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
- 小额法庭上被告不出庭、甚至连答辩状都不交,并不等于你自动胜诉——必须走完”有效送达 → 等满 20 天答辩期 → 申请缺席判决(default judgment)”的法定流程,法院才会给你判。
- 缺席判决只解决”判赢”,不解决”拿到钱”:执行阶段还要靠工资扣押(garnishment)、查封变卖令(writ of seizure and sale)等手段去追款,判决书本身不会自动变成银行转账。
- 判决并非板上钉钉:被告在得知判决后 30 天内可以申请撤销(set aside),所以你的送达证据必须做得无懈可击,这是整套流程里最重要的一环。
举个例子(示意):小陈在多伦多给一户人家做装修,尾款 6,800 加元拖了半年不给。他向安省小额法庭递了诉状,对方收到后既不交答辩、开庭也不来。小陈以为”对方不来我就赢了”,结果第一次申请缺席判决被书记员退回——因为他用普通邮件寄的传票,拿不出有效的送达证明。补做专业送达、重新走流程后,两个月才拿到判决。下面把这套流程拆成 4 步讲清楚。
缺席判决到底是什么
缺席判决(default judgment)是法院在被告”缺席”——也就是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defence)、或开庭时不到场——的情况下,应原告申请作出的判决。它和小额法庭正常开庭审理(trial)后的判决法律效力一样,都可以拿去执行。
但要注意一个关键区别:正常庭审是双方举证、法官裁决;而缺席判决本质上是”因为你放弃了辩护机会,法院按原告的主张判”。这意味着它对原告是捷径,对被告也不是死路——被告事后可以申请撤销。所以法院对”缺席”这件事的认定非常严格,流程一步都不能省。
对方”不出庭”,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形
很多人把”对方不来”混为一谈,但在安省小额法庭规则(Rules of the Small Claims Court)下,这是两条不同的处理通道:
| 情形 | 具体表现 | 处理方式 |
|---|---|---|
| 情形 A:从头缺席 | 收到诉状后 20 天内没有提交答辩状 | 原告申请将被告”记为缺席”(noted in default),再申请缺席判决,无需开庭 |
| 情形 B:中途缺席 | 交了答辩状,但开庭当天没来 | 法官可当庭处理:撤销其答辩、驳回其反诉,让原告直接举证(此时原告无需再证明责任成立,只需证明索赔金额) |
本文的”4 步”主要讲最常见的情形 A——对方压根不回应时,原告如何一步步拿到缺席判决并执行。情形 B 的处理会在第 3 步里一并说明。
第 1 步:把法律文件有效送到对方手上
这是整个流程的地基,也是事后被撤销的头号原因。安省小额法庭要求诉状(Plaintiff’s Claim)必须以法律认可的方式”送达”(service)给被告,比如:
- 个人送达:把文件亲手交给被告本人,这是最稳妥的方式;
- 替代送达:在符合规则的特定情况下,留给同住的成年人或贴在住所等,规则较细,建议查 Ontario.ca 的送达指引;
- 公司被告:送达到其营业地点的负责人等,具体方式以官网为准。
送达完成后,一定要拿到并保管好送达宣誓书(affidavit of service)——这是你向法院证明”对方确实收到了”的唯一证据。很多人图省事用普通邮件寄出、没有任何回执,日后被告一句”我没收到”,判决就可能被撤销。
实务建议:如果对方故意躲你,花 100–200 加元请专业送达员(process server)是值得的,他们熟悉规则、会出具规范的宣誓书。
第 2 步:等满 20 天,把被告”记为缺席”
从有效送达之日起,被告有 20 天时间提交答辩状(defence)。这 20 天是法定等待期,一天都不能少算——提前申请会被法院直接退回。
20 天届满、被告仍无任何回应后,你可以向法院书记员申请将被告“记为缺席”(noted in default)。这一步的法律效果很强:一旦被记为缺席,被告即被视为承认了诉状中陈述的事实(不再能就”有没有这回事”争辩)。
注意:第 2 步只是”记名”,还不是判决。拿到 noted in default 之后,才能进入第 3 步申请真正的缺席判决。
第 3 步:提交缺席判决申请
申请缺席判决要向法院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非常驻原告(infrequent claimant)94 加元,常驻原告(frequent claimant,指同一年在同一法院已立案 10 件以上的原告)128 加元。费用依据为 O. Reg. 332/16,以 Ontario.ca 最新费用表为准。
接下来分两种情况:
- 固定金额索赔(比如有欠条、合同明确欠款 6,800 加元):连同宣誓书等材料提交后,书记员可以直接签发缺席判决,无需开庭;
- 金额不确定的索赔(比如装修质量损失、误工费等需要核定的金额):法院会安排一次金额核定聆讯(assessment hearing),由法官来定具体赔多少。申请排期需另缴费用(非常驻原告 308 加元 / 常驻原告 403 加元,以官网为准)。
如果是情形 B(被告交了答辩但开庭没来):开庭当天法官可以直接处理——撤销其答辩、驳回其反诉(如有),然后让到场的原告举证。这种情况下原告不需要再证明”对方有责任”,只需要证明”损失金额是多少”,法官当庭或随后作出判决。被告事后同样可以申请撤销或变更该判决。
另外要提醒:在第 3 步完成前,被告仍有可能”醒过来”——补交答辩并请求法院撤销 noted in default。法院会酌情决定,所以你的材料越齐、送达越规范,对方翻盘的空间越小。
第 4 步:判决到手,开始执行
拿到缺席判决只是”判赢”,钱不会自己飞过来。如果被告主动付款,万事大吉;如果继续赖账,你需要启动执行(enforcement)程序。安省小额法庭常用的执行手段包括:
- 工资 / 银行账户扣押(garnishment):向法院申请扣押令,直接从被告的工资或银行账户里划钱。申请或续期费用 144 加元(以官网为准);
- 查封变卖令(writ of seizure and sale):授权执达吏查封被告名下的动产或土地并变卖抵债,签发费用 68 加元;
- 判决证明书(certificate of judgment):费用 30 加元,可把判决拿到被告财产所在地的其他法院去登记执行;
- 财产申报聆讯:要求被告到庭说明名下财产、收入情况,摸清”有多少钱可执行”。
执行阶段的关键现实是:判决的含金量取决于被告有没有可执行财产。如果对方名下暂时没钱没收入,判决依然有效,可以等对方有财产或收入时再执行,但你要做好”这可能是场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并持续追踪对方的财产线索。
费用、时间线与关键数字一览
| 项目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
| 安省小额法庭受理上限 | 50,000 加元 | 2025 年 10 月起上调,以 Ontario.ca 为准;超限需去高等法院 |
| 立案费(Plaintiff’s Claim) | 108 / 228 加元 | 非常驻 / 常驻原告 |
| 答辩期限 | 送达后 20 天 | 必须等满才能申请 noted in default |
| 申请缺席判决费 | 94 / 128 加元 | 非常驻 / 常驻原告 |
| 金额核定聆讯排期费 | 308 / 403 加元 | 仅金额不确定的索赔需要 |
| 判决证明书 | 30 加元 | 跨法院执行用 |
| 查封变卖令 | 68 加元 | |
| 扣押令(garnishment) | 144 加元 | 申请或续期 |
| 被告申请撤销判决的期限 | 得知判决后 30 天内 | 需说明缺席理由 + 有实质抗辩理由 |
时间线参考:有效送达 → 等 20 天 → 申请 noted in default(约 1–2 周处理)→ 缺席判决签发(固定金额约数周;需核定金额的要等排期,数周到数月不等)→ 执行(视被告财产情况,数月到数年)。以上为经验性描述,具体以你所在法院的实际排期为准。
5 条红线:这些坑会让判决作废
- 送达有瑕疵:地址写错、人没找对、没有宣誓书——这是被告申请撤销时成功率最高的理由,没有之一。送达环节省小钱,后面会花大钱。
- 20 天没等满就申请:书记员会直接退回,白跑一趟还耽误时间。把送达日期 + 20 天在日历上标清楚。
- 索赔金额超过小额法庭上限:安省上限 50,000 加元,超了小额法庭根本没有管辖权,判了也可能被推翻。金额接近上限的,先确认再立案。
- 以为判了就自动到账:缺席判决不附带自动执行。不主动申请 garnishment 或 writ,判决书就是一张纸。立案前就想好”对方有无财产可执行”。
- 被告申请撤销时拿不出证据:对方在 30 天内申请 set aside 时,法官首先看的就是你的送达是否规范。宣誓书、送达员记录、通信截图,全部归档保存至少到执行完毕。
新手 checklist:动手前逐项打勾
- ☐ 确认索赔金额在安省小额法庭 50,000 加元上限内
- ☐ 确认被告的准确姓名 / 公司法定名称和现住址 / 营业地址
- ☐ 选择合规的送达方式,拿到送达宣誓书(affidavit of service)并归档
- ☐ 在日历上标出”送达日 + 20 天”的答辩截止日,届满前不采取行动
- ☐ 准备好费用预算:立案 108 加元 + 缺席判决申请 94 加元(非常驻原告),金额不确定的再加 308 加元排期费
- ☐ 区分你的索赔是固定金额还是需要核定金额,准备对应的证据材料
- ☐ 提前想好执行方案:对方有工作 / 银行账户 / 房产吗?
- ☐ 所有文件复印 / 扫描存档,至少保留到执行完毕
常见问题 FAQ
Q1:对方不出庭,我是不是稳赢?
A:不是自动的。你必须主动完成”记为缺席 + 申请缺席判决”两步,法院才会判。如果你什么都不做,案子只会一直挂着。即使对方全程消失,固定金额之外的索赔仍要过金额核定聆讯。
Q2:从立案到拿到缺席判决一般要多久?
A:顺利的话,送达后 20 天等待期 + 法院处理申请的数周;如果需要金额核定聆讯,还要加上排期时间,整体可能拉长到数月。具体以你所在法院的实际排期为准。
Q3:对方名下没钱没工作,判决还有用吗?
A:有用。判决长期有效,你可以等对方有收入或财产时再启动执行(如工资扣押)。但执行本身也要花钱花时间,立案前最好先评估对方的偿付能力。
Q4:被告能推翻缺席判决吗?
A:可以。被告在首次得知判决后 30 天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set aside),通常需要说明缺席的合理理由,并证明自己有值得审理的实质抗辩理由。法官会综合判断,这也是为什么你的送达证据必须过硬。
Q5:我需要请律师或 paralegal 吗?
A:安省小额法庭允许当事人自己出庭,程序相对简化,很多缺席判决申请都是当事人自己办下来的。如果案情复杂(比如对方可能请律师申请撤销),可以咨询持牌 paralegal 或律师,费用因案而异,以实际报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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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Ontario.ca Small Claims Court(费用与流程页面)、Rules of the Small Claims Court(O. Reg. 258/98)、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 法院办公点名录。核验于 2026年10月5日。
关键政策以 Ontario.ca / 各省法院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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