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被卖了:新房东要赶人,租客的5个权利

小陈 2025 年初在多伦多北约克租了一套 basement,一年死约(fixed-term lease),月租 2100 加元。住得好好的,房东突然在微信里说:”房子卖了,下个月底之前搬走吧。”小陈当场懵了:租约还没到期,新房东一句话就能让自己走人吗?更让他不安的是,房东口头给了 30 天期限,连张纸面通知都没有。

这种”房子卖了、租客走人”的剧情,在加拿大华人租房圈里几乎每个月都在上演。有人乖乖搬走自认倒霉,有人硬扛到底反而拿到补偿,差别只在于:你知不知道法律站在你这边。本文把”买卖不破租赁”这条核心原则掰开揉碎,讲清新房东的义务和租客的 5 项权利,覆盖安省、BC 省、魁省三地规则(核实日期:2026 年 10 月 1 日)。

先给结论:房子被卖掉,租约不会自动作废,新房东必须承接你的租约。任何人想让你搬走,都必须走法定驱逐程序——安省要 N12 表格加至少 60 天通知加 1 个月租金补偿,BC 要 2 个月通知加 1 个月补偿,魁省要 6 个月收回通知;没有仲裁庭(LTB / RTB / TAL)的驱逐令,谁都不能换锁赶人。口头通知一律不算数。

权利一:买卖不破租赁——租约自动转给新房东

这是整篇文章的地基。加拿大各省租赁法都确立了同一原则:房屋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现有租约的效力。用法律术语说,就是 sale does not terminate the tenancy(出售不终止租约)。

  • 安省:根据《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06),买家交割(closing)完成后自动成为你的新房东,租约条款、租金金额、租期全部原样延续。你继续按时交租就行,只是收款人换了。
  • BC 省:《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同样规定租约随房屋转移,新业主承接原租约的一切权利义务。
  • 魁省:《民法典》(Civil Code of Québec)赋予租客”维持居住权”(right to maintain occupancy),房屋出售后租约继续有效,买家不能以”刚买的房子”为由直接清退租客。

实务要点:交割后新房东有义务书面告知你租金支付方式、联系人信息。如果原房东收了你的押金(安省是 last month’s rent deposit,即最后一个月租金押金;BC 是 security deposit),这笔钱依法转移给新房东继续托管,你不需要再交一次,新房东也不能以”没收到押金”为由刁难你。

权利二:新房东想自住,必须走法定驱逐程序

买家买房自住是最常见的”赶人”理由,但法律给这个理由套上了层层枷锁。三地规则对比如下:

项目 安省(Ontario) BC 省(British Columbia) 魁省(Québec)
适用表格 N12(房东/买家/家人自住终止通知) RTB-32(买家自住 2 个月通知);房东自住用 RTB-29 收回通知(notice of repossession),TAL 有范本
通知期限 至少 60 天,且截止日须为租期或固定租期的最后一天 2 个整月(从通知发出后的下个月起算) 租期超过 6 个月:租约到期前至少 6 个月;6 个月及以下租期:至少 1 个月
前置条件 买卖合同(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必须已签署;仅适用于公寓或不超过 3 个住宅单元的建筑 无条件买卖要约(unconditional offer)落实后方可发出 收回人须为业主本人、父母、子女或《民法典》第 1957 条列明的人;联名共有人(非配偶)一般不得收回
补偿 1 个月租金,或提供租客接受的替代房源 1 个月租金(须在搬出日前至少 7 天支付,或抵扣最后一个月租金) 法庭可判相当于搬家费用的补偿(indemnity)
租客回应 可不搬,等房东向 LTB 提交 L2 申请开听证会 收到通知后 15 天内可向 RTB 申请争议仲裁 1 个月内书面答复;不答复视为拒绝,房东须在 1 个月内向 TAL 申请
裁决机构 房东租客委员会 LTB(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 住宅租赁处 RTB(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住房行政法庭 TAL(Tribunal administratif du logement)

记住一个关键区别:通知(notice)不是驱逐令(eviction order)。在安省,即使 N12 的 60 天到期了,只要你没搬,房东必须向 LTB 申请听证,拿到驱逐令后还得由法院执行官(Court Enforcement Office)执行,房东自己换锁、停水电、扔东西都属违法。在 BC 和魁省同样,只有 RTB/TAL 的裁决和法警(bailiff)才能强制你搬离。

权利三:卖房期间,你有权拒绝不合理的看房骚扰

房子挂牌后,中介三天两头带人看房,不少租客被折腾得苦不堪言。这里你的权利很明确:

  • 安省:房东或中介每次看房必须提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且只能在早上 8 点到晚上 9 点之间进行。你有权要求看房安排在合理时间,不能影响正常生活。
  • BC 省:同样要求提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看房时间须合理。
  • 魁省:看房须提前 24 小时通知;若你已发出不续租通知,看房时段还须与你协商一致。

如果中介不经通知直接敲门、频繁在深夜或清晨要求看房,你可以书面拒绝并保留证据。看房骚扰本身也可以作为向仲裁机构投诉的理由。

权利四:押金和预付租金,一分不能少地转移

  • 安省:房东依法只能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rent deposit),且每年须按法定利率支付利息(实际中常直接抵扣)。房屋交割时,这笔押金自动转给新房东,你的权利不受影响。
  • BC 省:押金(security deposit)上限为半个月租金,另可收半个月宠物押金。原房东必须把押金转给新业主;租约结束时,新房东须在 15 天内退还押金并附书面说明,否则你可向 RTB 索赔双倍。
  • 魁省:法律禁止房东收取任何押金(只能收签约时第一个月租金),所以不存在押金转移问题——如果前房东违规收了,你有权要求退还。

交接时务必向新房东书面确认押金金额已转移,并保留原收据。这是日后退租时最容易扯皮的地方。

权利五:遭遇恶意驱逐,你可以索赔

“买家自住”是最容易被滥用的借口:有人拿到 N12 搬走后,发现房子转头就高价租给了别人。这种 bad faith eviction(恶意驱逐),法律给了租客重罚房东的武器:

  • BC 省:房东或买家必须真正入住;若被认定为恶意驱逐,RTB 可判房东赔偿租客最高 12 个月租金。2024 年 7 月 18 日之后发出的通知,自住义务期已从 6 个月延长到 12 个月,门槛更高。
  • 安省:如果你认为 N12 是出于恶意(比如房子根本没人入住、转头加租出租),可以在 LTB 听证会上抗辩;已经搬走后发现被骗,也可以向 LTB 申请救济,要求额外赔偿。
  • 魁省:收回后若房屋未按申报用途使用,租客可向 TAL 主张赔偿,具体以官网和判例为准。

防恶意驱逐的实操建议:搬走后 12 个月内,偶尔留意原房源是否重新挂牌出租,截图保存挂牌信息、租金价格;保留新房东”自住”的书面说法。这些都是申诉时的关键证据。

关键数字与时间线一览

把三地最核心的数字放在一起,方便对照(来源:安省 LTB / RTA 2006、BC 省府官网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魁省 TAL 官网;核实日期 2026-10-01):

  • 安省 N12:60 天书面通知+1 个月租金补偿;租客收到 N12 后若提前搬走,须用 N9 表格提前 10 天书面通知房东;房东须在租客应搬日后 30 天内向 LTB 提交 L2 申请。
  • BC 买家自住:2 个月通知+1 个月租金补偿;租客 15 天内可申诉;租客可提前 10 天书面通知搬走且仍有权拿补偿;恶意驱逐最高罚 12 个月租金。
  • 魁省收回:6 个月通知(租期>6 个月);租客 1 个月内答复,不答复=拒绝;房东 1 个月内向 TAL 申请;TAL 可判搬家费补偿。
  • 看房通知:三地均为至少 24 小时书面通知。
  • N11 警告:房东可能拿出一份 N11(双方协议终止租约)让你签——签了就等于自愿放弃上述所有保护,补偿金额全凭谈判。没有任何法律义务要求你签 N11,签字前务必咨询法律诊所(community legal clinic)。

常见坑:这 6 个坑专坑不懂法的租客

  1. 坑一:把口头/微信通知当真。房东在微信里说”下个月搬走”,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所有终止通知都必须用官方表格书面送达,口头一律不算数,别自己吓自己提前搬。
  2. 坑二:N12 一到就乖乖走人。N12 只是”通知”,不是”命令”。你有权住到听证会裁决;实践中 LTB 排期经常要几个月,这段时间你依法继续居住、正常交租即可。
  3. 坑三:签了 N11 才后悔。N11 是双方自愿终止协议,一旦签字,60 天通知、1 个月补偿、听证权利全部清零。房东越是催你”签个字好聚好散”,你越要慢下来。
  4. 坑四:新房东涨租就认了。租约转移后,原有租金涨幅限制继续适用(安省受租金管制的单位每年涨幅以省府公布的 guideline 为准)。新房东不能以”换了主人”为由随意涨租,超幅涨租可向 LTB/RTB 申诉。
  5. 坑五:押金”蒸发”在交割中。原房东说”押金我转给新房东了”,新房东说”没收到”,两边踢皮球。对策:交割前后分别向新老房东书面确认押金金额和转移情况,留好收据。
  6. 坑六:忍了看房骚扰不留证据。中介一天带三波人、提前一小时才通知——每次都把通知截图、时间记下来。系统性骚扰可以作为 LTB/RTB 投诉和索赔的依据。

新手 checklist:房子被卖了,按这张单子做

  • ☐ 别慌,先确认:你的租约(固定期限或按月)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在,就受保护
  • ☐ 要求对方一切通知走书面官方表格(安省 N12、BC RTB-32、魁省收回通知),口头不算
  • ☐ 核对通知上的日期、补偿金额是否符合法定标准(60 天/2 个月/6 个月+补偿)
  • ☐ 向新老房东书面确认押金转移情况,保留收据
  • ☐ 继续按时交租、保留所有付款凭证(e-transfer 截图、收据)
  • ☐ 看房要求提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不合理安排书面拒绝
  • ☐ 绝不轻易签 N11 或任何”自愿搬走”协议,签字前咨询社区法律诊所
  • ☐ 如怀疑恶意驱逐,保存所有沟通记录,搬走后 12 个月内留意房源是否重租
  • ☐ 需要帮助:安省找 LTB 或社区法律诊所,BC 找 RTB,魁省找 TAL

回到开头的小陈:他后来查到安省 N12 的规则,回复房东”请走正式程序”,房东果然拿不出一份合规的 N12(连买卖合同都还没签)。三个月后房子顺利交割,新房东是投资客,租约一切照旧——小陈一分钱没多花,也没搬一次家。懂规则的人,从不为别人的房子焦虑。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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