);
- 统一抵免额:13,000 美元;
- 税率:18% 起,100 万美元以上部分 40%;
- 美国公民 2026 年免税额:15,000,000 美元(协定比例抵免的计算基数);
- 申报期限:去世后 9 个月(Form 706-NA)。
费用参考:跨境会计师处理一份 706-NA 申报,视资产复杂度,市场常见收费在数千美元量级;全球资产估值(尤其是房产评估)另计。具体以实际询价为准。
时间线:去世 → 9 个月内申报 706-NA → IRS 审核(通常数月)→ 结清或取得无税证明 → 遗产分配。美国房产的继承人若计划出售,还需单独处理美国资本利得申报(Form 1040-NR)。
9. 常见坑与红线
坑 1:以为”有协定保护就不用申报”。这是最贵的误解。协定优惠必须靠申报 706-NA 主动主张,不申报等于自动放弃,还可能面临罚款。
坑 2:美国房产用联名持有(joint tenancy)。美国税法推定联名房产 100% 计入先去世一方的遗产,除非用证据反驳。等于同一套房在两人先后去世时被征两次税、报两次 706-NA。加拿大人买美国房,产权形式要单独设计。
坑 3:”我的美股在加拿大券商,不算美国资产”。算。situs 看资产发行地,不看账户所在地。通过 Questrade 买的苹果股票,就是美国 situs 资产。
坑 4:只盯 6 万美元,忽略全球资产披露。主张协定比例抵免必须披露全球资产并提供估值依据。资产多、结构杂的家庭,材料准备本身就是个工程。
坑 5:错过 9 个月期限。没有自动延期,不申请延期又逾期,协定优惠可能被拒,税按默认规则(6 万免税额)硬算。
坑 6:加拿大视同处置和美国遗产税两头挨打。加拿大对增值征资本利得税,美国对全额市价征遗产税,外国税收抵免不一定补得上缺口。生前不做规划,去世后两边交税。
10. 生前可以做的规划
- 资产结构调整:用非美国注册的 ETF(如爱尔兰 UCITS 版本)替代美国注册的同类 ETF,经济敞口相似,但一般不构成美国 situs 资产。具体产品定性以官网 prospectus 和税务顾问意见为准。
- 控制美国 situs 资产规模:定期评估市值,接近或超过 6 万美元即纳入遗产规划视野。
- 美国房产单独规划:避免简单的联名持有,考虑遗嘱、信托等持有结构(美国信托的税务影响复杂,务必咨询专业人士)。
- 配偶间安排:了解协定下的婚姻抵免条件,遗嘱中预留执行人主张协定待遇的授权。
- 文件准备:保留资产权属、估值、完税证明的完整档案,方便执行人申报。
- 定期复核:美国免税额受立法影响(如 2026 年定为 1500 万美元),政策变化时重新测算。
11. 新手 checklist:持有美股美房的加拿大人现在就做
- ☐ 列出所有美国 situs 资产(美股、美房、美国 ETF 等),按当前市值加总
- ☐ 总额超过 6 万美元?超过 → 进入遗产规划流程;未超过 → 每年复核一次市值
- ☐ 整理资产权属文件:券商对账单、房产地契、购买合同
- ☐ 检查美国房产的持有形式,避开简单的联名持有
- ☐ 遗嘱中明确跨境资产的执行安排,授权执行人申报美国税表
- ☐ 咨询有美加跨境经验的税务会计师,做一次全面测算
- ☐ 了解配偶继承时的婚姻抵免条件,提前留好选择空间
- ☐ 把这篇文章转给同样持有美股美房的家人——执行人通常是家人,提前知道流程能省大钱
12. 常见问题 FAQ
Q1:美股放在加拿大的 RRSP/TFSA 里,还算美国 situs 资产吗?
A:算。situs 判定看资产本身是否为美国公司股票,不看包装它的账户类型。RRSP/TFSA 的加拿大税务优惠不改变美国遗产税的 situs 判定。不过协定比例抵免同样适用,全球资产在 1500 万美元以下通常实际无税,但申报义务仍在。
Q2:美国 situs 资产不到 6 万美元,需要做任何申报吗?
A:不需要。6 万美元以下既无申报义务也无纳税义务。但要注意看的是去世当天的市值,牛市里组合增值可能不知不觉越过这条线,建议每年复核。
Q3:既然有协定保护,是不是可以不申报等 IRS 来找?
A:绝对不行。协定优惠必须通过申报 706-NA 主动主张,IRS 不会自动适用。不申报的后果包括:优惠被拒、按默认规则补税加罚款;美国房产的继承人未来出售时,成本基础可能被记为零,全额按资本利得征税。
Q4:配偶继承美国房产有没有优惠?
A:有。协定为符合条件的配偶间转移提供婚姻抵免(marital credit),但需要满足协定列明的条件,并由遗嘱执行人主动选择该待遇、同时放弃美国税法下的婚姻扣除。具体条件较细,以协定原文为准,建议由跨境税务顾问操作。
Q5:加拿大这边去世时还要交税吗?两边会不会重复征税?
A:会。加拿大对去世时的资产按市价视同处置,增值部分缴纳资本利得税;美国对同一资产的全额市价征收遗产税。两者税基不同(一个按增值、一个按全额),加拿大的外国税收抵免不一定能完全对冲,这正是跨境规划要解决的核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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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IRS 官网(Form 706-NA 说明及统一税率表)、Canada.ca(加美税收协定 Article XXIX B 全文)、TaxTips.ca(美国遗产税加拿大居民指引)。核验于 2026年10月6日。
关键政策以 IRS 官网与加美税收协定原文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税务、法律或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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