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安省省管雇主目前没有全面禁止替代劳工的法律,看到有人顶岗不等于雇主一定违法,先别凭直觉下结论。第二,真正决定能不能用替代劳工的,是你的雇主归联邦管还是省管——联邦管的从2025年6月20日起适用替代劳工禁令,省管的则不受这条禁令约束。第三,就算在安省可以用替代劳工,雇主也不能因你参加合法罢工而解雇或处分你,也不能剥夺你的复职权,越线了就有投诉路径。本文只做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
罢工第一天,厂门口出现陌生面孔接着干你原来的活,是很多罢工工人最先问的一句话:这合法吗?答案不在情绪里,而在两条边界里:管辖权归谁,以及雇主的行为有没有踩到劳工法划出的红线。把这两条边界分清,你才知道该找工会、安省劳工关系委员会,还是联邦的加拿大工业关系委员会。
1. 先分清:你的雇主归联邦管还是安省管
加拿大劳工法是分层的。大多数安省本地企业、工厂、零售、建筑、服务业雇主归安省《劳工关系法》(Labour Relations Act, 1995)管;而银行、电信、航空、铁路、跨省运输、港口等联邦管辖行业归《加拿大劳工法》(Canada Labour Code)管。这一步分错,后面所有结论都会错。
判断方法很实用:看你的集体协议抬头、工会发来的罢工通知写的是哪部法律,或者直接问工会代表“我们是联邦单位还是省单位”。不要只看公司总部在哪里,也不要只看公司规模大小。
2. 边界一:联邦管——2025年6月20日起,替代劳工基本被禁
联邦 C-58 法案(Bill C-58)于2024年6月20日获得御准,并于2025年6月20日生效,修订《加拿大劳工法》,禁止联邦管辖雇主在合法罢工或闭厂期间使用替代劳工(replacement workers)。禁令适用于2025年6月20日当天及之后仍在进行的罢工或闭厂。
被禁的情形包括:罢工通知发出后新聘的人来干谈判单位的工作;把其他工作地点的员工调过来干罢工单位的活;用承包商、外包公司员工、志愿者、学生来顶岗;以及在全面停工的罢工中,安排谈判单位员工越过纠察线干活(有例外情形)。管理层只有在本来就属于其常规职责的工作范围内才可能例外,新派的活不在此列。
联邦禁令的例外非常窄,只有一类:为应对迫在眉睫或严重的人身生命、健康、安全威胁,或雇主财产、厂房严重损毁威胁,或严重环境损害威胁,并且别无他法时,才可以使用替代劳工。经营不便、客户压力、订单损失都不算例外。雇主负举证责任。
3. 边界一的另一面:安省省管——目前没有全面禁令
这是最容易被误解的一点。安省曾经在1992年至1995年间有过替代劳工禁令,1995年《劳工关系法》通过后被废除。此后多次恢复禁令的尝试——包括2009年的第86号法案、2010年的第45号法案、2018年的第34号法案——均未通过。截至本文核验日,安省省管雇主在合法罢工期间使用替代劳工,本身并不构成安省法律下的全面违法行为。
所以,如果你是安省省管单位的罢工工人,看到雇主请人顶岗,先不要直接套用联邦禁令或BC省、魁北克省的禁令去投诉。BC省和魁北克省是目前仅有的两个全面禁止替代劳工的省份,安省不在其中。把联邦规则错套到省管雇主身上,投诉会被驳回,还会浪费关键的取证时间。
4. 边界二:就算能用替代劳工,雇主也不能做的事
没有全面禁令,不等于雇主可以为所欲为。安省《劳工关系法》对合法罢工的工人仍有多层保护,这就是第二条边界。
- 不得因参加合法罢工而解雇或处分工人,除非有正当理由(just cause)。
- 罢工工人依法享有复职权:在合法罢工开始后六个月内以书面、无条件方式申请复工的,雇主原则上必须恢复其工作,除非该工作已不存在或经营已因正当理由停业。
- 雇主不得以干预工会、不当劳工行为(unfair labour practice)的方式报复罢工工人,例如威胁、歧视参加罢工的员工。
- 罢工期间雇主不得单方面改变工资等雇佣条件,具体冻结期以法律条文和集体协议为准。
换句话说:雇主可以请人维持运转,但不能借替代劳工之名,把罢工工人永久替换掉、秋后算账。顶岗人员的存在,不等于你的岗位已经被合法取消。
5. 关键数字与时间线单列
| 事项 | 数字/时间 | 说明 |
|---|---|---|
| 联邦 C-58 御准日 | 2024年6月20日 | 法案正式成为法律的日期 |
| 联邦替代劳工禁令生效日 | 2025年6月20日 | 当天及之后进行的联邦罢工/闭厂适用 |
| 联邦违规罚款上限 | 每天最高10万加元 | 以官网为准,具体裁量看个案 |
| 安省罢工工人复职申请窗口 | 合法罢工开始后六个月内 | 须书面、无条件申请 |
| 联邦维持运转协议协商期 | 谈判通知发出后15天内 | 劳资双方须就罢工期间维持的必要工作达成协议,谈不拢由加拿大工业关系委员会决定 |
| 安省全面替代劳工禁令存续期 | 1992年至1995年 | 1995年被废除,此后未恢复 |
以上数字均来自联邦政府与公开立法资料核验;个案中的具体期限、罚款以官方裁决为准。
6. 替代劳工有哪些常见形态,一眼识别
替代劳工不一定是“新招的陌生人”。常见的四种形态都要留意:罢工通知发出后新聘的员工;从雇主其他分厂、门店调来的人;承包商、外包公司、劳务中介派来的人;以及被要求干谈判单位活的管理人员或非谈判单位员工。拍照记录时,记下时间、地点、人数、对方在干哪道工序,比只拍一张远景更有用。
但要注意:记录要合法合规,不要阻拦、辱骂或拍摄他人隐私部位,不要进入非公共区域。纠察线上的行为本身也有法律边界,别让取证变成新的违法事由。
7. 怀疑违法时,第一步该做什么
第1步:确认管辖权。先向工会代表确认本单位是联邦管还是省管,并拿到书面说法。第2步:固定证据。保存排班表、招聘广告、新人入场记录、主管的口头或书面指令,记下日期和证人。第3步:通过工会走正式渠道。工会通常会先发函、再决定是否向委员会投诉,个人贸然单干容易打乱整体策略。第4步:按管辖权选对委员会:联邦单位向加拿大工业关系委员会(Canada Industrial Relations Board, CIRB)投诉;安省省管单位的不当劳工行为向安省劳工关系委员会(Ontario Labour Relations Board, OLRB)提出。
第5步:注意时效。劳工投诉都有时限,不要等罢工结束才开始整理材料,证据越新鲜越有力。
8. 联邦单位的投诉路径:CIRB 怎么走
工会或员工认为联邦雇主违反 C-58 禁令的,可以向 CIRB 投诉,由 CIRB 调查。CIRB 是依据《加拿大劳工法》处理工作场所争议的独立行政法庭。投诉时要讲清三件事:雇主用了什么人、这些人干的是不是罢工单位的工作、雇主声称的例外理由为什么不成立(例如所谓“安全威胁”其实有其他办法解决)。
如果 CIRB 认定违规,可以命令雇主停止使用替代劳工,违规还可能面临每天最高10万加元的罚款。具体救济以 CIRB 的裁决为准。
9. 安省单位的投诉路径:OLRB 与其它救济
安省省管单位没有替代劳工禁令可援引,但仍有投诉路径:一是针对解雇、处分、拒绝复职等行为,向 OLRB 提出不当劳工行为或复职方面的申请;二是集体协议下的申诉与仲裁程序,工会可以就雇主违反协议的行为启动仲裁;三是涉及人身安全、纠察线冲突的,及时报警并保留记录。
另外要提醒:罢工期间的就业保险(EI)问题与替代劳工问题是两回事。因直接参加劳工争议而停工的,EI 资格可能受限,具体以联邦政府规定为准,不要把“雇主请了替代劳工”自动等同于“自己能领 EI”。
10. 常见坑与红线:5条
- 把联邦禁令错套到安省省管雇主身上,投诉方向一开始就错了。
- 把BC省、魁北克省的禁令当成全国规则,安省并不适用那两省的法律。
- 只拍“有人在干活”的照片,却没记录对方身份、工序和时间,证据链断裂。
- 在纠察线上阻拦、辱骂替代劳工或管理人员,把自己从受害方变成违规方。
- 罢工结束后再去整理材料、错过投诉时效,或者绕开工会单独与雇主达成不利协议。
11. 新手 checklist:发现顶岗先核对这8项
- ☐ 本单位是联邦管还是省管?已向工会书面确认
- ☐ 罢工是否合法(投票、调解程序是否走完)?
- ☐ 顶岗人员是什么身份(新聘、调岗、承包商、管理人员)?
- ☐ 他们干的是不是谈判单位的原工作?
- ☐ 雇主是否声称安全/财产/环境例外?理由具体是什么?
- ☐ 是否有排班表、招聘广告、指令记录等书面证据?
- ☐ 是否已把材料同步给工会代表?
- ☐ 投诉委员会选对了吗(联邦选CIRB、省管选OLRB)?
12. 常见问题 FAQ
问:安省雇主请人顶岗,我可以直接向政府举报“用替代劳工违法”吗?
答:如果你是安省省管单位,目前安省没有全面禁令,单凭“请了替代劳工”这一点很难成立违法指控。要看雇主有没有解雇、处分罢工工人、拒绝复职或其它不当劳工行为,再向 OLRB 或通过工会申诉仲裁处理。
问:我是银行、电信、航空公司的员工,雇主请替代劳工怎么办?
答:这些多属联邦管辖,2025年6月20日起 C-58 禁令适用。先固定证据、同步工会,由工会评估是否向 CIRB 投诉。雇主若主张安全或财产例外,必须证明别无他法。
问:罢工结束后,我的工作还保得住吗?
答:安省法律规定,合法罢工开始后六个月内书面、无条件申请复工的,原则上应予复职,除非工作已不存在或经营已因正当理由停业。具体适用以法律条文和个案为准。
问:替代劳工干活期间,我还能领罢工津贴或 EI 吗?
答:罢工津贴看工会规定;EI 方面,因直接参加劳工争议而停工的资格可能受限,以联邦政府规定为准,建议先问工会和 Service Canada,不要自行假设。
问:我可以自己去跟替代劳工理论、阻止他们进厂吗?
答:不建议。纠察活动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阻拦、辱骂、肢体冲突都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取证和交涉交给工会和合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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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Ontario Labour Relations Board、Employ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Canada Industrial Relations Board。核验于 202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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