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
- 2026年3月12日,C-4法案《Making Life More Affordable for Canadians Act》正式生效,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者(First-Time Home Buyer, FTHB)买房价100万加元及以下的新建房,可拿回100%的GST,最高省下5万加元。
- 房价在100万至150万加元之间的新建房,退税按滑动比例递减(房价每高出100万加元10万,退税额减少1万加元);房价达到或超过150万加元则一分不退。
- 这项退税只适用于2025年3月20日之后、2031年之前签购房合同的新建房或大幅翻新房,二手房不享受;错过任何一条资格条件都可能白白丢掉几万加元,务必在签合同前先核验。
如果你是第一次在加拿大买房,并且看中了新开发楼盘里的新房,那这篇干货就是为你写的。下面把适用条件、能省多少钱、怎么申请,一次性讲透。
新政到底是什么:FTHB GST退税一句话说清
在加拿大买新房,售价里默认含5%的联邦商品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以前的老版新房GST退税(GST/HST New Housing Rebate)门槛只有45万加元,最高也就退约6300加元,房价涨到今天已经形同虚设。
2026年生效的新政叫首次购房者GST退税(First-Time Home Buyers’ GST Rebate, 简称FTHB GST Rebate),是专门为首次购房者设立的升级版退税,由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 CRA)负责执行。它与老版退税并行:如果同时符合两者条件,FTHB退税会作为”补足”叠加上来。
新政时间线值得记一笔:联邦政府最早在2025年5月27日的预算中宣布这项减免,随后写入C-4法案《Making Life More Affordable for Canadians Act》,国会通过并于2026年3月12日获御准(Royal Assent)正式生效。但适用日期是溯及的——2025年3月20日之后签的合同同样符合,等于买房时间早、签约日期对得上的买家也能补领。
能省多少钱:房价、GST与退税对照
核心数字只有三档,记住就行:
| 新房售价 | 5% GST | FTHB退税额 | 实际承担GST |
|---|---|---|---|
| 60万加元 | 3万加元 | 3万加元(100%) | 0 |
| 80万加元 | 4万加元 | 4万加元(100%) | 0 |
| 100万加元 | 5万加元 | 5万加元(100%) | 0 |
| 110万加元 | 5.5万加元 | 4万加元(80%) | 1.5万加元 |
| 125万加元 | 6.25万加元 | 2.5万加元(50%) | 3.75万加元 |
| 140万加元 | 7万加元 | 1万加元(20%) | 6万加元 |
| 150万加元及以上 | 7.5万加元+ | 0 | 全额自付 |
简单说:100万及以下全额退,100万以上每多10万售价、退税少1万,到150万归零。
谁有资格:5条个人条件缺一不可
退税认的是买房人,不是房子。5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 年满18岁,并且是个人名义购买(公司、合伙企业等法人名义购买不符合)。
- 加拿大公民(Canadian citizen)或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
- 首次购房者定义:在签合同当年以及此前的4个完整年度里,你和你的配偶/同居伴侣(spouse/common-law partner)双方都没有拥有并居住过一套住宅。如果你结了婚,配偶名下有过自住房,你也算不上首次购房者。
- 新房必须作为你的主要居住地(principal residence),投资房、短租房(short-term rental)严格排除。
- 你是房子建成后的第一任住户(first occupant)。
哪些房子算数:新建房的口径比你想象的宽
符合退税的房产类型包括:从建筑商(builder)手里买的全新房、自建房(owner-built home)、移动房/模块化住宅、浮屋(floating home)、合作社住房份额(co-op housing shares),以及大幅翻新房——按CRA的定义,”大幅翻新”是指室内可居住面积的90%以上被拆除或更换(基础结构、外墙、屋顶、地基等除外)。
注意:二手房(resale)不在此列。如果你买的是别人转手的期房(assignment),以官网为准,建议先咨询税务律师确认合同类型是否符合。
时间窗口:合同日期卡在两条线上
退税适用于2025年3月20日之后、2031年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也就是说,2025年上半年就签了合同的新房买家,只要合同日期在2025年3月20日或之后,法律是溯及生效的,已经有退税资格,可以补申请。
另有施工进度要求:新房的开工应在2031年之前,并按计划在2036年之前完工交房(以官网为准)。买期房时务必让建筑商在合同里写明预计完工节点,别让这个时间线拖黄你的退税。
申请流程:两种通道看你买的是谁的房
第1步:确认你买的是哪一类
从建筑商手里买的,走”建筑商通道”;自己买地盖房的,走”自建房通道”。
第2步:从建筑商购房(大多数人的路)
交房时大多数建筑商会直接在费用结算单(statement of adjustments)里把预估退税额抵掉,条件是你要签署GST190表格(GST/HST New Housing Rebate Application for House Purchased from a Builder),授权建筑商代你把申请递交给CRA。但也有建筑商坚持等CRA确认你资格后再处理,因为建筑商替你申报错误会有连带责任。
第3步:自建房/自购地盖房
交房后自己向CRA提交GST191表格及工作表(GST/HST New Housing Rebate Application for Owner-Built Houses),连同购地、建材和施工服务的GST付款凭证一起递交。
第4步:签交房声明并注意申请期限
交房(title transfer)时要签署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确认符合资格。通常须在交房或大幅翻新完工后的2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第5步:等CRA审批
审批时长以CRA实际为准;如果建筑商已在交房时抵扣,审批结果直接关系到你是否欠建筑商”补差”。
特别提醒:各省税制差异
退税针对的是联邦GST或HST中的联邦部分。BC省只收5% GST、没有省级部分;安省、大西洋省份收13%–15%的HST,其中省级部分有各省自己的退税规则——比如新斯科舍省的省级退税上限为3000加元且限首次购房者,魁北克省的QST退税则由Revenu Québec单独管理(上限约9975加元),都不走CRA这一套。跨省买房先查清省级规则,别拿安省的经验套全加拿大。
费用、时间线与关键数字一栏看懂
- 退税上限:5万加元(房价100万加元时全额GST);
- 退税下限线:房价150万加元及以上退税为0;
- 时间窗口:合同签约日在2025年3月20日之后、2031年之前;
- 施工节点:开工在2031年之前、完工交房在2036年之前(以官网为准);
- 申请期限:交房后2年内;
- 老版退税对照:45万加元门槛、最高约6300加元,仍与新退税并行,FTHB退税作为补足叠加。
退税怎么和首付配合:算一笔真实总账
退税不是到账的现金,而是少付的税。要算清楚它到底替你省了什么,看这个例子。
小王在大多伦多看中一套82万加元的楼花,首次购房、自住。他这笔账是这样算的:
- 房价82万加元,5% GST=4.1万加元。100万以下全额退税,他实际到手退税4.1万加元,相当于房款直接打了95折。
- 首付按20%交即16.4万加元(避开贷款保险费),贷款65.6万加元。若贷款利率5%、25年摊销,月供约3830加元。
- 关键技巧:建筑商若在交房时按GST190抵扣4.1万加元,他交房时的现金压力直接小了4.1万;如果建筑商不抵扣、走事后申请,他需要先垫付这4.1万,获批后再拿回——贷款预批必须按”垫付”来做,别把还没到账的退税算进首付。
- 叠加FHSA(首次置业储蓄账户)和HBP(RRSP取钱买房计划)一起用,首付的”自有资金”部分压力大减,但这两项不影响退税金额,互不冲突。
再看一个踩线案例:李女士在温哥华看中一套148万加元的新房。GST=7.4万加元,滑动退税只剩2千加元,几乎等于没有。她后来把预算压到138万加元,退税拿到1.2万加元,省下的这1万加元正好覆盖了她搬家的全套费用。这就是为什么买房时”退税差额”必须算进总价比较。
常见坑与红线:这6条最容易丢钱
- 配偶一方有过自住房,全家都出局。CRA看的是”家庭”,不是你自己。签合同前把配偶过去5年的住房记录查清楚。
- 买了当出租房。必须自住作为主要居住地,房子还没过户就转成投资房,退税资格会被取消并追讨。
- 房价卡在150万这条红线。149.9万和150万是天壤之别,谈价时退税差额要算进总价里。
- 让建筑商抵扣后高枕无忧。如果最终CRA认定你不合规,建筑商抵扣的钱要你补回,签约时先做足资格核验。
- 漏掉”大幅翻新”的90%门槛。旧房翻新只有室内可居住面积90%以上拆除更换才算数,普通装修翻新不符合。
- 申请逾期。交房后2年内必须递交申请,过期CRA不再受理,几万加元打水漂。
新手checklist:签合同前逐项打勾
- 我与配偶/伴侣在签约当年及此前4个完整年度内均未拥有并居住过自住房
- 我已年满18岁,是加拿大公民或PR,以个人名义购房
- 房子是新建房/自建房/大幅翻新房,不是二手房,且我是第一任住户
- 合同签约日在2025年3月20日之后、2031年之前
- 房价在150万加元以下,并已算出对应退税额(含滑动区间)
- 已与律师确认:走建筑商抵扣(GST190)还是自行申请(GST191),交房声明无误
- 已保存购房合同、结算单、交房声明副本,作为退税凭证
FAQ:读者最常问的5个问题
Q1:我在2025年4月已经买了新建房交了GST,还能补领吗?
A:能。新法溯及适用于2025年3月20日之后签订的合同。直接走建筑商通道或自行向CRA申请,在交房后2年内递交即可。
Q2:我和配偶一起买,我是首次购房者、配偶不是,能拿退税吗?
A:通常不能。CRA的”首次购房者”判定看的是买房人一方及其配偶双方,如果任一方在过去5年(签约当年+前4个完整年度)拥有并居住过自住房,整单申请一般不符合,具体以CRA官网为准。
Q3:老版的GST新房退税还能用吗?能和新退税叠加吗?
A:能。老版退税仍然存在,可被非首次购房者使用;如果你符合新退税条件,FTHB退税会作为补足与之叠加,两种退税互不取代。
Q4:安省有没有额外的省级退税配套?
A:安省政府已宣布配套省级退税,签约窗口在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之间、最高可再叠8万加元(即联邦+省级最高13万加元),具体资格以安省官网和CRA公告为准,其他省份的配套政策目前暂无统一口径。
Q5:退税是交房时直接减房款,还是事后申请拿支票?
A:都可以。常见做法是交房时建筑商按GST190表格直接把退税额从应付房款中抵扣;也可以不抵扣、事后自己向CRA申请返还。建议用贷款审批时按”全额付GST”做预算,退税到账当作bonus,财务最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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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Canada Revenue Agency (CRA) – GST/HST new housing rebate (Form GST190 / GST191), Canada.ca – First-Time Home Buyers’ GST Rebate (Bill C-4, Making Life More Affordable for Canadians Act)。核验于 2026年10月2日。
关键政策以 CRA / Canada.ca / 各省官网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移民/医疗/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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