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T1135(海外资产申报表,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的触发条件是成本口径、全年任意时点超过 10 万加元,不看年末市值;第二,加拿大券商非注册账户里买的美股、海外银行存款都算,但 TFSA、RRSP 等注册账户里的资产不计入;第三,申报截止日与个人报税同日(一般为 4 月 30 日),迟交每天罚 25 加元、最高 2,500 加元。
每年报税季,总有一批华人朋友在 CRA(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寄来罚款通知时才第一次听说 T1135。它不收税,只是一份信息申报表,但漏报的代价很实在:自动罚款每天 25 加元,最高 2,500 加元;若被认定为重大过失,罚款可能高得多。更麻烦的是,很多人不是故意不报,而是误判了”我有没有超 10 万”。本文把规则、4 个最高频的填报易错点、罚款计算和补救办法一次讲透。
1. 10 万门槛到底怎么算:成本口径 + 全年任意时点
T1135 的全称是 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海外收入核实表),依据《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第 233.3 条,要求税务居民(individuals、corporations、trusts、partnerships 均在列)申报”指定海外资产”(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触发条件就一句话:
- 指定海外资产的总成本(total cost amount)在本税务年度内任何时点超过 100,000 加元,就必须申报。
这里有两个关键词,新手最容易理解错:
- 成本,不是市值:看的是买入价(即调整后成本基数 ACB),按加元折算,而不是资产现在的市场价值。涨了不算超标,跌了也不算”没超标”。
- 任意时点,不是年末:比如你的美股组合 7 月份成本达到 10.5 万加元,年底跌回 9 万,当年仍然要申报 T1135。这个”连续测试”是漏报的重灾区。
金额以加元计,外币资产要按当年汇率折算,汇率波动本身也可能让你”被超标”。
2. 哪些资产要计入,哪些不计入
先看一张对照表:
| 资产类型 | 是否计入 10 万门槛 | 说明 |
|---|---|---|
| 加拿大券商非注册账户里的美股、美股 ETF(如 VOO、QQQ) | 算 | 看发行人所在地,不看交易市场或币种 |
| 海外银行账户存款 | 算 | 包括香港、内地等地的银行账户 |
| 海外房产(出租等产生收入的) | 算 | 产生收入的海外不动产 |
| 海外公司股权、海外基金 | 算 | 按成本计 |
| TFSA、RRSP、FHSA、RRIF、RESP 等注册账户内的资产 | 不算 | 无论账户里买了多少美股,都不计入 |
| 个人自用资产(如海外度假屋) | 不算 | 纯自住/自用的海外房产不计入 |
| 加拿大本土 ETF(如 XSP、VFV) | 不算 | 发行人是加拿大公司,不算海外资产 |
| 加拿大金融机构内的美元存款 | 不算 | 在加拿大境内的账户 |
最容易踩的灰色地带是第一行:在 Questrade、Wealthsimple、TD Direct Investing 等加拿大券商买的美股,很多人以为”钱在加拿大”就不算海外资产——规则看的是股票发行人的所在地,苹果、微软、英伟达的股票就是指定海外资产,必须计入。
3. 4 个填报易错点,一次讲清
易错点 1:用”年末市值”代替”成本”判断是否超标
正确做法是翻交易记录,按每笔买入的加元成本加总。举例:你 2024 年分三次买入美股,成本分别是 3 万、4 万、3.5 万加元,合计 10.5 万——哪怕年底组合市值只剩 9 万,你当年也触发了申报义务。只看券商 App 上的年末总资产数字,会系统性低估风险。
易错点 2:以为”年末没超标就不用报”
门槛测试是”全年任意时点”,不是年末快照。年中曾超标、年底回落的情形最常见:年中加仓冲高、年底减仓,或者汇率波动把加元计价推过 10 万线。建议每年 12 月回看一次全年交易记录,而不是只看 12 月 31 日的持仓。
易错点 3:把注册账户里的美股也算进去(或反过来漏算非注册账户)
两个方向都会错:有人把 TFSA 里 8 万加元的美股计入,自认为超标白担心一场;更多人把非注册账户里的美股当”加拿大资产”直接忽略,真正超标却没申报。记住口诀:注册账户免计,非注册账户里的外国发行证券必计。
易错点 4:选错申报方式——10 万到 25 万用简易法,25 万以上必须用详细法
T1135 有两种填法:指定海外资产总成本在 10 万至 25 万加元之间,可用简易法(Part A),只需勾选资产类型并填报成本最高的 3 个国家;总成本达到或超过 25 万加元,必须用详细法(Part B),逐项填报每类资产的年内最高成本、年末成本、产生收入和损益。卡在 25 万附近的人,要按精确成本选对表格,选错等于填错表。
4. 简易法 vs 详细法:25 万是分界线
| 简易法(Part A) | 详细法(Part B) | |
|---|---|---|
| 适用成本区间 | 10 万–25 万加元 | 25 万加元及以上 |
| 填报粒度 | 按资产类型勾选 + 成本最高的 3 个国家 | 逐项:年内最高成本、年末成本、收入、损益 |
| 工作量 | 较低 | 较高,需逐项对账 |
注意:10 万至 25 万区间的人也可以主动选择详细法填报,信息更完整,有时反而减少被 CRA 追问的概率。
5. 关键数字单列:门槛、期限、罚款一览
- 申报门槛:指定海外资产总成本在年度内任何时点超过 100,000 加元。
- 申报截止日:与所得税申报截止日相同,个人一般为次年 4 月 30 日(自雇人士为 6 月 15 日,但欠税仍须 4 月 30 日前缴清)。
- 迟交/漏报罚款:每天 25 加元,最低 100 加元,最高 2,500 加元(每个税务年度单独计算)。
- 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罚款可达每月 500 加元、最高 24 个月(合计最高 12,000 加元);虚假陈述或故意不报,罚款为资产成本的 5% 与 24,000 加元中的较高者。具体金额以 CRA 官网为准。
- 连带后果:漏报 T1135 可能导致整份税表的正常重新评估期限被延长,CRA 的审查范围不只限于海外资产部分。
6. 填报步骤:第 1 步到第 4 步
第 1 步:盘点全年资产。列出所有指定海外资产,翻交易记录算出每笔的加元成本,确认”全年任意时点”的最高合计是否超过 10 万。
第 2 步:剔除不计入项。把注册账户(TFSA/RRSP/FHSA 等)内资产、自用海外房产剔除,避免虚惊一场。
第 3 步:选对 Part A 还是 Part B。按上一步的精确总成本对照 25 万分界线。
第 4 步:随税表一起提交。T1135 通过 CRA 认证的报税软件随个人税表(T1)电子提交,或纸质随附;保留所有成本计算底稿至少 6 年,CRA 抽查时会要。
7. 漏报了怎么办:补报与自愿披露
如果发现往年该报没报,不要等 CRA 先找上门:
- 补报(late filing):尽快补交漏报年度的 T1135,迟交罚款按实际迟交天数计算,越早补罚得越少。
- 自愿披露计划 VDP(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符合条件的主动披露可减免部分罚款和利息,但一旦 CRA 已经开始审计或发函要求补报,就不再符合”自愿”条件。
- 找专业人士:涉及多个年度、金额较大或有跨境税务居民身份疑问的,建议咨询持牌会计师(CPA)或税务律师,不要自己猜。
8. 新手 checklist:报税季前逐项打勾
- □ 列出全年所有海外银行账户、海外券商持仓、海外房产
- □ 按买入价折加元算出每笔成本,找出全年最高合计
- □ 剔除 TFSA/RRSP/FHSA 等注册账户内资产
- □ 确认非注册账户里的美股、美股 ETF 已计入
- □ 对照 25 万分界线选定 Part A 或 Part B
- □ 申报截止日前随 T1 税表提交 T1135
- □ 保留成本计算底稿和交易记录至少 6 年
9. 常见问题 FAQ
Q1:我在加拿大券商买的美股,钱一直在加拿大,算海外资产吗?
A:算。T1135 看的是资产发行人的所在地,美股、美股 ETF 属于指定海外资产,无论放在哪家加拿大券商的非注册账户里都要计入 10 万门槛。只有注册账户(TFSA、RRSP 等)内的持仓可以剔除。
Q2:TFSA 里有 12 万加元的美股,需要申报 T1135 吗?
A:不需要。注册账户内的资产明确不计入指定海外资产。但注意:这是”不计入门槛”,不是”免税”概念本身有变化,具体税务处理以 CRA 官网为准。
Q3:去年年中曾超 10 万、年底卖掉回落到 8 万,还要报吗?
A:要。门槛测试是”全年任意时点”,卖掉不改变当年曾经超标的事实,该年度仍须申报。
Q4:T1135 迟交了,罚款到底怎么算?
A:自动罚款每天 25 加元、最低 100 加元、最高 2,500 加元,按税务年度单独计算。被认定为重大过失或故意不报的,罚款大幅提高(可达每月 500 加元、最长 24 个月,或资产成本 5% 与 24,000 加元取高者),具体以 CRA 官网为准。
Q5:新移民登陆第一年需要申报 T1135 吗?
A:一般情况下,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首个年度无需申报 T1135,但之后年度按正常规则执行。个人税务居民身份判定较复杂,建议以 CRA 官网说明或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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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CRA 官网(T1135 – 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 页面)、Canada.ca(Income Tax Act 第 233.3 条相关说明)。核验于 2026年10月20日。
关键政策以 CRA / Canada.ca 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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