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① 分开监护(split custody)指每个孩子跟不同一方生活,抚养费不是”各养各的抵消了”,而是按《联邦抚养费指引》第 8 条做抵销(set-off):双方按各自收入查表算出应付金额,差额由应付更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② 第 7 条特别费用(如托儿、课外、医疗)另行按收入比例分摊,不包含在抵销表金额里。③ 抵销是起点而非终点,法院还可考虑未按时披露收入、抚养费追溯、困难抗辩等因素。
什么是分开监护 split custody:和共同监护不一样
分开监护(split custody)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分别由父母一方抚养:比如姐姐主要跟妈妈生活、弟弟主要跟爸爸生活。它和”共同监护/轮流抚养”(shared custody,指同一个孩子在父母双方处各住不低于 40% 的时间)是两套不同的法律规则——分开监护适用《联邦抚养费指引》(Federal Child Support Guidelines)第 8 条,共同监护适用第 9 条。别把两者混在一起算,公式完全不同。
《联邦抚养费指引》是加拿大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 Canada)制定的抚养费计算标准,安省同时受《安省家庭法》(Family Law Act)管辖。注意:指引里用的”监护 custody”在安省新法里对应”育儿安排 parenting time/decision-making responsibility”,但第 8 条的抵销算法不受影响。
第 8 条抵销公式:核心就一句话
安省法规 O. Reg. 391/97 第 8 条原文大意:当父母每一方都抚养一个或多个孩子时,抚养费命令的金额等于每一方如果被单独起诉应付的金额之差。换成大白话:
- 爸爸要给跟妈妈生活的孩子付多少?按爸爸的年收入、按该孩子的数量查表。
- 妈妈要给跟爸爸生活的孩子付多少?按妈妈的年收入、按该孩子的数量查表。
- 两笔金额相抵,差额由应付更多的一方按月支付给另一方。
重点:第 8 条没有给法院”看着办”的自由裁量——抵销结果是法定公式的直接输出。但困难抗辩(undue hardship,第 10 条)或未申报收入的案件里,法院可以用别的机制间接调整总额。
抵销算法分步演示:4 个步骤自己算一遍
以下以”姐姐跟妈妈、弟弟跟爸爸”的一儿一女为例(数字为示意,实际金额请用司法部官网的抚养费查找工具核对):
第 1 步:确定双方年总收入(Line 15000)
算的是税前总收入,不只是工资:兼职、自雇、投资收入、奖金都要算进去。收入是抚养费的唯一计算基础。
第 2 步:各自查表
用对方抚养的孩子数量查自己那一行。比如妈妈年收入 6 万、弟弟跟爸爸住:妈妈按 1 个孩子查表。爸爸年收入 9 万、姐姐跟妈妈住:爸爸按 1 个孩子查表。
第 3 步:取差值
两笔表金额相减。如果妈妈的表金额是 800 元/月、爸爸是 1,100 元/月,差额 = 300 元/月。
第 4 步:高付的一方支付差额
爸爸每月向妈妈支付 300 元。孩子数不对称时同理:跟妈妈生活的孩子多、妈妈的收入又更低,差额只会更大。
一个公开实例:137 元差额是怎么来的
加拿大一家律所(JSD Law)公开的示意例子很好说明了逻辑:A 抚养 1 个孩子、年收入 5 万;B 抚养 2 个孩子、年收入 10 万。A 的 2 孩子表金额是 743 元/月(对应 B 抚养的 2 个孩子),B 的 1 孩子表金额是 880 元/月(对应 A 抚养的 1 个孩子)。抵销:880 − 743 = 137 元/月,由收入更高的 B 付给 A。注意这个例子用的不是最新年份的表,读数字时请以司法部官网现行表格为准。
费用/时间线/关键数字:单独列出来
| 项目 | 数字 |
|---|---|
| 抵销公式出处 | 《联邦抚养费指引》第 8 条(O. Reg. 391/97 s.8) |
| 共同监护门槛(第 9 条,不要混入第 8 条) | 每个孩子在每一方处居住不低于一年时间的 40% |
| 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 | 安省家庭责任办公室 FRO(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 |
| 收入申报表格 | 安省表格 13(Form 13)或 13.1(Form 13.1)财务声明 |
| 收入变化复核 | 收入发生实质变化(material change)可申请调整,任何一方都可申请 |
| 追溯期 | 抚养费可向前追溯,具体年限看个案,以法院判决为准 |
时间线参考:双方交换财务声明(Form 13)→ 用指引算出抵销金额 → 协议或法院命令确认 → 交 FRO 备案扣款。双方收入每年都可能变化,多数协议会写”每年按报税收入重新核算”。
第 7 条特别费用:抵销之外另算的钱
表金额只覆盖孩子的基本生活开支。以下的特别或非常费用(special/extraordinary expenses,第 7 条)不在表里,需要按双方收入比例额外分摊:
- 托儿费(child care)
- 课外活动、运动队、音乐课费用
- 牙科正畸、心理咨询等未报销医疗费
- 高等教育相关费用
分摊公式:费用 ×(某方收入 ÷ 双方总收入)。比如年 6,000 元托儿费、爸爸收入占比 60%,爸爸出 3,600 元、妈妈出 2,400 元。记住先按抵销算表金额,再按比例加第 7 条费用——两个步骤别合并。
常见坑/红线:6 条别踩
- 坑 1:”各养各的,两不相欠。”这是最大误区。第 8 条强制抵销,收入高的一方仍然要付差额。”一人带一个就不用付钱”在法律上不存在。
- 坑 2:用税后净收入查表。指引用的是税前总收入(T1 报税表 Line 15000)。用税后收入算出的金额偏低,法院不会认。
- 坑 3:少报收入。对方可以要求你提供连续多年报税单;自雇收入法院还会加回不合理抵扣。查出来轻则补差加利息,重则被认定不诚信影响监护安排。
- 坑 4:把第 7 条费用塞进抵销里一次了结。抵销只算表金额;特别费用另行按比例分。协议里必须写清两笔钱,否则一年后必吵架。
- 坑 5:收入变了不更新。升职、失业、换工作都属于实质变化(material change)。拖着不调,另一方可申请追溯,欠款加利息一起算。
- 红线:私下停付。不满金额只能走法院或协议变更,直接停付会被 FRO 强制执行:扣工资、吊销驾照都可能发生。
新手 checklist:签协议前逐项打勾
- ☐ 双方最近一年(最好三年)T1 报税单和 NOA 都拿到手
- ☐ 按 Line 15000 总收入、按对方抚养孩子数,分别查出两笔表金额
- ☐ 差额算清楚:谁付给谁、每月多少、从哪天开始
- ☐ 第 7 条费用清单列出来,分摊比例写进协议
- ☐ 写明”每年按新报税收入重新核算”的条款
- ☐ 协议交给 FRO 备案(不备案对方违约时你只能自己追)
- ☐ 复杂收入(自雇、股票、海外收入)先找家庭法律师看一眼
FAQ:真实会问的 5 个问题
Q1:孩子一个跟爸爸一个跟妈妈,还需要付抚养费吗?
A:很可能需要。按第 8 条抵销公式,只要双方收入不等,收入高的一方就要付差额。”各养各”不成立。
Q2:抵销后金额太小,能不能干脆写零?
A:双方可以协议约定,但法院审查时会看是否符合孩子最佳利益;明显低于指引的协议可能不被批准。差额小也不等于零。
Q3:一方失业了,抵销金额能马上调吗?
A:失业属于实质变化(material change),可以申请变更。但必须走正式程序变更命令,生效前仍按原金额执行,私自少付会被追欠款。
Q4:第 7 条费用一方不同意分摊怎么办?
A:先看费用是否属于”必要且合理”;托儿、医疗类通常被支持。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按收入比例命令分摊。
Q5:分开监护下孩子成年上大学,抚养费还继续吗?
A:孩子成年但全日制上学、无法自立的,抚养费可延续,金额通常重新按实际需要和第 7 条教育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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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Federal Child Support Guidelin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Canada)、O. Reg. 391/97 (Ontario.ca)、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 (Ontario.ca)。核验于 2026年10月6日。
关键政策以 IRCC / CR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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