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安省法律要求雇主必须给你陪审假,但不强制雇主发工资——陪审期间没工资是合法的;第二,你的工作受法律保护,雇主不能因为你去当陪审员而开除、降职或报复你,回来后必须恢复原职;第三,2025年10月1日起安省陪审员津贴涨到每天120加元、从第一天起算,多少能补上一点收入缺口。下面把请假、工资、津贴的每一步讲清楚。
一封传唤信:陪审员是怎么被选中的
在安省,陪审团(jury)是刑事和部分民事审判的重要一环。法院每年会从选民名单、驾照记录等来源随机抽取约18万名居民,寄出陪审员传唤信(jury summons)。收到信不等于你一定会坐进陪审席,流程是这样的:
- 报到:按传唤信上的日期和时间到指定法院报到,带好带照片的身份证件;
- 遴选(jury selection):法官和双方律师从候选人中挑选,人数通常为6人(民事)或12人(刑事);
- 两种结果:被选中就留下参加庭审;没被选中当天就可以回家,之后一般不会再被叫;
- 申请豁免:只有法官能批准豁免或延期,健康原因、照护责任、严重经济困难是常见理由,但”工作忙”本身通常不够充分。
关键点:传唤信是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件,无视传唤可能构成藐视法庭,不能当垃圾邮件扔掉。
雇主必须放人:两部法律给你撑腰
很多员工收到传唤信的第一反应是”老板会不会不批假”。答案很明确:雇主没有选择权。
1. 《陪审团法》(Juries Act)第41条:雇主必须允许被传唤的员工离岗履行陪审义务,法律写的是”带薪或不带薪均可”(with or without pay)——也就是说,放人是强制的,发不发工资法律不管。
2. 《雇佣标准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2000,简称 ESA):陪审假属于工作受保护的假期(job-protected leave),雇主有三条硬性义务:
- 不得处分或解雇:不能因为员工去陪审而降职、调岗、扣绩效或解雇;
- 禁止报复(reprisal):威胁”敢去就开除你”本身就是违法的报复行为;
- 复职权:陪审结束后,员工必须回到原岗位,实在安排不了也要给一个相当的职位,工资福利不能缩水。
这套保护适用于所有雇员,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兼职员工。雇主如果违反,员工可以向安省劳工厅(Ministry of Labour)投诉。顺带一提,雇主有权要求你提供传唤信复印件作为请假凭证,这是合理的,准备好就行;但雇主无权代替你向法院申请豁免或延期——是否出庭是你和法院之间的事。
工资到底发不发:雇主能扣工资吗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直接给结论:雇主在陪审期间不发工资是合法的,这不叫”扣工资”,而是法律允许的无薪假(unpaid leave)。
逻辑要分清两层:
- 假期必须给——雇主无权拒绝、无权用”扣钱”逼你放弃;
- 工资可以不给——Juries Act 和 ESA 都没有规定雇主必须支付陪审期间的工资。
但现实中很多人能拿到钱,靠的是这三条:
- 公司政策:不少大公司(银行、电信、连锁企业)把”陪审假带薪”写进员工手册,作为福利全额或补差发放;
- 集体协议:有工会的工作场所,集体协议里常有陪审假工资条款,效力高于法律底线;
- 雇佣合同:个别高管或专业岗位的合同会单独约定。
所以收到传唤信后,先别跟老板吵,第一步是去查员工手册和合同里有没有陪审假(jury duty leave)条款。有,就是带薪;没有,就是无薪——但假照休,工作照保。
政府津贴:每天120加元,从第一天算起
雇主不发工资,政府会给陪审员发津贴(juror fee)。这里有个2025年的大变化一定要知道:
新标准(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每天120加元,从服役第1天起算。这是安省司法厅长 Doug Downey 宣布的改革,在那之前安省的陪审员津贴标准自1989年以来36年没变过。
新旧对比:
- 旧标准:前10天零津贴,第11天到第49天每天40加元,第50天起每天100加元;
- 新标准:从第1天起每天120加元,不再设”白干期”。
算笔账就知道改革的意义:按旧标准,一个持续21个工作日的审判,陪审员只能拿到约440加元;按新标准,同样21天能拿到2520加元。当然,跟工资比还是有差距——安省最低工资2025年10月1日起为每小时17.95加元,一天8小时就是143.6加元,陪审津贴仍然低于全职日薪,时薪更高的人缺口更大。
津贴由法院按实际出庭天数发放,具体领取方式以法院给你的书面说明为准。交通、停车等杂费是否报销,同样以法院通知为准,不要自己假设。这次改革的背景是旧标准自1989年定下后36年纹丝不动,早就跟不上生活成本,以至于很多人以经济困难为由请求豁免,陪审团越来越难凑齐各阶层代表。新标准虽然仍比不上多数人的日薪,但至少覆盖了遴选等待期和短审判的大部分损失。
雇主视角:HR 处理陪审假的正确姿势
如果你是HR或小老板,员工拿着传唤信来请假,记住三句话:假必须批,工资看政策,千万别报复。建议在员工手册里明确陪审假是带薪还是无薪、是否需要补差,避免每次临场发挥;收到通知后书面确认假期起止(结束日期写”以法院实际安排为准”),并指定工作交接人。最危险的红线是任何形式的威胁或秋后算账——ESA 下的 reprisal 投诉一旦成立,赔偿和整改成本远超几天工资。
关键数字一览
- 陪审员津贴:每天120加元,从第1天起(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
- 旧津贴标准:前10天无,第11–49天每天40加元,第50天起每天100加元(1989–2025);
- 每年传唤人数:约18万人;
- 陪审员资格:加拿大公民、年满18岁、安省居民;法官、律师、警察等属于无资格或豁免人群;
- 雇主工资义务:法律无强制要求,是否为带薪看公司政策/集体协议/合同;
- 工作保护:ESA 下的工作受保护假期,禁止解雇、处分和报复,保障复职;
- 参照:安省最低工资每小时17.95加元(2025年10月1日起)。
从传唤到退庭:完整时间线
第1步:收到传唤信。信上有报到法院、日期和时间。立刻在日历上标出来,并通知雇主。
第2步:书面通知雇主。越早越好,最好邮件+当面双通知,并附上传唤信复印件。说明预计时长时要诚实写”不确定,看遴选和庭审进展”。
第3步:报到与遴选。按时到法院,可能要等上大半天。被选中的留下,没被选中的当天解散——后者记得跟雇主说可以回去上班。
第4步:参加庭审。短则几天,长则几周,极少数重大案件会持续数月。每天按时出庭,遵守法官关于不得讨论案情的指示。
第5步:退庭(discharge)与返岗。审判结束或你被法官提前解除职责后,陪审义务即告结束。尽快通知雇主返岗日期,保留好法院给你的出庭证明备查。
整个过程中如果庭审延期或时间超出预期,及时同步雇主,避免被误记为无故缺勤。
请假实操:跟雇主沟通的5步
第1步:第一时间书面通知。不要只口头说,发一封邮件,写清传唤日期、法院名称,附上传唤信扫描件或照片。
第2步:查清公司政策。翻员工手册找 jury duty / court leave 条款,确认是带薪、补差还是无薪;有工会的去问工会代表。
第3步:做好工作交接。主动列出交接清单,这是你专业度的体现,也能减少雇主对你长期缺勤的抵触。
第4步:保留所有记录。传唤信、通知邮件、法院的出庭证明、津贴发放记录,全部存档,万一有纠纷这些都是证据。
第5步:返岗当天主动报到。告诉主管你已结束陪审义务、可以恢复全职工作,确认岗位和排班没有变动。
常见坑与红线
- 坑1:默认雇主必须发工资。法律只保假期不保工资。先查手册和合同,别在没依据的情况下跟HR硬刚,谈判要有筹码。
- 坑2:不通知直接缺勤。陪审假受保护的前提是你履行了通知义务。无声无息不来上班,雇主完全可以按旷工处理。
- 红线1:雇主威胁或报复。“去陪审就别干了”这类话本身就是 ESA 下的 reprisal。保留证据(录音、邮件、证人),可向安省劳工厅投诉。
- 红线2:被要求用年假抵陪审假。陪审假是独立的法定假,雇主不能强迫你用年假或病假来”抵扣”,这剥夺了你的法定权利。
- 坑3:无视传唤信。不出庭又不申请豁免,可能构成藐视法庭,后果比请几天假严重得多。
- 坑4:把120加元津贴当成工资替代。津贴通常低于你的实际日薪,长期庭审要提前做几个月的家庭预算,别等到账单来了才着急。
出发前 checklist
- □ 已书面通知雇主并附上传唤信复印件
- □ 查过员工手册/集体协议中的陪审假工资条款
- □ 完成工作交接,交接人已确认
- □ 了解每天120加元津贴标准,做好收入预算
- □ 准备好带照片身份证件和传唤信原件
- □ 查好法院地址、报到时间和停车/交通方式
- □ 着装得体(商务休闲即可,避免短裤拖鞋)
- □ 手机调静音,庭审期间遵守法官的一切指示
常见问题 FAQ
Q1:雇主说陪审期间一分钱工资都不发,合法吗?
合法。安省法律只要求雇主给假,没有要求发工资。但你可以查员工手册、集体协议或雇佣合同,很多雇主自愿提供带薪陪审假或补差,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Q2:我还在试用期,被抽中陪审团会被借机开除吗?
雇主不能以”你去陪审”为理由解雇任何员工,试用期员工同样受 ESA 的工作保护。如果雇主在你陪审期间解雇你,他需要证明解雇理由与陪审完全无关,这个举证门槛对他很不利。
Q3:万一审判拖了两三个月,我的职位还保得住吗?
保得住。ESA 的复职保护不设时长上限,长期庭审同样适用。结束后你有权回到原岗位或一个相当的岗位,薪资福利不得降低。
Q4:我是自雇人士,没有雇主,请假保护对我有用吗?
Juries Act 里针对雇主的条款只适用于雇佣关系,自雇人士没有”雇主”可以通知。但传唤义务对你同样有效,不能无视;如果陪审会造成严重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官申请豁免或延期,由法官决定。
Q5:陪审员津贴需要报税吗?
以 CRA 官网为准。建议把法院发放津贴的记录保存好,报税季如实向会计师或按 CRA 指引处理,不要自行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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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Ontario.ca(Juries Act, R.S.O. 1990)、Ontario Ministry of the Attorney General、Ontario 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2000。核验于 2026年10月6日。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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