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加拿大《所得税法》第 128.1 条规定,税务居民变成非居民的当天,名下大多数资本资产被”视同出售”(deemed disposition),按离境日的公允市值算资本利得——股票没卖,也算卖了。第二,有 3 个关键豁免情形:加拿大境内不动产、住满不到 60 个月的新移民、RRSP 等注册计划,符合条件可以不触发离境税。第三,离境年度要交 T1 Departure Return、T1161、T1243 三套表,漏报最高罚 10,000 加元;税太大一时缴不起,可以按第 220(4.5) 条交担保延迟缴税。
李先生在温哥华住了 8 年,2026 年举家搬去新加坡工作。走之前他把房子卖了、银行账户关了,自认为”干干净净”。直到会计师问他一句:”你非注册账户里的 20 万加元股票,离境税报了吗?”他才第一次听说:离开加拿大,股票没卖也算卖。这一课,准备离境的人最好在买机票之前就上完。
离境税到底是什么:没卖,也算卖
离境税(Departure Tax)的正式名称是”视同出售”(Deemed Disposition of Property),写在加拿大《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第 128.1 条。规则很简单,也很狠:
- 当你从加拿大税务居民变成非税务居民的那一天,税法”假装”你把名下几乎所有资本资产都卖了,卖价就是离境当天的公允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 FMV);
- 紧接着再”假装”你用同样的价格把它们买了回来——这个回购价成为你日后的新成本基准(Adjusted Cost Base, ACB);
- 如果”假装卖出”产生了资本利得,就要并入你离境年度的应税收入缴税。
注意,这笔税不是将来真卖股票时才交,而是在离境当年就要结算。CRA 的逻辑是:你在加拿大居住期间累积的增值,加拿大有权在你走之前先征一遍,否则你把资产带到低税国家再卖,加拿大就征不到了。
哪一刻触发:看的是税务居民身份,不是移民身份
最常见的误解是:”我枫叶卡还在,就是税务居民””我入籍了,就永远是税务居民”。都不对。税务居民(tax residency)和移民身份(immigration status)是两套系统,CRA 只看前者,且逐个案判定。
税务居民身份终结的时点,一般取以下三者中最晚的一个:
- 你本人离开加拿大的日期;
- 你的配偶或受抚养子女离开加拿大的日期;
- 你成为另一个国家税务居民的日期(按税收协定判定)。
CRA 判定税务居民身份,看的是”居住联系”(residential ties):在加拿大有没有自住房、配偶子女是否在加拿大、有没有加拿大驾照医保、银行账户、社保联系等等。卖了房、全家搬走、在新国家开始工作纳税,联系基本就断了。反过来,人搬走了但房子留着出租、配偶孩子还在多伦多上学,CRA 很可能认定你还是税务居民——那离境税根本还没触发,你还要继续按居民报全球收入。
哪些资产”没卖也算卖”:被征清单
先看要被”视同出售”的主力资产,主要集中在非注册账户里:
- 非注册账户里的股票、债券、共同基金、ETF;
- 加密货币(含 NFT 等数字资产);
- 加拿大境外的不动产(比如在美国买的度假屋);
- 私人公司股份,包括加拿大控股私人公司(CCPC)股份(符合条件的可能适用终身资本利得豁免,见下文);
- 公允市值超过 1,000 加元的个人用品类资产;
- 合伙权益、信托受益权等。
一句话总结:凡是你在加拿大居住期间增值、而 CRA 离境后征不到的资产,基本都在清单上。下面 3 个豁免情形,就是这条总原则的例外。
豁免情形一:加拿大境内不动产及相关资产
这是最重要、也最常用到的豁免。加拿大境内的不动产(Canadian real or immovable property)不触发离境税,因为它永远跑不出 CRA 的手掌心——你离境后卖掉它,加拿大照样有权征资本利得税(非居民出售加拿大应税资产,适用另一套规则)。
同属”加拿大跑不掉”逻辑而豁免的还有:
- 加拿大资源财产(Canadian resource properties);
- 加拿大木材财产(Canadian timber properties);
- 通过在加拿大的常设机构经营的营业财产(包括库存);
- 这类资产统称 taxable Canadian property(加拿大应税财产)。
实务要点有两条。第一,自住房在离境当年仍可用主要住宅豁免(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但离境后次年起,这套房就不再享受该豁免——留着出租几年再卖,增值部分要按非居民规则缴税。第二,非居民出售加拿大房产,买家有预扣义务,卖方通常要申请 T2062 合规证书,具体以 CRA 官网为准。
豁免情形二:住满不到 60 个月的新移民
这条是很多新移民不知道的”隐藏福利”。如果你在离境前 10 年内,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总共不超过 60 个月,那么以下资产豁免离境税:
- 你最近一次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时已经拥有的资产;
- 成为税务居民之后继承(inherited)来的资产。
举例:王女士 2022 年登陆多伦多时,在国内已持有某公司股票;2026 年她决定回流,过去 10 年在加拿大只住了 48 个月。这批”登陆前就有的股票”就不触发离境税——因为增值主要发生在她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之前,加拿大不征这段。但她在加拿大期间新买的基金,照样要算。
注意三个细节:第一,60 个月是按过去 10 年累计,不是连续;第二,豁免只覆盖”登陆前已拥有或继承”的资产,在加拿大期间新增的资产不豁免;第三,这条需要你能证明资产的取得时点和成本,登陆时的资产清单和估值文件最好留着。
豁免情形三:注册计划与退休福利安排
大多数注册计划(registered plans)不被视同出售,包括:
- 注册退休储蓄计划 RRSP、注册退休收入基金 RRIF;
- 雇主养老金计划等退休福利安排;
- 免税储蓄账户 TFSA 也不触发离境税。
但”不触发”不等于”没事了”,每种账户离境后的待遇不同:
| 账户 | 离境时 | 离境后 |
|---|---|---|
| RRSP / RRIF | 不视同出售 | 继续延税增值;取款时 CRA 预扣 25%(中加税收协定下可降至 15%,以官网为准) |
| TFSA | 不视同出售 | 不能再供款(已有额度无罚款);注意迁入国可能不承认 TFSA 的免税地位 |
| 雇主养老金 | 不视同出售 | 领取时按非居民预扣税处理,具体以 CRA 为准 |
| 非注册账户 | 视同出售,全额结算 | 回购价重置为离境日 FMV |
实务中一个经典动作:离境前把非注册账户里浮亏的资产先实现亏损、浮盈的资产评估是否提前卖出,用资本亏损去抵离境税的资本利得。这一步要在离境年度内完成,值得和会计师提前规划。
离境税怎么算:一笔完整示例
假设陈先生 2026 年 9 月 1 日成为非税务居民,离境日名下资产如下:
- 非注册账户股票:离境日 FMV 200,000 加元,成本 120,000 加元 → 视同利得 80,000;
- 加密货币:离境日 FMV 50,000 加元,成本 55,000 加元 → 视同亏损 5,000(可抵利得);
- 多伦多公寓(自住):FMV 900,000 加元 → 豁免,不算;
- RRSP:300,000 加元 → 豁免,不算。
净视同资本利得 = 80,000 − 5,000 = 75,000 加元。这 75,000 按当年资本利得计入规则(inclusion rate)并入应税收入(具体比例以 CRA 当年公告为准),再按边际税率缴税。股票的成本基准同步重置为离境日 FMV(200,000),将来真卖时只对之后的新增值缴税——这就是为什么离境日的估值文件一定要留好。
费用、时间线、关键数字一览
| 项目 | 数字 | 说明 |
|---|---|---|
| T1161 申报门槛 | 25,000 加元 | 离境时受影响资产总 FMV 超过此数,必须交 T1161 资产清单 |
| 60 个月规则 | 60 个月 / 10 年 | 过去 10 年住满不超过 60 个月,登陆前已拥有/继承的资产豁免 |
| 漏报罚款 | 2,500–10,000 加元 | T1161/T1243 等漏报的处罚区间,以 CRA 为准 |
| 离境年度报税截止 | 次年 4 月 30 日 | 自雇人士为 6 月 15 日;T1 表上注明成为非居民的日期 |
| 担保延税条款 | 第 220(4.5) 条 | 提供 CRA 接受的担保可延迟缴税,但利息照算 |
| 非居民取款预扣 | 25%(协定可降) | RRSP/RRIF 取款的预扣税率,中加协定下可降至 15%,以官网为准 |
三份必交的表:T1161 / T1243 / T1 Departure Return
离境税的申报是”一套组合拳”,三份表各管一摊:
- T1 Departure Return(离境报税表):就是你离境那一年的 T1 报税表,但在表上注明你成为非居民的日期。报税截止和普通年份一样(次年 4 月 30 日,自雇 6 月 15 日)。
- T1161(资产清单):列出离境时你拥有的全部资产。只要受影响资产总 FMV 超过 25,000 加元就必须交——这个门槛很低,基本人人都要交。
- T1243(视同出售计算表):真正算税的表,逐项列出视同出售的资产、FMV、成本、利得/亏损,算出离境税。
另外,如果你离境后还要出售加拿大的应税财产(比如留着的出租房),出售前一般要申请 T2062 合规证书(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否则买家会被要求预扣房款的一部分。漏报的代价不只是罚款:CRA 的记录里你可能一直被当成税务居民,全球收入继续被盯上。
税太大缴不起:担保替代缴税
离境税最大的痛点是”没卖股票却要先交税”——账上有 20 万股票增值,现金却没多少。税法第 220(4.5) 条给了条出路:向 CRA 提供可接受的担保(security),比如银行信用证或保函,就可以延迟实际缴税,等到你真正卖出资产时再缴。
注意:担保只是延迟付款,不是免税,利息照常累积。而且担保的形式和金额要 CRA 接受,实务中需要提前和 CRA 沟通安排。对资产增值大、现金流紧的家庭(比如股票涨了 10 倍的老移民),这条值得在离境前 3–6 个月就和会计师定下来,临时抱佛脚很可能来不及。
常见坑与红线:6 条
- 以为搬走=自动变非居民:CRA 看的是居住联系(residential ties),不是你买了哪天的机票。房子留着出租、配偶孩子还在加拿大,很可能仍被认定为税务居民,离境税根本还没触发,全球收入还要继续申报。
- 股票没卖就没报:离境日那天的账面涨幅已经触发了视同出售。很多人离境 3 年后被 CRA 发函,才知道当年漏了一大笔。
- T1161 漏报:25,000 加元的门槛极低,基本人人要交;漏报罚 2,500–10,000 加元,得不偿失。
- 以为自住房永远豁免:离境当年可用主要住宅豁免,但离境后次年起不再适用。留着房子几年后再卖,增值部分按非居民规则缴税,要提前算好。
- 离境日估值文件没留:视同回购价是日后真正的成本基准。券商对账单、评估报告、截图,离境当天的都要存档,回流或真卖时全靠它。
- TFSA 离境后继续自动供款:成为非居民后供款额度冻结,工资自动扣款进 TFSA 的设置要停掉;同时确认迁入国是否承认 TFSA 免税,不承认的话要重新规划。
离境前 checklist
- ☐ 确认税务居民终结日期(本人离境日 / 配偶子女离境日 / 成为他国税务居民日,取最晚)
- ☐ 列出全部资产清单,计算受影响资产总 FMV 是否超过 25,000 加元(T1161 门槛)
- ☐ 对照 3 个豁免情形逐项打勾:境内不动产 / 60 个月规则 / 注册计划
- ☐ 获取离境日非注册股票、基金、加密货币的 FMV 估值并存档
- ☐ 评估离境年度内实现资本亏损、抵减离境税的空间
- ☐ 税额太大:提前 3–6 个月研究第 220(4.5) 条担保方案
- ☐ 准备 T1161 / T1243,离境年度按时交 T1 Departure Return
- ☐ 通知银行、券商更新税务居民身份;停掉 TFSA 自动供款
- ☐ 如保留加拿大房产,了解 T2062 合规证书和非居民出租预扣规则
常见问题 FAQ
Q1:离境后 RRSP 里的钱要取出来吗?
A:不用。RRSP 不触发离境税,可以留在加拿大继续延税增值。取款时 CRA 按 25% 预扣,中加税收协定下可降至 15%,具体以 CRA 官网为准。
Q2:TFSA 离境后还能继续供款吗?
A:不能。成为非居民后 TFSA 不能再供款,但已有额度不会被罚没。注意:很多国家不承认 TFSA 的免税地位,里面的收益在迁入国可能要缴税,搬家前最好咨询跨境税务师。
Q3:在加拿大的房子,人走了但没卖,要缴离境税吗?
A:不用。加拿大境内不动产豁免离境税。真正出售时再按非居民出售加拿大应税财产的规则缴税,出售前一般要申请 T2062 合规证书,具体以 CRA 官网为准。
Q4:离境几年后又回流加拿大,股票成本怎么算?
A:按离境日的视同回购价(离境日 FMV)作为新成本。回流后卖出,只对回流后的新增值缴税——所以离境日的估值文件务必留好。
Q5:T1161 忘了交会怎样?
A:CRA 可处 2,500–10,000 加元罚款。更麻烦的是,你的税务居民状态在 CRA 记录里可能一直没”断干净”,全球收入继续被盯。发现漏了尽快补交,以 CRA 为准。
相关阅读
官方来源:Canada.ca – Leaving Canada (Emigrants)、CRA 官网 T1161 / T1243 表格说明、Income Tax Act Section 128.1。核验于 2026年10月9日。
关键政策以 CRA / Canada.ca 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 更多加拿大生活干货,欢迎加微信交流:UUUMG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