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加拿大按成本算海外资产,任一年内海外指定资产总成本超过10万加元就要申报;第二,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第一年不用交 T1135,但全球收入从成为居民那天起就要报;第三,成本、汇率和持有证明现在就留好,次年申报时翻旧账最容易出错。
小陈一家2025年秋天登陆多伦多,国内留了一套出租房、一笔银行存款和一个美股账户。登陆时没人跟他们讲税务衔接,第二年报税时会计一问才发现:房子要不要算、股票按市值还是成本、第一年到底要不要交表,全都是一团乱。这篇文章就把新移民海外资产申报拆成4个申报节点,一步一步讲清楚。
节点一:成为税务居民的那一天,先定下“税务登陆日”
移民身份和税务居民身份是两回事。移民法上的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不等于税法上的居民(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加拿大税务局(CRA)判断税务居民,主要看居住联系:有没有在加拿大的住所、配偶和受抚养子女是不是住在加拿大、有没有加拿大银行账户、驾照、医保等社会联系。
实务做法很简单:把“税务登陆日”写下来——通常是你携家人定居加拿大、建立主要居住联系的那一天。从这一天起,你就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加拿大对你的全球收入征税;这一天之前在境外取得的收入,一般不在加拿大报税范围内,但要留好时间分界证据。
- 第1步:记下全家人实际定居日期、租房或买房合同日期、子女入学日期。
- 第2步:保留机票、登陆纸、租房合同、银行开户记录,作为居住联系证据。
- 第3步:第一次报税时,在报税表上如实填写成为居民的日期,不要写成签证签发日或首次短暂入境日。
如果你登陆后又长期回国、家人也不在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可能存疑,这种情况不要自己硬判,找持牌税务师先做居民身份判定。
节点二:首个报税年度——T1135可以不交,但全球收入必须报
这是新移民最容易误解的一点。根据《所得税法》第233.7条,个人在成为加拿大居民的第一年,不需要提交 T1135《海外收入核实表》(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但“不用交表”不等于“不用报税”:
- 成为居民后取得的全球收入都要申报,包括境外房租、利息、股息、工资和资本利得。
- 境外已缴的税,一般可以通过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避免重复征税,具体以报税表计算和税收协定为准。
- 第一年也要按时报 T1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截止日期一般是次年4月30日,自雇人士为6月15日(欠税仍按4月30日计息,以官网为准)。
第一年的“豁免”只免 T1135这一张表。有人把第一年理解成“税务假期”,第二年被 CRA 追问境外收入来源时,才发现第一年的银行流水和完税证明已经找不到了。
节点三:次年起,T1135申报正式开始——10万加元成本门槛
从成为居民的第二年起,只要在任何一个纳税年度内,你持有的指定海外资产(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总成本在任何时点超过10万加元,就必须提交 T1135。CRA 官网对这条的表述非常明确:门槛看的是成本,不是市值。
举两个例子就明白了:
- 境外股票买入成本11万加元,年底跌到8万加元——仍然要申报,因为年内成本曾经超过10万加元。
- 境外股票买入成本9.5万加元,年底涨到18万加元——按成本规则,不触发 T1135门槛,但卖出时的资本利得仍要报税。
T1135 的截止日期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相同。申报分两种:总成本在10万至25万加元之间可用简化方式(Part A),25万加元及以上要用详细方式(Part B),逐项列出每类资产的最高成本、年末成本、收入和利得。
节点四:卖出、汇回、离境时——申报节点并没有结束
很多新移民以为“交过一次 T1135 就完事了”,其实资产处置时还有新的申报节点:
- 卖出境外房产或股票时:申报资本利得或亏损,成本按成为加拿大居民时的公允市值“重设”问题要找专业人士确认,不要直接用多年前的原始买入价。
- 把大额资金汇入加拿大时:汇款本身不是收入,但 CRA 可能追问资金来源,保留境外完税证明、卖房合同和银行流水。
- 将来离境不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时:可能触发视同处置(Deemed Disposition)和离境税申报,那是另一个独立的申报体系,离境前务必提前规划。
一句话:T1135 是“持有申报”,卖出是“利得申报”,汇款是“来源证明”,离境是“退出申报”,四件事不要混为一谈。
哪些资产要算进10万加元,哪些不算
要算的指定海外资产包括:境外银行存款、境外股票和债券、境外基金、非居民公司的股份、境外信托权益、境外保单权益、贵金属和境外期货等。哪怕股票放在加拿大券商账户里,只要发行人是境外公司(例如美国上市公司股票),同样算指定海外资产。
不算的项目包括:
- 注册账户里的资产:RRSP、TFSA、FHSA、RRIF、RESP、RDSP 里的境外投资不计入10万加元门槛。
- 个人自用资产:自住的度假屋、汽车、珠宝、艺术品等个人自用财产(Personal-use Property)不算。
- 用于经营活动的资产:专门用于在境外经营主动业务的财产不算。
- 外国附属公司的股份或债权等法定排除项目,以 CRA 官网定义为准。
最常见的误判是把“自住度假屋”和“出租房”混在一起:自己偶尔住、主要出租的境外房产,一般要按出租投资性资产处理,不要直接当成自用财产排除。
成本、汇率与收入怎么算:三个口径一次讲清
第一,成本口径:T1135 用的是成本金额(Cost Amount),不是市值,也不是你汇到加拿大的金额。贷款买的资产按全额成本算,不扣减贷款。
第二,汇率口径:境外资产和收入要换算成加元申报。实务上用 CRA 接受的年度平均汇率或交易日汇率,同一年度内保持口径一致,并留好汇率来源记录。
第三,收入口径:境外房租、利息、股息都要换算成加元计入当年收入;境外代扣的预提税可以凭完税凭证申请外国税收抵免,但抵免额以加拿大税法计算为准,不能直接拿境外税单金额照搬。
| 项目 | 看什么数字 | 常见错误 |
|---|---|---|
| T1135 门槛 | 年内任一时点的总成本 | 只看年末市值 |
| 资本利得 | 卖出价减调整后成本(ACB) | 用原始买入价或汇款额 |
| 境外收入 | 当年实际收入换算成加元 | 只报汇入加拿大的部分 |
费用、时间线与关键数字单列
- T1135 门槛:指定海外资产总成本在年度内任何时点超过100,000加元。
- 简化与详细分界:总成本250,000加元——低于用 Part A 简化方式,达到或超过用 Part B 详细方式。
- T1135 截止日期: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同一天,一般为次年4月30日。
- 第一年豁免: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第一年,个人不用提交 T1135。
- 迟交罚款:迟交 T1135 每天25加元,最高2,500加元;明知不报或严重疏忽的罚款更高,以《所得税法》规定为准。
- 专业服务费用:会计师或税务师处理含 T1135 的新移民首年报税,常见收费在数百至数千加元之间,视资产复杂程度而定,具体以事务所报价为准。
- 时间线:落地日定税务居民日 → 首年报全球收入(免 T1135)→ 次年起每年判断10万加元门槛并交 T1135 → 处置资产当年申报利得 → 离境前提前做退出规划。
常见坑与红线:6条,踩中一条就可能被追问
- 只看年末市值:年中曾经超过10万加元成本却按年末市值判断为“不用报”,是最常见的漏报。
- 把第一年豁免当成不用报税:T1135 豁免不免全球收入申报,首年漏报境外房租和股息同样会被调整。
- 加拿大券商里的美股不算:发行人在境外就属于指定海外资产,放在哪个券商账户不改变性质。
- 用汇款额代替收入:只申报汇入加拿大的钱、境外账户里没汇回的利息和租金不报,属于收入漏报。
- 成本证据丢失:多年前的买入凭证、汇率记录丢了,次年申报和将来卖出时成本都算不清。
- 夫妻资产只报一人:联名持有的境外资产,夫妻双方的申报义务要分别判断,不要默认“一家报一次就够了”,以专业意见为准。
新手 checklist:落地后30天内做完这8件事
- ☐ 写下全家人的税务登陆日,存档租房合同、机票和登陆文件。
- ☐ 列一张境外资产清单:账户、房产、股票、基金、保单,逐项写清成本和币种。
- ☐ 把每项资产的买入凭证、银行对账单、完税证明扫描存档。
- ☐ 确认哪些资产在注册账户、哪些是自用财产,先做排除判断。
- ☐ 用加元换算一次总成本,判断次年是否超过10万加元门槛。
- ☐ 首年报税前找持牌税务师确认居民身份和首年申报范围。
- ☐ 建立年度文件夹:每年年末截图一次境外账户余额和持仓。
- ☐ 处置或大额汇回前先问税务师,不要先卖再问。
FAQ:新移民最常问的5个问题
问:第一年真的完全不用管海外资产吗?
答:不是。第一年只是不用交 T1135,全球收入仍要申报,而且第一年的资产清单和成本证据正是次年申报的基础。
问:境外房产自住和出租怎么区分?
答:看实际用途。纯自用的度假屋属于个人自用财产;出租或主要用于投资的房产一般要计入指定海外资产,具体以 CRA 定义和你的实际用途为准。
问:T1135 迟交了会怎样?
答:迟交罚款为每天25加元、最高2,500加元;如果 CRA 认定为明知不报或严重疏忽,罚款会大幅提高。发现漏报后应尽快通过自愿披露等正规渠道补救,不要拖延。
问:境外已经交过税,加拿大还要再交一次吗?
答:不一定重复征税。加拿大税法提供外国税收抵免,并与多国签有税收协定,具体抵免额按加拿大税法计算,以报税结果为准。
问:资产不到10万加元就高枕无忧了吗?
答:T1135 门槛不到不等于不用报税。境外收入、卖出利得仍然要申报;而且资产增值或新增买入可能在某一年突然越过门槛,每年都要重新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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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Canada Revenue Agency (CRA) 官网 T1135 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 页面、Canada.ca 新移民税务信息页面。核验于 2026年10月27日。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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