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加拿大移民法第 133 条(1)(e) 款明确列出三类犯罪会让担保人直接失去担保资格——性犯罪(及未遂、威胁)、涉及暴力的可公诉罪(最高刑期 10 年及以上)、对家人或亲属造成人身伤害的犯罪。第二,加拿大境内谋杀或《矫正与有条件释放法》附表一/附表二所列罪行(IRPR 第 156 条)同样会让你 5 年内无法担保,刑满 5 年内都不行。第三,这条红线不是永久的:拿到暂停纪录(Record Suspension,原特赦 Pardon)或刑满超过 5 年(且境外定罪能证明已改过自新),担保资格可以恢复。
三类犯罪先看懂:担保资格的红线在哪
很多人以为”只要关系真实就能担保”,但担保资格和被担保人的资格是两道独立的门。根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IRPR) 第 133 条(1)(e) 款,担保人如果有以下三类犯罪的定罪记录,担保申请会被直接拒绝:
- 第一类:性犯罪,或性犯罪的未遂、威胁(针对任何人)。
- 第二类:涉及暴力的可公诉罪(indictable offence),最高刑期为 10 年或以上;同样包括未遂和威胁。
- 第三类:造成人身伤害(bodily harm,定义见《刑法典》第 2 条)的犯罪,或其未遂、威胁,受害人是法定的亲属/家人名单中的人员(包括家庭成员和亲属)。
注意关键词:定罪(conviction)。仅仅是被指控、被起诉但没有定罪,不会触发这一条。同样,”刑满”是起算点——服刑期间、在监狱、被遣返令、领事馆撤销程序中的人,也都有各自独立的不合格事由。
另外 IRPR 第 156 条(1)(a) 款还有一条独立规则:在加拿大被定罪谋杀(murder),或《矫正与有条件释放法》附表一(Schedule I,性犯罪)/附表二(Schedule II,严重毒品犯罪)所列罪行的,刑满 5 年内不能做担保的当事人(party to a sponsorship)。这条和上面的三类有重叠(附表一性犯罪),但覆盖了谋杀等更严重的犯罪。
第一类:性犯罪(包括未遂和威胁)
这一条是三类中最宽的:受害人是”任何人”(against any person),不局限于家人。也就是说,无论受害人是不是你的亲属,性犯罪的定罪都会触发。
- 适用范围:性犯罪本身,以及”企图实施或威胁实施”性犯罪。
- 不受害人关系限制:这是和第三类最大的区别——第三类只管”对家人”,第一类谁都算。
- 境内境外都算:在加拿大境内定罪适用第 133 条(1)(e);在境外定罪则适用第 133 条(1)(f)——如果该罪行在加拿大境内构成同类犯罪,同样不合格。
特别提醒:如果你的定罪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Schedule I offences),申请暂停纪录时会有额外的限制条件(见后文),想恢复担保资格会更难,务必提前咨询持牌移民律师或移民顾问。
第二类:涉及暴力的可公诉罪(最高刑期 10 年及以上)
这一条有两个同时成立的要件,缺一不可:
- 涉及暴力:罪行性质包含使用暴力(involving the use of violence),包括未遂和威胁;
- 刑期上限够高:该罪在《刑法典》中是可公诉罪(indictable offence),且法定最高刑期为 10 年或以上。
这意味着:单纯的简易程序罪(summary offence)、没有暴力成分的犯罪、或者最高刑期不足 10 年的罪行,不触发这一条。但实务中很多严重暴力犯罪——如严重袭击(aggravated assault,最高 14 年)、抢劫、绑架等——都落在这一类里。
判定”最高刑期”是看法定上限,不是看你实际判了多久。你只判了 1 年,但该罪法定最高是 14 年,照样触发。这一点是常见的理解误区。
第三类:对家人或亲属造成人身伤害
这是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条款。构成要件:
- 犯罪导致了人身伤害(bodily harm),定义见《刑法典》第 2 条——简单说就是对人身造成实际的伤害,不限于重伤;
- 或该类犯罪的未遂、威胁;
- 受害人属于法定的亲属/家人名单(prescribed list of persons),包括家庭成员和亲属。
实务中最典型的情形就是家庭暴力定罪:对配偶、伴侣、孩子造成的身体伤害。哪怕只是一次看似”小事”的动手,只要构成定罪且有人身伤害,就能卡住你的担保资格。
和第二类不同,第三类不看最高刑期,只看有人身伤害 + 受害人是家人。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觉得”罪行不重”却被拒担保——红线不是按判刑轻重划的,而是按犯罪性质划的。
加拿大境外犯罪:同样会被卡住
在境外(比如中国、美国、其他国家)定罪同样会触发,规则如下:
- 如果该境外罪行”在加拿大境内构成同类犯罪”(would constitute an offence referred to in paragraph (a), if committed in Canada),则适用第 133 条(1)(f) 款(担保类)或第 156 条(1)(b) 款(担保当事人类);
- 同样受 刑满 5 年 的规则约束。
换句话说,在境外因为性犯罪、严重暴力犯罪被定罪,不能靠”换个国家”绕开。移民官会做”等同性判断”(equivalency assessment),看该境外罪行在加拿大刑法下是否构成同类犯罪。
境外定罪恢复担保资格的路径有两条:拿到最终无罪判决,或刑满超过 5 年并且能证明自己已经改过自新(demonstrated rehabilitation)。注意境内定罪 5 年期的表述里没有”改过自新”的额外要求,境外定罪有。
时间线:刑满后 5 年禁期怎么算
关键政策数字放在这里,一次讲清:
- 禁期长度:刑满(sentence completed)后 5 年。在这 5 年内,担保申请会被拒绝。
- 起算点:是”刑期执行完毕之日”,不是判决日、不是定罪日。缓刑(probation)、假释监管期、社区服务令全部执行完的那天,才是起算点。
- 满 5 年:一旦刑满超过 5 年(period of five years or more has elapsed),条例明确规定”不得以该定罪为由拒绝担保申请”。
- 暂停纪录:如果拿到了暂停纪录(record suspension / pardon)且持续有效,不用等满 5 年,定罪这条理由即被排除;最终无罪判决(final determination of acquittal)同样排除。
注意:5 年是”不得以该定罪为由拒绝”,不是”自动批准”——其他担保资格要求(收入、居住、未领社会救济等)还是要满足。IRCC 也预告过要对第 133 条(1)(e) 款的条文结构做澄清性修订,具体以 Canada.ca 官网为准。
出路一:暂停纪录(Record Suspension,原特赦 Pardon)
暂停纪录是恢复担保资格最彻底的路径。加拿大假释委员会(Parole Board of Canada)授予暂停纪录后,你的犯罪记录会被从联邦犯罪记录库的现行记录中隔离,IRCC 不能再以该定罪为由拒绝你的担保申请。
申请步骤(核验于 2026 年 10 月 17 日):
- 第 1 步:通过打指纹的认证机构向 RCMP 申请认证的犯罪记录(certified criminal record / CPIC 检查)。
- 第 2 步:向定罪法院索取判决与刑满证明(包含日期和细节)。
- 第 3 步:对过去 5 年居住过的每个地方做当地警方记录检查,证明品行良好。
- 第 4 步:准备有效带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写假释委员会申请表(需说明改过自新的情况)。
- 第 5 步:缴纳申请费并邮寄完整材料包到假释委员会(Clemency and Record Suspension Division,渥太华)。
有三类情况原则上不能申请暂停纪录:被定性为 Schedule 1(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且未获假释委员会豁免;有超过 3 项可公诉罪、每项判处 2 年以上监禁;刑期未执行完毕或有未缴罚款/赔偿。实务上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几乎封死这条路,这也是第一类犯罪里最难翻盘的子集。
费用与时间线:暂停纪录要多少钱
关键数字单列(来源:加拿大假释委员会官网,核验于 2026 年 10 月 17 日):
- 申请费:50 加元(Record Suspension Application Processing Fee,不可退还)。注意市面上有一些旧资料还写 657.77 加元,那是改革前的老费用,以假释委员会官网现行 50 加元为准。
- 其他杂费:指纹、RCMP 记录、法院文件、地方警方检查等,一般几百加元。
- 处理时间:简易程序罪约 6 个月(申请被受理后);可公诉罪约 12 个月;材料不全会被退回重交,时间大幅延长。
- 等候期:从”每项刑期全部执行完毕”起算,按罪行性质和适用法律一般为 3 年、5 年或 10 年。
- 可撤销:拿到暂停纪录后若再犯可公诉罪(某些简易程序罪也可能),或申请时有虚假陈述,暂停纪录会被撤销。
暂停纪录不是”消除记录”:它只是把记录隔离起来,常规的加拿大境内背景调查查不到,但某些法定例外(如特定工作审查)和美国边境官员仍可能看到。涉及美国入境的,还要另办美国入境豁免(US Entry Waiver),是两回事。
常见坑:4 个容易踩中的误区
- “只被指控没定罪,不算数”——对,但只对了一半。确实只有定罪(conviction)触发红线,可如果你的指控还在审理中,IRCC 可能暂停处理担保申请直到案件有结果;而且认罪协商(plea bargain)后拿到的是”有条件释放”还是”定罪”,要以法院文件为准。
- “判得轻就不算”——错。第二类看的是法定最高刑期,不是实际判刑。第三类不看刑期,看有没有人身伤害。
- “境外犯罪 IRCC 查不到”——错。担保申请要做无犯罪记录审查,境外定罪一样要申报;隐瞒被发现就是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5 年禁令,问题更大。
- “刑满 5 年就自动能担保”——半对。5 年期满后 IRCC 不得”以该定罪为由”拒绝,但其他担保资格(收入、居住、未欠抚养费、不在遣返程序中等)仍要逐项达标。建议刑满接近 5 年时再启动申请,并把刑满证明、警方记录提前准备好。
新手 checklist:开始前先自查
- □ 确认自己是”定罪”还是”仅被指控”:找法院要判决书(disposition)原件或认证件。
- □ 确认定罪属于哪一类:性犯罪 / 涉暴力可公诉罪(看法定最高刑期)/ 对家人的人身伤害。
- □ 算清”刑满日期”:缓刑、假释监管、社区服务全部结束的日期 + 5 年。
- □ 境外定罪的:准备好等同性判断材料,必要时找持牌移民律师做法律意见书。
- □ 评估暂停纪录路径:刑期是否全部执行完、是否属于 Schedule 1 例外、等候期到了没有。
- □ 准备 50 加元申请费之外的预算:指纹、法院文件、警方检查杂费。
- □ 有配偶/伴侣同时被担保的:确认被担保人自己没有犯罪、虚假陈述或医疗不可入境问题(那是另一道门)。
常见问题 FAQ
Q1:我有酒驾(DUI)定罪,还能担保配偶吗?
A:看具体情况。普通酒驾通常不属于上面三类(除非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被按可公诉重罪起诉)。但被担保人如果有酒驾等犯罪记录,可能面临自己的”犯罪不可入境”问题——那是针对被担保人的另一套规则。你的情况是否触发担保人红线,以法院判决书的罪名和条文为准,建议找持牌顾问核对。
Q2:刑满 5 年是从哪天算?缓刑算不算?
A:从”刑期全部执行完毕”之日起算,缓刑期、假释监管期都算在刑期内,必须全部结束。法院出具的刑满证明上的日期是依据。
Q3:暂停纪录申请要多久?可以自己办吗?
A:简易程序罪约 6 个月、可公诉罪约 12 个月(受理后)。可以自己直接向假释委员会申请,不需要律师;市面上第三方代办收费高且不保证成功,假释委员会官网明确说过这类”加急”宣传是误导。
Q4:拿到暂停纪录后,美国边境还会看到我的记录吗?
A:有可能。暂停纪录只隔离加拿大联邦记录库的现行记录,不保证美国海关看不到。需要去美国的话要另办美国入境豁免(US Entry Waiver)。
Q5:担保申请已经递了,才发现自己可能触发红线,怎么办?
A:不要隐瞒。隐瞒=虚假陈述,会招来 5 年禁令。正确做法是立即找持牌移民律师评估:是否真的触发、是否已满 5 年、是否符合暂停纪录条件,再决定是撤回、补材料还是等资格恢复后再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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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IRCC 官网(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 s.133 & s.156)、Canada.ca(IRCC Forward Regulatory Plan)、加拿大假释委员会官网(Parole Board of Canada, Record Suspension)。核验于 2026年10月17日。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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