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生活指南
www.JiaNaDaDa.com

买家买了带租约的房:安省买家承继义务4点,租客租金租期照旧

先说三句:房子卖了,租约不卖

第一句:安省的房子卖掉,租约跟着房子走,不跟着房东走——买家从交割那天起自动成为你的新房东,原租约的租金、租期、维修义务一条不少地传给他。

第二句:买家不能因为”房子是我的了”就让你搬家或涨租金;他想自己住,唯一合法的路是走 N12 程序(至少 60 天书面通知+1 个月租金补偿,买家须自住至少 12 个月),否则你可以去 LTB(安省房东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告他恶意驱逐。

第三句:看房期间房东只能在早 8 点到晚 8 点之间、提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才能进门;任何人让你签 N11″自愿搬走协议”拿现金(cash for keys),你都有权拒绝——签了就没有回头路。

买家承继义务4点:租约、租金、押金、维修

《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RTA)的基本逻辑是:租约附着在房子上。产权过户(closing)完成、买家名字登记上地契的那一刻,房东身份自动转移。以下 4 项义务,买家一项都躲不掉:

第 1 点:租约条款原样照搬

原租约里的每一条——租期、租金金额、付款日、包含的水电暖、停车位、储物间、宠物条款——对买家继续有效。你不需要、也没有义务和买家签一份新租约。如果买家拿出一份新租约让你签,里面租金更高或条款更苛刻,你可以直接拒绝;拒绝签新约不构成违约,更不能成为赶你走的理由。

第 2 点:租金照旧,涨租必须按规矩来

交割后你的租金一分不能多。安省有租金管制(rent control):1991 年 11 月 1 日之后首次入住的多数住宅单位适用年度涨租上限(guideline),2026 年的法定上限以 Ontario.ca 公布为准;买家想涨租,仍须提前至少 90 天发 N1 书面通知,且涨幅不得超过上限。所谓”换了房东所以租金重谈”,在法律上不存在。

第 3 点:押金与预付租金必须转交

安省合法的押金只有一种:最后一个月租金押金(last month’s rent deposit),且金额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卖房交割时,原房东有义务把这笔押金转交给买家。你绝不能被要求再交一次押金——如果买家说”押金没收到,你再交一份”,这是原房东和买家之间的交割纠纷,你有权拒绝,并要求买家去找卖家结算。同时,押金每年要按规定利率计息,利息归租客,这一点买家也要承继。

第 4 点:维修义务一个不少

房子哪里坏了(屋顶漏水、暖气不热、电器故障),修缮责任跟着房子走。买家不能以”我刚买的,之前的问题不归我”为由推脱。你依然可以按正常流程书面要求维修,必要时向 LTB 申请救济(T6 维修申请)。交割前就存在的维修问题,买家接手后同样要负责到底。

租客照住的3个保障

除了买家的 4 项承继义务,法律还给了租客 3 个”照住”保障,很多人不知道:

  • 保障一:已发出的通知继续有效。你在原房东任内发出或收到的书面通知(比如你递交的 N9 搬走通知、房东发的 N1 涨租通知),产权变更后依然有效,不会因为换了房东就作废。
  • 保障二:租金支付无缝衔接。交割日之前租金交给原房东,交割日之后交给买家;如果交割发生在月中、你已经向原房东付了整月租金,当月不用再向买家付一次,下个付款日再开始付给新房东。原房东必须书面告知你新房东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 保障三:固定租期不受影响。如果你的租约还没到期(比如一年固定租期还剩 6 个月),买家必须等到租期结束、租约自动转为按月续租(month-to-month)之后,才能考虑 N12 程序。固定租期内,买家连 N12 都不能发。

看房期规则:24小时通知、早8点到晚8点

房子挂牌出售后,最烦人的是三天两头有人来看房。RTA 第 27 条给了明确边界:

  • 房东(或经纪)带人看房,必须提前至少 24 小时书面通知,口头通知不算数。
  • 看房只能在早上 8 点到晚上 8 点之间进行。
  • 你有权在家;房东也可以在你不在时持钥匙进入(已给通知的前提下),但你应收好贵重物品和证件。
  • 房东无权要求你为看房做专业保洁、搬走个人物品”营造效果”,更无权拍照拍视频用于广告——是否同意拍摄由你决定。

如果看房变成骚扰(一天三拨人、不打招呼直接开门、深夜敲门),记下时间、拍照留证,向 LTB 投诉房东干扰合理享用(interference with reasonable enjoyment),可申请租金减免。

买家想赶你走?只有N12一条合法路

这是全文最关键的一节。“房子卖了”本身不是赶人的理由,买家想自己住进去,必须走 N12(Notice to End your Tenancy Because the Landlord, a Purchaser or a Family Member Requires the Rental Unit)程序,分两种情形:

情形一:买家自己或家人要住(RTA 第 49 条)

这是带租约房屋交易里最常见的情形。规则如下:

  1. 至少 60 天书面通知,用 LTB 官方 N12 表格,写清买家姓名、搬入人身份、终止日期(终止日须落在租期最后一天)。
  2. 补偿 1 个月租金:必须在终止日或之前支付给你,或提供一套你接受的替代房源。这是强制性的,不给补偿 N12 无效。
  3. 买家须为个人:公司买家不能用 N12 赶人;买家与其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或照护者(caregiver)才算合格的入住人,表哥表姐不算。
  4. 至少自住 12 个月:搬入的人必须真住满一年。如果买家拿到房子就加价转租、空置或装修后高价出售,你可以向 LTB 提起 T5 恶意驱逐申诉。
  5. 60 天入住推定:买家(或指定入住人)须在 N12 终止日起 60 天内实际搬入;没搬入且你提 T5,法律直接推定 N12 是恶意的,举证责任倒置到房东那边。

情形二:原房东自己要住(RTA 第 48 条)

注意 2026 年 9 月 21 日生效的 Bill 60 新规(见下一节):房东自用 N12 若给足 120 天通知,可免 1 个月补偿;但买家自用(第 49 条)不享受这条,补偿照付。卖家如果跟你说”买家要住,N12 不用给补偿”,那是错的。

另外:N12 必须在买卖协议已签署(firm deal)之后才能发;房子还没卖、只是”打算卖”,就发 N12 让买家住,属于程序瑕疵,LTB 可判无效。

2026年9月21日Bill 60新规:租客要知道的2个变化

安省 2026 年 9 月 21 日起实施的新租赁规则(Bill 60)里,和”房子被卖掉”直接相关的有两处,核验于 LTB 官网及 Ontario.ca 相关页面:

  • 变化一:120 天 N12 免补偿,但买家自用除外。2026 年 9 月 21 日之后发出的 N12,如果是房东本人或家人自用(第 48 条)且给了至少 120 天通知,可不再支付 1 个月租金补偿;但买家自用(第 49 条)的 N12 无论给多少天通知,1 个月补偿照付。少于 120 天通知的,旧规则继续适用。
  • 变化二:恶意驱逐推定更明确。N12 指定的入住人未在终止日起 60 天内搬入,租客提 T5 申诉时直接推定为恶意,房东须自证清白。买家”假自住、真赶人”的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其余程序(60 天最低通知期、12 个月自住要求、N12 官方表格)维持不变。具体条文以 LTB 官网当前版本为准。

警惕N11″现金换钥匙”陷阱

N11(Agreement to End the Tenancy)是房东和租客双方自愿签署的提前解约协议,常被包装成”现金换钥匙”(cash for keys):买家或经纪给你一笔钱,你签字同意某日搬走。必须清醒认识三点:

  • 你没有任何义务签 N11。不签、拒绝谈判,都是你的合法权利,不构成违约。
  • 签了就没有回头路。N11 一旦签署,租约按约定日期终止,LTB 很难推翻。曾有新移民租客被经纪诱导签下 N11、承诺的补偿却反口不认的真实案例——口头承诺一律不作数,金额、日期、付款方式必须白纸黑字写进协议。
  • 别被”不签就走 N12″的威胁吓住。N12 有 60 天通知+补偿+12 个月自住+T5 反制一整套程序,威胁本身不能让你失去这些权利。真收到 N12,先核对表格、日期、补偿三项是否齐全,有疑问就去 LTB 咨询或申请听证。

费用·时间线·关键数字一览

项目 数字 说明
N12 最低通知期 60 天 书面+LTB 官方表格,终止日须为租期最后一天
N12 补偿(买家自用) 1 个月租金 第 49 条情形强制支付,Bill 60 后仍不免除
买家/家人自住期 至少 12 个月 未住满可提 T5 恶意驱逐申诉
入住推定期限 终止日起 60 天内 未搬入则推定 N12 恶意
看房通知 提前 24 小时书面 仅限早 8 点—晚 8 点
押金上限 1 个月租金 仅限最后一个月租金押金,买家承继
涨租通知 提前 90 天 N1 涨幅受年度上限约束
Bill 60 生效日 2026 年 9 月 21 日 120 天 N12(房东自用)免补偿,买家自用除外

以上数字来源:RTA、LTB 官网 N12 指引、Ontario.ca 租金规则页面;年度涨租上限等每年浮动的数字以官网当前公布为准。

常见坑与红线:5条

  1. 红线一:换锁、断水电、扔东西赶人。无论房子卖给谁,房东/买家自行换锁、停水电气、搬走租客物品都属违法,租客可报警并向 LTB 索赔。只有 Sheriff(法警)持 LTB 驱逐令才能强制清场。
  2. 坑二:”新房东新规矩”口头涨租。买家口头说”下个月租金涨 200″,没有 N1 书面通知就是无效的。继续按原金额交租,保留转账记录。
  3. 坑三:被要求重交押金。押金随交割转给买家是买卖双方的义务。让你”再交一份押金”的,一律拒绝并要求书面说明。
  4. 坑四:N12 表格造假。留意终止日期是否落在租期最后一天、是否写清入住人全名、补偿是否按时到账。任一瑕疵都可作为 LTB 听证抗辩理由。
  5. 坑五:签了 N11 才发现吃亏。N11 是自愿协议,签字前务必确认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写进正文;不要签空白表格,不要相信”先签后补”的口头承诺。

新手checklist:房子被卖掉,先做这7件事

  • ☐ 向原房东索要新房东的姓名、电话、收租账户(书面)
  • ☐ 确认最后一个月租金押金已转交,要求新房东书面确认金额
  • ☐ 翻出原租约,拍照存档(租金、租期、包含服务三页最关键)
  • ☐ 交割日之后只向新房东交租,保留每次转账凭证
  • ☐ 收到任何 N12/N11,先拍照留存、核对日期与金额,不马上签字
  • ☐ 看房骚扰留证据:时间、次数、是否提前 24 小时通知
  • ☐ 有争议先查 LTB 官网指引,必要时申请 LTB 听证(注意申诉时限)

常见问题 FAQ

Q1:房子卖了,我是不是必须在交割日搬走?
A:不是。租约跟着房子走,交割日只是房东换人,你的居住权不受影响。任何”交割日必须搬空”的要求都没有法律依据,除非你自愿签了 N11。

Q2:买家说要自己住,给了我 60 天通知但没给补偿,合法吗?
A:不合法。买家自用(RTA 第 49 条)的 N12 必须附 1 个月租金补偿,Bill 60 的 120 天免补偿只适用于房东本人自用(第 48 条)。没给补偿的 N12 可在 LTB 听证中主张无效。

Q3:买家是公司,能发 N12 让我搬走吗?
A:不能。N12 的入住人必须是个人(买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或照护者)。公司买家想收回自用,走不了 N12,只能等你自愿搬走或协商 N11。

Q4:我的固定租期还有 8 个月,买家现在能发 N12 吗?
A:不能。固定租期内租约受保护,N12 的终止日不能早于固定租期结束日。买家只能等租期结束转按月租后,再按 60 天+补偿的程序来。

Q5:原房东欠我的押金利息,找谁要?
A:找现任房东(买家)。押金及历年利息随产权转移由买家承继,买家再向卖家追偿是他们之间的事,你只需向现任房东主张。

相关阅读

官方来源:Ontario.ca(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相关页面)、LTB(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官网 N12 指引页面、Canada.ca 安省租赁规则说明。核验于 2026年10月3日。

关键政策以 Ontario.ca 与 LTB 官网为准。本文仅为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建议。


📱 更多加拿大生活干货,欢迎加微信交流:UUUMGT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加拿大大 » 买家买了带租约的房:安省买家承继义务4点,租客租金租期照旧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