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句:第一,加拿大公司在亚马逊美国站(FBA)卖货,美加两地都要申报——美国管”有没有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 PE)”,决定这笔利润要不要在美国缴税;加拿大管”全球所得”,公司利润最终都要向 CRA(加拿大税局)申报。第二,即使按加美税收协定在美国不用交税,多数情况下也必须按时提交美国 1120-F 表格并附 8833 申报协定立场,”不用交税”不等于”不用申报”。第三,加拿大这端把美国卖货利润全额申报后,在美国实际交过的税可用 T2209 外国税抵免(Foreign Tax Credit)扣回来,避免同一笔钱被征两次税。
多伦多做家居小家电的陈老板的故事很有代表性。2024 年他把加拿大公司注册的亚马逊店铺开到美国站,用 FBA(亚马逊物流)把 5000 件货发进美国肯塔基仓库,第一年美国站销售额 38 万美元。年底会计师告诉他两件事:一是美国这边哪怕协定免税也要报 1120-F + 8833,二是加拿大 T2 报税时要把这 38 万美元的利润(扣成本后)全部申报、同时抵掉美国已缴的税。他的第一反应和大多数人一样:”我在美国又没办公室,怎么还要报税?”这篇文章就把这套”美加两地报税分工”一次讲透。
1. 先建立正确的分工概念:美国看 PE,加拿大看全球所得
加拿大公司在美国卖货,税务上会同时遇到两套规则,互不替代:
- 美国这端:你是非居民外国公司(Foreign Corporation)。美国国内税法对外国公司在美”有效关联收入”(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ECI)征税,但加美税收协定(Canada-U.S. Tax Treaty)第 VII 条规定:加拿大企业的营业利润,只有在美国设有常设机构(PE)时,美国才有征税权。PE 的定义在协定第 V 条。
- 加拿大这端:加拿大实行全球征税。你的公司是加拿大税务居民,美国站赚的每一分钱利润(扣除进货、物流、广告等成本后),都必须放进公司 T2 所得税申报表;如果在美国已经交过所得税,加拿大允许用外国税抵免(T2209 表)减免,不会重复征税。
记住这个分工:美国决定”要不要交”,加拿大决定”交多少差额”。两边都得做申报动作。
2. FBA 仓库到底算不算常设机构?
这是整个问题里最有争议、也最容易被误解的一点。直觉上:”货放在亚马逊美国仓库里,不就是在美国有存在了吗?”税务分析要分两层:
第一层:美国国内税法。按美国税法 §864(c)(3) 和 §865(e)(2),外国公司把库存放在美国、卖给美国客户,这笔销售收入会被认定为”有效关联收入”(ECI),原则上要按 §882 缴税。FBA 卖家在这层几乎躲不掉”美国有贸易或营业”的结论。
第二层:加美税收协定。协定优先于国内税法。协定第 V 条第 4 款明确把”仅用于仓储、展示或交付本企业货物的设施”排除在 PE 之外——如果亚马逊仓库只是替你存放和发货、不替你签合同、不做销售决策,协定的字面解释是不构成 PE 的。第 VII 条接着说:没有 PE 的加拿大企业营业利润,美国无权征税。
但这不等于你可以”什么都不做”。协定的免税立场必须通过及时申报 8833 表格(Treaty-Based Return Position Disclosure)来主张,迟报有罚款。实践中大量加拿大 FBA 卖家走的就是这条路:美国 1120-F + 8833 主张协定免税,加拿大 T2 全额申报。也有会计师持更保守立场(认为 FBA 实际构成 PE),主张直接在美国缴税再抵免——两种做法在实务中都存在,关键是选一条路走到底、申报完整,不要”两头都不报”。
3. 美国这端的实操:第 1 个申报(1120-F + 8833)
具体要做的事:
- 申请 EIN:加拿大公司要先向 IRS 申请雇主识别号(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EIN),用 SS-4 表格传真或邮寄申请(外国申请人不能在线申请),这是后面一切申报的前提。
- 1120-F 表格:外国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外国公司在美国没有办公室的,截止日期一般是纳税年度结束后第 6 个月的 15 日(日历年公司即次年 6 月 15 日);在美国有办公室的一般是 4 月 15 日。具体以 IRS 官网为准。
- 8833 表格:附在 1120-F 后面,披露”我依据加美协定第 VII 条主张这部分利润在美国免税”。必须和 1120-F 一起按时提交,迟交会产生罚款(实务中按每份迟交表格计罚)。
- W-8BEN-E:给亚马逊等付款方提供,证明你是加拿大公司、主张协定待遇,避免付款方按 30% 预扣税(Withholding Tax)。
- 州销售税(Sales Tax):这是联邦所得税之外的另一套。FBA 库存放在哪个州,一般就在哪个州构成销售税的”关联”(Nexus)。好消息是美国绝大多数州有”平台促进者”(Marketplace Facilitator)法律,亚马逊会替你计算、代收、代缴销售税;但你仍可能需要在有库存的州做销售税登记。具体以各州税务局官网为准。
特别注意:加拿大公司在美国卖货,不需要为这部分美国销售收入向加拿大收 GST/HST(商品是卖给美国消费者、不在加拿大境内消费),但进货时付过的 GST/HST 进项税仍可正常抵扣。
4. 如果你还套了一层美国 LLC:第 2 个风险点(5472 与分支利润税)
很多卖家会让加拿大公司 100% 控股一家美国 LLC 来收亚马逊款、办美国信用卡。这层结构带来两个额外义务:
- 5472 表格:外国人全资的美国 LLC(税务上视为被忽略实体 Disregarded Entity)必须每年申报 5472,披露与境外关联方的交易。漏报罚款是每次 25,000 美元,这是 IRS 罚则里最重的一档之一,务必重视。
- 分支利润税(Branch Profits Tax):如果美国认定你有 ECI 且有 PE,外国公司在美分支还可能被加征 30% 的分支利润税;加美协定把这个税率降到了 5%(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走协定免税路线(无 PE)时这一项自然不触发。
如果你只是”加拿大公司直接开亚马逊美国店、用 FBA”,没有美国 LLC,那 5472 与你无关;但凡套了 LLC 结构,5472 就是每年必做的功课。
5. 加拿大这端的实操:第 2 个申报(T2 + T2209 外国税抵免)
加拿大这端没有”协定免税”的概念——公司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全球利润都要报:
- T2 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把美国站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进货)、FBA 物流费、亚马逊佣金和广告费全部入账,算出净利申报。申报截止是财年结束后 6 个月内。
- T2209 联邦外国税抵免:如果你在美国实际交了所得税(比如走保守路线在美国缴了税、或有预扣税没退回来),在 T2209 上计算抵免额,从加拿大应纳税里扣掉。抵免上限是这笔外国收入按加拿大税率算出的税额——也就是说,最终你按两国中较高的那档税率交税,不会交两遍。
- 税款缴纳期限:一般公司在财年结束后 2 个月内缴清余额,符合小企业条件的可延至 3 个月。具体以 CRA 官网为准。
- 汇率:美元收入按 CRA 当年平均汇率或交易日汇率折成加元申报,全年保持一致口径。
6. 费用 / 时间线 / 关键数字单列
| 项目 | 数字 / 时间 | 说明 |
|---|---|---|
| 美国联邦公司税率 | 21%(固定税率) | 若被认定有 PE 且有应税利润时适用 |
| 加拿大联邦小企业税率 | 9% | 符合小企业抵扣(SBD)条件的前 50 万加元主动营业收入;各省再加省税(如安省约 3.2%、BC 约 2%) |
| 加拿大联邦一般公司税率 | 15% | 超出小企业额度或不符合 SBD 的部分;另加省税 |
| 1120-F 截止(无美国办公室) | 次年 6 月 15 日 | 有美国办公室一般为 4 月 15 日;以 IRS 官网为准 |
| 8833 迟交 | 有罚款 | 必须随 1120-F 按时提交主张协定立场 |
| 5472 漏报罚款 | 每次 25,000 美元 | 外国人全资美国 LLC 每年必报 |
| T2 申报截止 | 财年结束后 6 个月 | 税款余额一般 2 个月内缴清(小企业 3 个月) |
| EIN 申请 | 免费,SS-4 表格 | 外国申请人传真/邮寄,预留 4–6 周 |
一个直观对比:假设公司年净利 20 万加元、符合小企业条件,加拿大综合税率约 12% 上下(联邦 9% + 省税);如果同一笔利润被美国按 21% 征税,加拿大用 T2209 把已缴的美国税全额抵掉(以加方税额为上限),你最终实际负担约等于 21% 那档——结构选得对,省的是”美国税”那部分,这就是为什么 1120-F + 8833 的协定路线值得认真做。
7. 常见坑 / 红线(6 条)
- “美国不用交税 = 不用申报”——错。协定免税必须靠按时提交的 8833 来主张,不申报就没有协定保护,还可能被 IRS 按”未申报外国公司”处理。
- 只报美国、不报加拿大(或反过来)——错。两套申报是并行的:美国 1120-F 管协定立场,加拿大 T2 管全球所得,少任何一边都是漏报。
- 美国 LLC 的 5472 忘了报——25,000 美元一次的罚款,金额远超一般会计师费,是最贵的一个坑。
- 把”仓储豁免”当成尚方宝剑——协定第 V 条第 4 款的仓储豁免有前提(仅仓储/交付、不签合同)。如果你的美国仓库还做贴标、组装、客服决策,PE 风险会上升,务必让跨境会计师看具体事实。
- 州销售税登记遗漏——亚马逊代收代缴不等于你免登记义务,有库存的州按各州规定判断是否需要销售税号(Seller’s Permit)。
- 汇率口径一年一变——美元收入折加元必须全年用同一口径(CRA 年平均汇率或交易日汇率),换口径会被 CRA 质疑。
8. 新手 checklist:开卖美国站前的税务准备
- ☐ 加拿大公司已注册,明确财年截止日
- ☐ 向 IRS 申请 EIN(SS-4 传真/邮寄,预留 4–6 周)
- ☐ 给亚马逊提交 W-8BEN-E,主张协定待遇、避免 30% 预扣
- ☐ 决定美国申报路线:协定免税路线(1120-F + 8833)或保守缴税路线,并让会计师书面确认
- ☐ 如有美国 LLC 控股结构:把每年 5472 申报写进会计师的固定任务清单
- ☐ 有 FBA 库存的州:逐一确认销售税登记义务
- ☐ 记账系统分开核算美国站收入与成本(进货、FBA 费、佣金、广告)
- ☐ 确定美元折加元的汇率口径,全年一致
- ☐ 加拿大 T2 申报时准备 T2209,抵免美国已缴税款
- ☐ 每年复盘一次:仓库功能、合同签署地有无变化,PE 结论是否还成立
9. 常见问题 FAQ
Q1:我只是个人卖家、没注册公司,在美国亚马逊卖货也要搞这么复杂吗?
A:个人(sole proprietor)层面逻辑类似:加拿大税务居民全球所得申报(T1),美国端同样面临 ECI/PE 分析。但个人没有 1120-F,而是 1040-NR + 8833 的组合。做大到一定规模后,注册公司的税务筹划空间更大,建议年利润稳定超过 5–6 万加元时找会计师评估公司化。
Q2:走协定免税路线,IRS 真的会认可 FBA 仓库不算 PE 吗?
A:协定第 V 条第 4 款的字面依据是扎实的(仅仓储/交付的设施不构成 PE),这也是大量加拿大 FBA 卖家的通行做法。但 IRS 对具体事实的认定有裁量权,且学界和实务界对”亚马逊是否构成非独立代理人”存在分歧。稳妥做法是让熟悉美加跨境的会计师/税务律师基于你的实际运营出书面意见,而不是自己拍脑袋。
Q3:美国那边一分钱税没交,加拿大 T2209 还能抵什么?
A:抵免的前提是”在美国实际交过税”。走协定免税路线、美国零缴税时,T2209 抵免额就是零,你在加拿大按正常税率全额缴税——这恰恰是这条路线划算的原因:美国 21% 的税基被你合法省掉了。
Q4:EIN 申请要多久?会影响开店吗?
A:外国申请人走传真/邮寄,通常 4–6 周,免费。EIN 不影响你在亚马逊开店和卖货(开店用 W-8BEN-E 即可),但影响你按时提交 1120-F,所以要提前办,不要拖到报税季。
相关阅读
官方来源:IRS 官网(Form 1120-F / Form 8833 / Form 5472 说明)、Canada.ca(加美税收协定 Canada-U.S. Tax Treaty 全文)、CRA 官网(T2 公司所得税申报指南、T2209 外国税抵免)。核验于 2026年10月9日。
关键政策以 IRS / CRA / 加美税收协定官网文本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投资建议。跨境税务情况高度依赖具体事实,重大决策前请咨询持牌跨境会计师或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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